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赋予“家暴庇护中心”执法权

3月1日起,一批涉及民生的新规开始施行,将影响你我生活。其中,《反家暴法》尤为引人关注。厦门早在2008年就成立反家暴庇护中心为遭受虐待的家庭成员提供帮助;2014年,厦门另一家反家暴庇护机构在海沧成立。如今,这两家机构运行情况如何?记者进行实地探访,发现家暴中心成了摆设。
(3月1日《海西晨报》)
以2008年成立的厦门反家暴庇护中心为例,记者的调查发现,从2008年成立至今,这个地方只来过60多个受到家庭暴力的女性。这么长的时间,才来过60多人,平均到一年里,也没有几个人,这对于庇护中心来说,显然是尴尬的事情。那么,家暴庇护中心为何落满了尘埃?
这首先是传统观念导致的。在人们的心里总是装着“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一些女性认为,在家庭里被丈夫殴打了,是丢人的事情,只要还想着过下去,就应该忍着,否则的话,是没有人想让自己的伤口呈现在别人面前的。这其实还是陈旧观念导致的畸变心理。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法治时代,这个时代再也不是男权社会了。所谓的家丑其实不是丑陋的事情,只有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生活在阳光里。作为女性而言,一定要丢弃“家丑不外扬”的陈旧观念。
除了存在“家丑不外扬”的心理,对于这些受伤害的女性来说,他们担心的还有隐私的问题。受到了伤害,他们宁愿自己找个居住的地方躲起来舔舐伤口,也不愿意到庇护中心里哭泣,她们害怕的就是自己的信息在这个环节泄露出去。作为家暴中心,应该在受到冷遇中反思,需要考虑的是该如何保护受到伤害女性的隐私保护。大家都知道一种情况,很多涉及家暴的新闻报道相当一部分是从庇护中心传播出去的。庇护中心的初心是好的,他们想通过媒体关注,引起社会关注,促进问题的解决。可是,往往却也伤害了受伤女性。
庇护中心成为摆设的问题,还不仅仅是害怕“家丑外扬”,担心隐私泄密的问题,还与庇护中心没有“走出去”有关系。当庇护中心只是“坐等客上门”的时候,就很难发挥多大作用。有多少知道有这样的地方?又有多少人知道庇护中心的大门开向何方?这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让人们知道有这样的地方。最为关键的是,庇护中心还应该主动出击,不能仅仅是“坐等客上门”,要接受邻居的举报,在发现了线索之后,要组织力量介入。当庇护中心真正成为受伤女性娘家人的时候,才能真正树立自己的形象和权威。
想起一些香港电影和外国电影里的镜头,当家暴发生的时候,庇护中心的人员就上门了,最为关键的是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庇护中心的工作人员不仅是搞庇护服务的,同时他们还具有执法的权力。这样一来,庇护中心就能成为受伤女性真正的娘家人了。一些国外和地区庇护中心有执法权的做法,值得我们效仿。
“家暴庇护中心”为何落满尘埃?这暴露的其实是一系列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