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收益分配的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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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所得税 |
分类: 财税探究 |

收益分配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在实务中存在诸多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企业给投资者支付的费用是否属于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属于税后利润分配,则不能税前扣除;如果不属于,则能够税前扣除。很多企业希望将其作为税前扣除项目,这样可以抵减所得税,甚至达到亏损而免于缴纳所得税。
实务中,收益分配是否属于税后利润分配的关键在于判断投资方基于什么取得这笔收益分配。如果是基于债权,则该收益分配属于利息性质,那应当税前扣除;如果是基于投资行为,则该收益分配属于股利分配性质,则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虽然都有税务筹划的需求,但是一定要依法依规判断收益分配的性质,切记不要为了少缴税而将股利分配性质的支出记入损益类科目,否则会产生很大的涉税风险。
A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在设立B公司时划拨大量资产给该公司,然后每年按照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测算并收取资产占用费。B公司将该笔资产占用费作为管理费用,并税前扣除,会计处理如下:
税务机关在检查时认定B公司每年向A公司支付的资产占用费不属于管理费用,是A公司基于划拨资产这项投资行为而收取的股利分配,不应税前列支并扣除,最后进行纳税调整,并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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