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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15个记者节,新京报评论员佘宗明通过“刺猬公社”与大家分享一些感想。在他看来,大环境再萧条,也得继续风尘仆仆赶路,而补全记者的“尊严缺角”十分重要。想了解更多,就快跟着刺猬君一起认真阅读吧!
by 佘宗明
若非提醒,差点忘了今儿是记者节。这兴许印证了行业性节日的本质:它往往是行外人的聒噪与狂欢。而在此时间节点上,作为新闻从业者,免不了要跟各种“新闻已死”等论调来个深吻。而我向来觉得:实干者都在想怎么把新闻做活,傻逼才说“新闻已死”。
说实话,身为媒体评论员的我,向来不愿把新闻理想化或贱格化,信奉的职业信条就是:新闻(包括评论),是生活不被现实闷死的“深呼吸”,而我们要做的,就是以文字吐纳说点想说的。
当然,从事新闻,这一路少不了“忙得像条狗”的劳碌节奏,更悲催的,是尊严有时得低到裤裆里。但哪个行业(Ps:此处请自行忽略公务员群体)不是这样呢?
不多说了,此处附上一篇给记者节写的评论文章。去年的陈永洲案,今年的沈颢案,让人叹息:此去经年,大环境依旧萧条。而叹息过后,我们还得风尘仆仆地赶路。
记者节,怎么补全记者的“尊严缺角”
今天是记者节。对媒体人而言,或许节奏依旧忙碌,日程仍显紧凑,可线性流逝的时间,却因“记者标签”而有了刻度,有了光泽。在这特殊节点上,媒体人总会思考职业价值,打量行业生态,分享“记录者”的荣光。
而在“尊严”已成文明胎记的语境下,社会也应寻思:在繁复的新闻生态、多元的现实环境中,在力量与力量博弈、机缘和危险并存的背景里,媒体与记者,该如何保有尊严?
尊严是人之为人的价值内核,之于媒体与记者,它也是应有的精神基点与价值归依。只有抹上尊严的油彩,媒体和记者对真相的描摹、对公义地图的勾绘,才能绽放光色,直抵人心;也只有以尊严托底,在笔尖、指尖和镜头之巅跳舞的媒体人,才可背起道义行囊,勇往直前。
媒体和记者的尊严,内蕴着责任担当与价值追寻。记者角色,从来都不是单薄的,他们是社会观察者、记录者,也是参与者、改造者。虽然记者并非真相、正义的化身,但却以“道成肉身”为向度;记者也许编 织的是琐屑文字、朴素真章,却是在给时代画像,给历史“录像”;记者做的兴许是分内事,但却在推动着社会行进。
媒体与记者的尊严,也决定着新闻的营养与质地。有人曾说,采访是一种抵达。那记者无疑是一群行走者,执理想以逐公义,怀执念以索真相,在新闻路途中,启程、远行、守望、再出发……踩下的,是一串厚 实而坚韧的脚印。以在场姿态、责任感铸就的文字,势必能引发共鸣,产生公共回响。
而这份尊严,应被社会呵护,被制度保障。揆诸现实,记者的境遇亟待改观:从工作特性上看,终日劳碌、疲于奔命,在蚕食着他们的健康;也正因其“理想丰满,现实骨感”的落差,在坊间称谓中,他们也从“无冕之王”沦为“新闻民工”……其困窘处境,也理应受到关注与关怀。
更重要的,则是筑起法律等屏障,修复其“尊严缺角”。在眼下,某些地方、部门对记者采访和媒体监督,动辄封锁现场、缄默不应,抑或是阻拦采访、殴打记者,有的还将舆论监督视作“找麻烦”,以发“专用 采访证”、年审制等方式设梗;更有甚者,践踏法律,对记者采取网上通缉、跨省追捕、罔顾程序的刑拘等。
资本与权力媾和,抗拒或打压监督,这不啻为对媒体和记者尊严的侵犯。基于此,有必要将其纳入到法律制衡框架下,也保障监督权落到实处。
当然,对媒体和记者来说,恪守自律、遵循法规,才可垒起尊严的支点。面对诱惑和危险,当坚守新闻伦理与法律底线,公正、真实、客观地呈现事实,是记者本义,也是其保护自身的最好方式。若背离道义, 陷入“新闻寻租”的泥潭中,只会是自我尊严的矮化,也损害到新闻可信度、媒体公信力。
对社会而言,眼下记者“收红包”“做有偿新闻”等景象时有曝光,这当遭抨击,但不宜以偏概全,更不应以“新闻寻租”去否定舆论监督的价值。保护正常的舆论监督,与打击违法的“伪监督”,本该并行不悖。
媒体和记者呈现事实、监督公权、反馈民意等,是其权利,也对接着百姓知情权、监督权等,斯为常识。而在当下,我国的媒体和记者,还充当异质舆论场之间的“连接带”,作为专业新闻力量,游走于各种博弈间,助推社会趋于“稳恒态”,其作用不容抹杀。
媒体和记者,是以文字为麦克风,在真相与公义的KTV里吟唱。记者当洁身自律,而社会也应为舆论监督铺路,不以个案搞“绝对臧否”,也只有凝聚这些力量,方可托起媒体和记者的尊严分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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