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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1 12:50:59)【网友的好文推荐:谈我们的乌龙指和杨剑波】
谈我们的乌龙指和杨剑波
谈我们的乌龙指和杨剑波
首先说明,我不是光大的人,也不认识杨剑波先生。我也是通过乌龙指事件知道杨的。
现在乌龙指成了市场上投资者除了投资以外的关注焦点之一,火热沸扬。我也极其关注这次事件。我关注两点:第一点是这个事件的社会性,第二点是这个事件本身。
第一, 乌龙指的社会性;
1杨最近一直诉状将证监会搞上了法庭。自古以来,民不告官,体现了我们国人对于权利的敬畏,本质上是对权力的逆来顺受。现在又如何,和原来一样。那么多人考公务员,尤其是一些具有一定权利寻租空间的部门职位,录取比吓死驴。极其向往的根源是对权力的认知。杨是留过洋的,对国外的那种平等有体会,我猜这种国外体会,使得杨能够做出状告证监会的举动。杨状告证监会要其撤销市场禁入等处罚以还自己清白,洗刷冤屈。但,我觉得,杨更多的是想要得到一个心服口服,是对证监会恃权无恐的挑战。这对我们社会是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的。现在权力部门的嘴脸想必大家都见过吧,没碰到杨这么大的事情,也办过证件什么的吧。他们那种“官老爷”的架子那个不是炸肺的。小到办事员,打到机构,我们对他们这种对老百姓的践踏的选择是什么?忍耐!
2可能有人要说,证监会怎么官老爷范儿了?他们也没有颐指气使的横眉竖目。时代变更了,再加上证监会这种高级机构,他们的官老爷范儿当然不是那种低级的“骂你两句以体现高大上”的方式了。他们的官老爷范表现为权为己用。这次乌龙指事件,证监会下定义为内幕交易并下发处罚公告,好像到现在为止也没看到有关证监会如何做出的处罚的过程。为什么定性为内幕交易?什么样的情况算是内幕?……此处并非对证监会定性乌龙指为内幕的处罚有疑议,而是对证监会的不透明有态度。证监会有责任和义务将这些情况解释清楚。不要搞什么牺牲局部顾大局这样高境界。一一讲明说清,还给社会一个明白。
3这个事件后,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尤其是看到一些人,咒骂乌龙指该罚,罚的轻,害的老子亏了那么多钱,那天的交易就应该定义为内幕交易。股市众生相。想起了“重庆啤酒”和“昌九生化”。先说昌九生化,人家公告明明都已经说了,借壳的事情没有,可还是那么多人呱呱的在那里意淫,还什么越掩盖越是真,还杠杆融资买入,等昌九跌下来了,居然还跑到证监会的大门拉横幅维权,这是维的哪门子权呢?烫伤了怨人家没告你开水热,脖子上顶的不是脑袋是瓜子吧。重庆啤酒也是,很明显的都倒序了,连我这小散户都知道不能进,可大成居然在那个位置猛进,完事跌了以后还到人家公司闹去,这个吧那个吧。再说光大这次,很多当天追涨的,现在开始什么维权了,又说什么就是内幕交易。只问一句:如果当天追涨买入赚钱了,那些控诉维权的是否会像现在这个态度?
4乌龙指这个事件,我们不仅仅是看客,我们应该是一个理智的看客,无论支持谁或者想要表达什么观点,都要有理有据且清醒。有时间的应该发声并参与进来,和一些特权行为斗争,更好听些是帮助证监会改正自己的毛病。我们渴望民主,没有土壤如何民主。为什么美国人三天两头游行呢?因为他们知道,事情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的概率是一样的,他们为的是维护制度,而不仅仅是维护受害者。而我们这里,整天看新闻跟看笑话一样,城管打死人了又不是我啥人,跟我有什么关系!好吧,城管的秤砣下一个就砸向你。乌龙指也是这个道理,我们可以干预结论,但我们必须干预制度!证监会至少要说明几点:1
事件的整个详细过程,包括所有的大额交易数据;2事件的调查过程;3既然是处罚,那么说明事件的社会危害性都是什么;4
根据什么定性的内幕交易以及如何做出的处罚,处罚量刑的依据是什么,光大是否需要出公告?为什么要出公告?所有这些都弄清楚了再出处罚公告也不迟,何必急匆匆的就出了公告,为了维稳?
第二, 乌龙指本身
乌龙指本身的研判需要极其的专业知识,不瞎评瞎论。
但有两个点疑问:
1 此处做一个假设。光大自营当天原计划就是这么买入的,收市以后,会怎么样?关于光大的买入是技术故障还是计划买入,对市场来讲有什么区别吗?这个关系到光大的买入是否需要出公告的问题。光大自营部是一个市场参与者,大批量的买入是不需要公告的,无论什么方式的买入都没有区别。既然不需要公告,后面内幕交易无从谈起。另外,机构下错单子后对冲是否允许?美国也有类似瞬间击穿股指的乌龙指,他们是怎么调查处理和处罚的?在油价和公务员待遇与国际接轨看齐的时候,这次乌龙指是否也需要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
2 有人说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知晓光大的“内幕行为”不影响对内幕交易的判定。看得见还能叫瞎子?
大家都积极参与进来,为我们自己赢得一个明净的空间,为当事人赢得一个明白的结论,为证监会赢得一个尊严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