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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网站不得在醒目位置登载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原则上应采用中央主要媒体报道,确有必要使用其他来源时,要严格核实,由总编辑签发,保留签发证明及依据。刺猬公社摘自媒体人微博,与你分享他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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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王倩 整理
@互联网那点事 微博知名互联网观察家
【国家网信办严管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网上报道】《通知》指出,网站采编、登载涉及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要形成引导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权益意识,不得突出登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报道。涉及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中,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徐昕 法律学者 律师
确实需要保护未成年人,但没有曝光,又无法获得关注和解决
@王君超 清华大学教授 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专家委员
#网络管理#
@半虹骑士 今古传奇文化公司原创部图书编辑
这么长时间就像鸵鸟一样,什么都没干,原来是埋头钻研,找到好方法了。
@徐付群 《中国社会报》副总编
不能禁转发就完事儿吧?
网信办管网络,教育部管教育,公安部管破案,所以校园集力这事应由总理开协调办公会。
@王亚军 微博签约自媒体
国家网信办下达通知【严禁发布转载校园暴力视频与相关信息】这一举措必将彻底根治青少年校园暴力事件!点赞!
@浩正刘臻 北京浩臻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微博签约自媒体
好棒哇,真有才!
注:通知原文链接 http://www.cac.gov.cn/2015-06/30/c_11157735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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