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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1媒体人看深圳晚报明星代言
近日,《深圳晚报》启用一系列明星做代言人,意在快速打造报纸影响力。
@杨道 报社记者
让读者找到归属感、认同感、表情感,不失为一种传统媒体的新营销手段。
@李立君 《南方都市报》记者
能够给媒体代言的只有是自己的内容,其它都是扯淡!
@某人还要修炼 《证券时报》记者
跑偏了吧
2媒体人看广电最近举措
广电总局发布《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对网络视听内容的“大尺度”进行管理。凡是宣扬第三者、婚外恋、一夜情甚至是性暗示、情色等内容的网络视听节目,要及时进行剪节、删除。近日曝出广电总局将颁“明星限薪令”,规范明星薪酬。
明星限薪令
@新京报评论 新京报评论官方微博
#快评#【广电总局将限制明星拿高薪?】近日,某微信公号曝广电总局12月或颁“明星限薪令”限制演员片酬,再次让小伙伴惊呆。后有媒体曝出知情人士的辟谣,说总局管不着明星。目前官方还未表态。明星片酬本来就该让市场决定,若真要限,这行政的手未免也伸得太长了。但愿这荒唐的“限薪令”真只是谣言。
规范网络视听节目
@尹鸿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
电视与网络节目,深夜与非深夜电视内容,开路与付费内容,由于接受方式、主体责任不同,切忌一刀切。否则少儿成人的正当需求都会受损。最好分级管理。
@HisenHou 星广影像执行总监
暗示。。。这个尺度怎么拿捏?按这么说,红高粱都得遭到禁播。
@祁大年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人
支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