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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台湾女性主义作家李昂的《杀夫》一经问世,便吸引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获得了大量的认同和赞扬,被选为“台湾文学经典”。这部作品不仅在台湾社会被广泛关注,同时也在大陆广泛传播,为人称道。《杀夫》之所以能产生如此之大的影响,归根结底是因为中国长期以来是一个男权社会,女性的存在和意义长期处于依附和被忽视的地位,而该作品中凸显了女性主义思想和对封建男权的猛烈批评和打击,因而具有深远的、普遍的社会意义。

关键词:杀夫 女性主义 封建男权

李昂,被普遍地定义为勇于突破禁忌的女性主义作家,是一个被公认的“叛逆女性”。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兴起的女权运动,吸引了这个具有叛逆灵魂的女子。她投身于女权运动中,探索着有关女性的东西,包括女性的身体、爱情、思想等等。正是在这样的经历和探索中,形成了自己独特、大胆的创作主题和风格。《杀夫》是李昂极具代表性的一篇作品,在最大的程度上凸显了她的创作思想和创作意图,也带给读者重重的震撼。本文旨在通过联系中国传统社会强盛的男权社会传统与女性主义的压抑,来分析《杀夫》的历史支撑背景,以此解释为什么李昂的《杀夫》会在台湾和大陆社会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

一、《杀夫》的历史传统背景——男权的强盛与女性主义的压抑在传统中的中国社会,男权自古以来就是社会的主旋律。农业经济时代,男性来源于身体上的优势,使他们成为毋庸置疑的“顶梁柱”,女性天生被排除在权力之外。统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儒家文化,对于女性主义的压迫根深蒂固。在儒家文化的早期,孔子强调“夫妇别”和“妇顺”的观念,虽没有直接体现对于女性自我意识的压抑,但男女有别的思想实际上已开始将女性地位削弱。而将女性的身份定位为家庭的主妇,并要求女性以顺从家庭从而来承担维护家庭和睦的责任,则几乎奠定了女性千年来天生被认为是家庭主妇的基础。孟子的“女顺”思想则表现得更为直接:“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妻妾之道也”。在他看来,女子不应该违背丈夫,妇顺已经成为了“妻妾之道”,不守道者,是社会所不能接受的道德沦丧。荀子更是对妇顺做出了更苛刻的要求。而到了董仲舒这里,则发展成了“三纲五常”:“妻不奉夫之命,则绝。”这已经可以看出男性对于女性的绝对控制权,有违夫命的女子已经意味着生存权的丧失。而朱熹对于三纲五常的完善,也强调“夫为妻纲。”他提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古以来男性三妻四妾,再正常不过,并出入烟花场所,丝毫不“守节”。但对于女性,却要求宁愿饿死也不该失节。女性的生存权完全依附于男性,男性不用对女性负责,但女性必须为男性付出一切包括生命。女性对于男性的忠诚成为衡量女性社会价值的一把尺子,贞烈是最高的荣誉。并且,男性掌握着休妻的至高权力,无论基于什么理由,被休的女性将承受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和精神压力。女性之苦,可见一斑!传统社会对于女性的压抑可见于思想上的控制和打击,也可见于身体上的严苛要求。“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传统观念严重束缚女性对于自己身体的掌握权,剥夺了女性的自由。而最为典型的例子是“三寸金莲”。北宋兴起的缠足之风,一直延续到20世纪才逐渐被废除。这种残忍的审美要求女性背叛生理上的发展规律,自幼儿时则将双脚以布裹之,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导致走路时如小童般,只能以足跟行走。这其中的痛苦,非常人所能忍受。另外,“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使女性千年来难以得到与男性平等的教育,这也是女性主义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

二、《杀夫》中的女性主义视角——以杀死“男权”来表现《杀夫》以几则新闻开头,交代了故事的大概框架。林市之父早逝,留下她与母亲相依为命。林市的叔叔欺负她与母亲孤儿寡母,侵占尽他们的房屋,致使两人以捡破烂为生,白天流浪街头,晚上则潜回祠堂过夜。在打仗的年头里,林市之母因饥饿难耐,以两个白饭团为交换物将自己的身子卖给了一个军人。林市亲眼目睹了这一情景后,不明事理的她带来了叔叔等人,这一举动使她亲自将她的母亲送上了断头台。林市从此一人居于叔叔家,苦差事做尽,但从来得不到一顿饱饭吃,并且困于母亲事发时的场景。随后叔叔以每月一斤猪肉为交换,将她嫁给了四十岁仍没有取到老婆的屠夫陈江水。新婚当天便被强奸,强奸后的补偿是一顿剩菜剩饭,但却是这一顿剩菜剩饭也使林市感到满足。余下的日子中,以食物为要挟,陈江水将林市当做一个发泄性欲的工具,使她的身体和心理备受折磨,而以阿罔官为代表的社会舆论对她的嘲笑和讥讽则更加加深了她的心理负担和痛苦。当林市为了维护仅剩的一点尊严不再发出令陈江水兴奋的嚎叫,他立马断了她的食物来源,企图使她妥协。林市在受饿多日后用“开苞钱”买了几只鸭仔,希望以此来摆脱饥饿和饥饿带来的恐惧。然而却被喝醉的陈江水短刀砍死。在陈江水逼着林市去看她所恐惧的杀猪场面后,她彻底崩溃。在陈江水熟睡时,她拿起了屠刀,就像陈江水砍鸭仔那般,将陈江水砍死分尸。从陈江水对于林市的态度和对林市的定义可以看出,林市扮演的并不是一个妻子的角色,而是一个在取悦陈江水变态的性爱好基础上求得生存权的悲惨女子;她履行的也不是妻子的职责和义务,而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性工具。李昂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发表《杀夫》,正是美国女权运动和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兴起之时。在女权运动和女性主义火热的大社会背景下,肮脏小村庄里的黑暗顽固的封建男权思想仍然方兴未已。根据《大清民律草案》第1350条规定:夫须使妻同居,妻负与夫同居的义务。第1351条规定:关于同居之事务,由夫决定。清朝的封建婚姻法案之旧烂在陈江水和林市的夫妻关系中体现得非常明显。林市在这段婚姻关系中,完完全全处于一个依附的妥协的状态中,毫无自主性可言,而陈江水则占据了权力的最高峰,随意侵略林市的人身。在这样长期身份和权力不对等的状态下,林市终于挥刀向陈江水,亲手并且是以一种极为残忍的方式结束了这个以凌辱自己为乐的魔鬼。有学者认为,由于林市是在精神崩溃以致精神分裂的情况下手刃陈江水,也就是说这其中没有林市的主观能动性,因此“《杀夫》的创作最终只是对男权社会中妇女问题的一种呈现,而没有涉及到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与女性的独立,它是否应该被视为一部女性主义小说我们应该大大的存疑。”实际上,李昂在《杀夫》中不是没有表现女性主义的觉醒与独立,而是她的表现手法不同于以往的直接利用女性这一主角直截了当地揭示主题,她是通过女性之手杀死了代表着封建男权的陈江水这一副角色来表现封建男权的消亡,女性主义的崛起。因为最终,陈江水确实死了,无人在给林市带来巨大的折磨和痛苦,她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痛苦,尽管她的命运也难逃一,但这与陈江水代表的男权主义带给她痛苦相比,实际上是一种解脱。

三、《杀夫》的影响力——促进女性主义的觉醒与发展西方自十七世纪起已有许多女性主义者对女性主义进行了探索和推动,如19世纪法国女小说家、剧作家、文学评论家阿比盖尔·亚当斯;废奴主义者、作家、妇女选举权运动成员萨拉·摩尔·格莉姆克等。但在封建男权思想深厚的中国社会,这一事业发展得相对缓慢。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结束后,仍然有相当长的时间,社会男女关系处于封建时期的状态下。在中国社会尤其是中国农村,像阿罔官那样深受传统男权意识毒害,没有自我觉醒意识并乐于讨好男性的女性多如牛毛。这不仅与男性长期以来习以为常地将自己当做社会地位中心有关,也与中国女性习以为常地将自己当做社会附属地位以及处于弱势的生存地位有关。因此即使有一些意识觉醒的人对女性主义事业进行了探究,中国的女性主义发展不容乐观。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昂的《杀夫》一问世,就得到了人们极大的关注与认可,并一直延续到今天。如“以挑战的方式揭示了延续几千年女性在心灵与肉体的重重凌辱、虐待下的蜷曲呻吟。”;“在她的诸多作品中集中抓住对妇女关系影响最大,影响妇女最深最烈最久的性,从各个角度进行深人挖掘,从而表现出强者对弱者,男性对女性的掠夺,并把这种掠夺和社会现实紧密连接在一起,表现出其社会本质。”;“李昂擅长以极为大胆的笔触,鲜明勾勒出人欲横流、纸醉金迷的社会场景。突出女性在灵与肉,欲与情上的生存困境。”等等。可见,《杀夫》之于女性主义的揭示和存进的效果是比较显著的。通过对《杀夫》的分析和探讨,人们更多地去关注女性问题、争取女性权益。当然,即使是今天,中国的女性地位虽然有所上升,但总体来说还是不尽人意。中国的女性主义仍然远远比不上西方国家那么自由、彻底,但女性主义的发展一直没有暂停,也需要有《杀夫》这样的作品来引导女性主义意识的进一步发展。

《杀夫》以传统社会主流文化绝对无法容忍“妻杀夫”的方式,一举击破顽固的男权主义思想,给了封建男权重重的一击。这最简单直接也最震撼的方式,直击女性心理,试图启迪女性的反抗意识,初步唤醒了女性主义思想,从而无论是在文坛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李昂深刻、尖锐的女性主义观,对于现代的女性事业仍然有很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孟轲.《孟子》[M].李福兴译注.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2000杨立新.《大清民律草案·民国民律草案》[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2002.173彭湘宁.《尝试一种——质疑李昂<杀夫>之女权主义意识》[J].安徽文学.2007年第10期金杏.《现代社会女性的困境与自救——评台湾新女性主义小说》.《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 2期古继堂.《台湾小说发展史》[M].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2年.第 174~175页。凌丽.《台湾当代作家李昂小说<杀夫>女性意识论析》[J].闽台文化研究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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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之孤独,自红楼问世以来得到了无数读者和学者的肯定,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孤独之魂;而《西游记》中孙悟空历来被看作神通广大的英雄形象,孙悟空内心之孤独明显地被他的外在本领遮掩了太多,以至于几百年来鲜有人看见他的孤独感。本文旨在从林黛玉与孙悟空二人相似的身世、处境和孤独的载体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林黛玉之孤独来印证孙悟空之孤独,对林黛玉与孙悟空之孤独的相似性和共通性进行一个探讨。

关键词:林黛玉 孙悟空 孤独

《红楼梦》与《西游记》自问世以来,就备受读者喜爱,他们的书迷从明清延续到如今,依然风采不减半分。毫无疑问,这与书中的两位主角分不开联系,这就是林黛玉与孙悟空。说起林黛玉,我们脑海中不由自主地会浮现那个清冷又温婉、骄傲又近人、多愁又活泼、爱哭也爱笑的潇湘妃子。潇湘馆内,竹影斑驳,黛玉处其中,就化身为一杆竹,令人神魂颠倒;她为还泪而来,于是总是泪眼婆娑,戚戚然然;她孤独地困于大观园中,备受煎熬,却又找不到逃生的渠道,最终孤独地死在她最爱的潇湘馆。林黛玉之孤独,显而易见,研究者也不在少数。如朱萍研究林黛玉孤独的两篇文章——《成也孤独,败也孤独——林黛玉形象的一个因素分析》和《孤独中的得与失——林黛玉形象小议》,以及卓琦培的《林黛玉:孤独的泪珠儿》、王路的《史湘云和林黛玉的各自孤独》等都有一定的见解。

而说起孙悟空,多数人会忆起吴承恩笔下那个爱憎分明、神通广大的泼猴,他孕育于天地日月精华,灵气逼人;他习得一身本领,从一开始的桀骜不驯、自由洒脱、闯天入地,到拜师唐僧,一路西行,变得处处受限、瞻前顾后、忠心耿耿,最终堕入佛门,沦为一只被他曾经不屑的上层阶级所同化的“佛猴”。他的孤独,无人问津,所有人都只要他一心向佛、多行善事,如若不然,则金箍当头,痛不欲生。对于孙悟空的形象分析,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惩恶除奸的英雄形象,如冯宇婷的《论<西游记>孙悟空形象》;一类是失去自由的悲剧形象,如左芝兰的《敢问路在何方:孙悟空形象的悲剧意蕴》、周冰的《从“猴”到“人”的悖论——析<西游记>中孙悟空的异化悲剧》等。而孙悟空之孤独,则鲜有人涉猎。即使是对于孙悟空悲剧形象的分析,也大多着眼于其自由“猴性”的丧失与委身虚伪的神佛世界,其孤独始终少有人问询。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林黛玉与孙悟空孤独之相似性和共通性的研究则更不用说了。笔者希望通过以下分析来弥补这一缺憾。

孤独的身世——孑然一身

林黛玉为巡盐御史林如海与荣国公之女贾敏之女,祖籍姑苏,居于扬州。按照她父母的身份,她应当是一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江南大小姐,无忧无虑地成长。但如果真那样,则林黛玉便不成林黛玉了。她身体怯弱,却又五岁丧母,又无兄弟姊妹,于是外祖母怜爱,接去荣国府抚养。当日贾母遣人来领林黛玉去时,林黛玉:

身体方愈,原不忍弃父而往;无奈她外祖母致意教去,且兼如海说……黛玉听了,方挥泪拜别,遂同奶娘及荣府中几个老妇人登舟而去。

可见,原本去贾府就不是黛玉本意,然而由不得她,于是小小的年纪便寄人篱下,饱尝孤独之苦。偏偏贾府又不是一个平常之家,其中的凶险黑暗,令林黛玉感到格格不入;同时,府里与她一辈的孩子,没有人如她一般孑然一身,都有兄弟姊妹相伴,比较之下,总觉得自己孤苦伶仃,处处不如他人。辛在荣国府得一宝玉陪伴,童年方稍稍消解一些愁闷。但在男女有别的封建社会,黛玉终究是无法完全将自己交付给宝玉。不多时日,江南传来噩耗,林如海病重不甚乐观,于是林黛玉随了贾琏回去探望。再次回到贾府时,林如海已死,林黛玉彻底成为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书中第四十五回,薛宝钗来探望林黛玉,两人交谈之中,无不透露出林黛与对身世的感伤:

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

以及对薛宝钗母兄尚在的羡慕:

你如何比的我?你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土地,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是亲戚的情分,白住了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沾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

要知道,因为薛宝钗、贾宝玉和林黛玉三人之间始终有一层无法捅破的薄纱,宝钗的介入给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增添了许多波折,因此黛玉和宝钗之间始终是隔了一层。然而这一次薛宝钗对她的“包庇”和教诲,竟使这个孤独的女子由衷地喜欢上了薛宝钗,而很大一部分理由是林黛玉在薛宝钗身上找到了长姐的感情。如此轻易地就将自己的真心付与了这个“情敌”,可见黛玉孤独之深!

如果说林黛玉尚且沐浴过父母亲人的温情,那么相比之下,孙悟空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孤独者。就身世而言,他甚至可以说没有身世。妇孺皆知,孙悟空是从石头里面蹦出来的。《西游记》第一回中写道:

那座山正当顶上,有一块仙石……内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一石卵,似圆球样大。因见风,化作一个石猴。五官具备,四肢皆全。便就学爬学走,拜了四方。目运两道金光,射冲斗府。

孙悟空是一个石猴,也许有人觉得,既然是石猴,那么应该无所谓情感,也就无所谓孤独。实则不然,当孙悟空凭几之力赢得猴群的拥护,花果山上一群猴子逍遥快活之时,可以看出孙悟空是快乐的;当想到:“今日虽不归人王法律,不惧禽兽威严,将来年老血衰,暗中有阎王老子管着,一旦身亡,可不枉生世界之中,不得久注天人之内?”他又充满了忧恼与悲切;当他在菩提祖师处学到本领被逐出时,他“满眼坠泪”,道:“但念师父厚恩未报,不敢去”……这些足以表明,这个石猴有着常人的情感。但这也正是他孤独的源头。他生来无父无母,寻到菩提祖师门下时被授以本领,最后祖师对他说的却是:“哪里什么恩义?你只不惹祸牵带我就罢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但这个师父惧怕他惹祸牵连自己,他孤独地回到花果山;本领学成之后,他不惧神佛妖魔,闯地府、闹天宫,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统治阶层,最终被如来坑骗压入五行山,孤独地度过五百年;当跟随唐僧西去取经,一路上忠心耿耿、为唐僧保驾护航,但却从来没有换来同样的真心,几次三番被唐僧赶走、动辄念紧箍咒让他痛不欲生,他孤独地走了十万八千里……从头到尾,孙悟空都是一个人在孤独地奋斗。

孤独的处境——委曲求全

林黛玉孤独的处境我们很容易理解,父母双亡,背井离乡,居于外祖母家。根据中国传统文化,林黛玉处于外戚家中,而外戚与本家的亲情关系一般来说都较平常,谈不上亲密。除了贾母、贾宝玉及紫鹃,府里上下,再没有谁把她当做贾府的人。这也是尽管贾母和贾宝玉对林黛玉极好,但林黛玉总有一种在别人家中的感觉的原因。第七回中,薛姨妈令周瑞家的给众姊妹送宫花,所有姊妹送遍后,方留下最后两只送与林黛玉。有人认为周瑞家的是顺路,但认真品位,其中难道果真没有一些重此轻彼的意味?林黛玉心中明了,那时的她尚且任性,一句“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令周瑞家的哑口无言,大快人心!另外在第二十六回中,黛玉因担心宝玉被贾政叫去一日不回,于是晚饭后来到怡红院探望。却因为晴雯正恼宝钗,未给她开门,于是她便痴痴地在门外回思:

虽说是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样,到底是客边。如今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现在他家依栖。如今认知淘气,也觉没趣。

如果是常人,岂能由一个丫鬟如此怠慢?但于林黛玉,却认为自己因为终非贾府中人所以连丫鬟也可以随意欺负她。自觉多余的她什么也不能说,只有自己咽下委屈。第四十五回中,宝钗因叫黛玉以燕窝粥补养,她却说:

那些底下的老婆子丫头们,未免不嫌我太多事了。

可怜黛玉身体羸弱却造此诟病,只能处处委屈求全!正如她的《葬花吟》中所说:“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当然,下人对她的不待见,也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上层对她冷漠的态度,其中以王夫人最甚。在林黛玉刚进贾府时,便被王夫人明里暗里提醒:

我有一个祸根孽胎……你只以后不用睬他,你这些姊妹都不敢沾惹他的。

王夫人一再提醒她不要靠近自己的儿子,仿佛已经预见林黛玉与贾宝玉的纠缠。在后面抄检大观园时,王夫人当众大骂晴雯,同时却提上黛玉,无疑指桑骂槐。一个亲舅母,对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用尽了心计,妄图拆散“木石前盟”,但一无父母依靠二无兄弟姊妹撑腰的黛玉,能耐他何?正如刘冰心和胡淑芳所说:“以王夫人为代表的利益集团,最终促成了“金玉良缘”,但同时也造成了宝黛钗的爱情婚姻悲剧。”处境如此险恶,黛玉受尽了委屈与孤独。

孙悟空的处境可以说丝毫不优于林黛玉。林黛玉是囿于世族宅邸中,处境艰难,委屈求全;而孙悟空则是困于保持自我与遵循世道的矛盾之中,并不停地让步于世道枷锁,最终失去了自我。纵观前七回,我们看见的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泼猴,他在花果山占山为王;深入东海龙宫寻金箍棒;下地狱勾生死簿;与各洞妖王欢聚,每日好不自在!当他的做法触碰到天庭的威严时,与古代统治阶层如出一辙,天庭首先招安,而后武力镇压,武力镇压不住,于是使用哄骗的方式,将其囚禁于五行山。他怀着一个自由、反叛的心,面对如来的指责,他言:

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但他终于还是太“真”!在一派虚神假佛面前,如来略施小计,他便困于五行山下,不得翻身。当如来收服了孙悟空,“众雷神与阿傩、迦叶,一个个合掌称扬道:‘善哉!善哉!’”“妖猴”已伏法,天庭的统治危机解除了,于是众神众佛开始了庆功宴。郭英德在《中国四大名著讲演录》中这样说:“孙悟空就这样被压在五行山下,那时一个悲剧——个人和社会的冲突所导致的悲剧,悲剧的原因是社会不允许个人充分发挥个人能力,所以像孙悟空这样有价值有能耐的人结果被毁灭了,这是个悲剧。”众人皆醉,一猴独醒,悟空悲哉!

五百年后,一个意气风发的齐天大圣消失了。自从跟随了唐僧,处处须守空规,时时须以慈悲为怀;遇神拜神,遇妖却无法除妖(妖多有神仙为后台)。孙悟空的猴性被以如来、观音和玉帝为首的高层层层打压,更有一个面佛心儒的唐僧时刻监视。他曾蔑视权威,不拜天、不敬佛,却在西去的路上多次屈服于神佛制造的困境,请求指点迷津;他无数次想要冲破等级的牢笼,却又无数次被头顶的金箍驯服;他用尽全力保护的师父,除了以紧箍咒教育他,就是用赶走他的方式打磨他的心智;他一心想要护送取经队伍取到真经,他的伙伴却是一碰到困难就要分行李的猪八戒、总是与唐僧一起被妖怪抓走的沙和尚……十万八千里之路,岂有一人一神一佛真心待过他?答案是否定的。“从反对等级制度的无畏斗士到享受登记制度实惠的‘南无斗战胜佛’,孙悟空头上当然再也没有了‘紧箍儿’,但他的‘金箍儿’从头上移到了心里。”如果说成佛之前,他尚还有自我拯救的可能,但从悟空成佛的那一刻,他的孤独便是永恒的了。

三、孤独的载体——一字一泪

林黛玉爱哭,眼泪多,是一个活脱脱的泪人儿,这是人尽皆知的。《红楼梦》中第一回中,就有绛珠仙子对警幻仙子说的这样一番话: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就偿还得过他了。

可见,林黛玉的眼泪并不是白流的,而是为“还债”来的,这也无怪乎她眼泪能如此之多了。诚然,《红楼梦》中林黛玉因为贾宝玉而哭的次数占据了她眼泪的大多数,除了这一层原因外,因为自己的身世和处境而感伤、孤独的眼泪也流的不少。第四十五回中,宝钗和宝玉先后来看过黛玉后:

黛玉自在枕上感念宝钗,一时间又羡她又母兄;一面又想宝玉虽素习和睦,终有嫌疑。又听见窗外竹梢蕉叶之上,雨声淅沥,清寒透幕,不觉又滴下泪来。

第五十七回中,薛姨妈与薛宝钗皆来潇湘馆中看望林黛玉,然而这两人却当着黛玉的面极尽“母慈女孝”,于是:

黛玉听说,流泪叹道:“他偏在这里这样,分明是气我没娘的人,故意来刺我的眼。”

第三十五回中,一干人等拥了贾母等人进怡红院去看望被贾政打了的宝玉,黛玉远远地立于花阴之下:

黛玉看了不觉点头,想起有父母的人的好处来,早又泪珠满面。

回到潇湘馆内,看见竹影斑驳,想起《西厢记》,又暗自叹道:双文命薄尚有孀母弱弟;今日林黛玉之命薄,一并连孀母弱弟俱无。想到这里,欲滴下泪来。

……

一并孀母弱弟俱无的黛玉,看见薛宝钗在薛姨妈怀中撒娇;看着有祖母、父母、兄弟姊妹的宝玉被大群人所围绕关怀,对比之下,怎能使她不倍感孤独。

林黛玉的眼泪止不住也藏不住,孙悟空的眼泪却总为人所忽视。受影视剧《西游记》的影响,多数人都把《西游记》当做一个魔幻轻松的小说来看待,因此没有亲自阅读过《西游记》原著的人很容易狭隘地将孙悟空定义为一个神通广大、嫉恶如仇、活泼机智的人物形象。事实并非如此,根据潘融的考究,“作为人类宣泄情感的方式之一,除了那位懦弱顽固的领队(唐僧)经常未战先泣外,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不多不少、不折不扣地上演过十次。”经过考证,这其中有两次是由于师父的驱逐:一次是第二回:

祖师道:“我也不罪你,但只是你去罢。”悟空闻此言,满眼坠泪道:“师父教我往那里去?”

孙悟空无父无母,却生感情。教他本领和道理的菩提祖师于他而言,可以说是亦师亦父,此次赶他走,孙悟空第一次感受到了被抛弃的孤独感。还有一次是第二十七回,这回的三打白骨精中,冥顽不灵、刚愎自用的唐僧在亲眼看见妖怪的真面目后,却宁愿相信猪八戒的几句挑唆,也不相信一心除妖的悟空。先后三次念紧箍咒,驱赶悟空:

三藏自此一言……你回去罢!……你去罢!……你回去罢!……那大圣见长老三番两覆,不肯转易回心,没奈何才去。你看他:噙泪叩头辞长老,含悲留意嘱沙僧……

可怜悟空自被唐僧救出五行山后,满怀感恩,一心为着唐僧,期望保护他周全,换来的却是即使事实摆在眼前,仍然得不到唐僧的信任。面对着师父的不信任与队友的愚昧,悟空内心的孤独与苦楚只能以眼泪泄之。

后面的第三十四回、五十一回、五十七回、七十三回、七十五回、七十七回,基本上都是因为在与妖怪的对立中,因各种挫折和无助而倍感委屈和孤独。当身不由己,他也只好用眼泪来慰藉一下自己。

即使是大闹天宫、天不怕地不怕的孙悟空,竟也多次泪洒长空。这是因为:其一,孙悟空处在一个并不优秀的团队之中——他的师父唐僧是一个虚伪的佛教徒,且冥顽不灵、刚愎自用,他依赖于悟空的能力对他的庇护,却又给不了悟空信任;猪八戒时常在唐僧面前挑拨孙悟空与唐僧关系,且好吃懒做,本领一般,时常与唐僧一起不听悟空告诫导致屡次被妖怪所擒,非但不能为孙悟空分担压力,反而老是增加负担;沙僧虽不捣乱,但也没有太大本领,经常在妖怪面前爱莫能助,不能成为孙悟空得力的帮手。因此在这个取经的团队中,孙悟空扮演的是一个孤独的守护者形象;其二,他身处一个由神、佛共同编制的谎言之中,有许多次他奋力杀敌,临到末了却总发现,这些妖怪不是天上某个神仙的坐下之物,就是与佛界有所关联,他必须给神佛一个面子,手下留情。不是神佛无意,而是故意为难着他,磨练着他,降服着他。他的努力似乎成了一个笑话。到头来,认真降妖伏魔、求取真经的只有他一人!在这样的社会骗局中,悟空的眼泪是他内心最孤独的挣扎。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更何况齐天大圣也!

通过以上三处的分析,林黛玉与孙悟空确有相似的孤独性。也许在文学史上,他们天南海北,一个深闺闺秀,一个齐天大圣;但在内心与情感上,却神奇地有着牵连。孤独的林黛玉死了,孤独的悟空成佛了。这两人自始至终都没有摆脱孤独,实令人为之一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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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卡的《变形记》,历来被众多学者仔细研读,其中最常见的论点是异化,并且对于异化的分析也各不相同,并各有特色、各有成果。因此我不再单独对异化的观点进行探讨,而是结合异化的观点将视角转向孤独意识。在我看来,正是异化带来的巨大的孤独感使格里高尔逃避人的世界变成了甲虫,却又在变成甲虫之后感到了人的本性,这种人与虫之间、人性与虫性之间的矛盾使格里高尔完全被孤独打败。孤独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陷于孤独,有的孤独使人享受,有的孤独使人崩溃;有的孤独使人生存,有的孤独使人死亡。对各个领域中的一些人来说——尤其是文学和艺术领域,孤独有时成为他们难得的宝贵资产。之所以将这个陈旧的话题拿到《变形记》中来说,是因为格里高尔正是孤独的牺牲品。孤独的级别和状态不同,给主体造成的生理和心理影响也不同。巴尔扎克曾说过:在各种孤独中间,人最怕精神上的孤独。《变形记》中的格里高尔,正是达到了精神孤独的珠穆朗玛,因此永久地沉睡于孤独中。本文将基于对《变形记》原文的研读,结合作者卡夫卡的境况,深入探讨格里高尔深入灵魂的孤独感,并反思当今社会中与《变形记》相似的人际关系异化情况,因为这些社会的异化与格里高尔的孤独感、与我们的孤独感都分不开关系。

我们在中学时代就对《变形记》有所涉猎,并进行了简单的阅读。在那时,我们了解到资本主义社会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金钱至上,名利至上,与此相比之下,甚至亲情都相形见绌。格里高尔与他的家人之家,就是样一种关系。在原文中,我们处处可见生活对于格里高尔的压迫:我怎么单单挑上这么一个累人的差使呢!长年累月到处奔波,比坐办公室辛苦多了。再加上还有经常出门的烦恼,担心各次火车的倒换,不定时而且低劣的饮食,而萍水相逢的人也总是些泛泛之交,不可能有深厚的交情,永远不会变成知己朋友。让这一切都见鬼去吧!可见他的处境之差、之疲惫、之孤独。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委屈自己努力工作,挣钱养自己的父母与妹妹,不曾有过自己的奢求,正是这样的生活磨灭了他作为一个人的人性,在央央世界中,他只有劳累不已、没完没了的工作相伴。这是孤独之一。

与此同时,尽管他努力地维持家庭的生活,但他在自己的家里并没有得到慰藉,当他变成了一只甲虫,妹妹从开始的同情到最后坚持要弄走他;母亲被他吓晕;父亲不待见他并用苹果攻击他。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虽然格里高尔变成了一只甲虫,但他仍然是家庭的一员。这一切都加深了他的无助感与孤独感,他在与最亲的人的身上得到的情感上的慰藉一点也不比外人多,最后只能为了这个家必须去死。这是孤独之二,也是最深、最痛苦的孤独。格里高尔的死是必然的,因为活着将会面临更深的孤独与痛苦,这比死还要使他难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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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法国哲学家、作家,社会活动家。萨特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主将,他的文学方面的主要特点是将存在主义哲学引入文学之中,因此其作品往往带有强烈的思辨色彩。萨特的文学成就主要体现在戏剧上,其戏剧又称“境遇剧”,这是存在主义哲学观点的产物。

《禁闭》是萨特的剧作代表作之一。这一剧作主要讲述了有三个亡灵来到地狱,但这个地狱不同于以往人们印象中阴森诡异、怨念深重的形象,而是一个房间的布置。但这里没有正常房间所拥有的东西,比如床、洗漱用品、镜子等,但有一盏永远亮着的灯。而这三个亡灵没有眼皮,他们无法睡觉,只能永远互相盯着,永远活在他人的注视之下。这三个王丽分别是加尔森——一个被枪毙的逃兵;艾斯黛儿——一个亲手溺死自己的亲生女儿并逼得情夫自杀的女色情狂;伊内丝——一个女同性恋即虐待狂。这三个人生前都犯下了累累罪行,当他们聚在这一间屋子里的时候,仍然没有得到忏悔和醒悟,依然本性难改。加尔森希望在这两个女人身上得到自己是一个英雄的印证,但迟迟无法得到确认,在艾斯黛儿那没有得到回应后,将得到英雄印证的希望寄托在伊内丝身上;而伊内丝希望与艾斯黛儿恋爱,于是总会想要揭示加尔森是一个懦夫;艾斯黛儿离不开男人,于是整日费尽心思勾引加尔森,并希望在加尔森那确认自己的魅力。于是这三个人就这样纠缠不清,互相追求,又互相破坏。他们都希望在别人身上得到认可,在意他人的看法。但他们永远都无法实现自己的想法,这样的状态永远地进行着。最后,他们终于明白,他人就是地狱。

残酷的现实社会中,很多人看见“他人即地狱”的说法会不由自主地赞同。因为他们把这一思想当做了对他人的批判。大家简单地认为这句话揭示的是人与人之间总是坏的、冷漠的关系,他人总是会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给自己带来困扰和痛苦,社交恐惧症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很多人因为社会的现实和残酷而过分害怕与他人的交往,甚至选择不交往。但其实,萨特“他人即地狱”的思想不是要揭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多么坏,而是说那些太过于依附他人的判断的人是处在一个地狱般的境地,而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一旦他与其他人的关系变坏,那么他人将会成为一个时时折磨他、令他痛苦万分的地狱。这话是很真实的。我们许多人在生活中,当我们与他人维持着良好的社会关系时,我们感到自身是有存在价值的,于是可以生活愉悦;而一旦与他人的关系发生变质,我们就惶惶不可终日,总觉得自己什么地方都做得不对,总是觉得自己很多余,总觉得自己又得罪了别人。当我们将自己置于这样的境地时,我们不能不说自己就像活在地狱一般,因为我们不自由了。我们将他人对我们的判断当做衡量自己的唯一标准,一旦他人对我们的评判与我们设想的不一致,那么我们就陷入了恐慌与迷茫。

萨特不是说他人不重要,相反,他想要表达的是他人很重要,所以我们应当用行动改变行动,即改变自我,也就是打破他人的这个地狱,重新找回自我。是的,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尤其是那些极端例子,比如抑郁症患者、自卑者,大部分都是因为太过在意他人的看法,但又得不到正确的指引,找不到解放内心的方式,因而一直生活在阴影之中,他人就成了地狱,与人的交往和接触会显得异常艰难,因为他们总是会怕自己的一言一行会打破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平衡,引起他人的厌恶,久而久之,便将自己打入地狱,日日痛苦。所以,我们想要摆脱这个地狱,还需要靠我们的努力,调整心态,试着做出一些改变,尝试一些新的生活方式,打破自己的内心障碍,降低对他人的关注和在意,时时给自己加油鼓气,只有这样,才能打破地域圈,找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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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文学是西方现代文学诸多流派中的一种。30年代兴起于法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再次风行于西方,五、六十年代达到高潮,70年代衰落,在80年代随着该派的主将萨特的去世而结束。可以看见,存在主义文学的存在期其实并不长,但这并不妨碍他在西方现代文学史上大放光彩。存在主义文学的诞生与存在主义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次大战以后,存在主义哲学风靡欧洲,代表人物主要有德国的雅斯贝尔斯、海德格尔以及法国的萨特。他们虽然在具体论述上有所不同,但都注重研究人的存在,否定人有先天的本质,肯定世界和人生的荒诞性,并在试图为人类提供精神出路等方面是一致的。正是存在主义哲学的铺垫,使得存在主义文学在内容和思想上都有着独树一帜的风采。由此,存在主义哲学与文学的思想大同小异,存在主义文学直接表现着存在主义哲学的思想:一是存在先于本质;二是人的本质靠自由选择来获取;三是人是绝对自由的。第二点与第三点有一种因果关系,简单来说,正是因为人可以自由选择,选择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因此人是自由的,并且是绝对自由的,关键是你怎么去选择,去决定自己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与我们平时听惯的“自由是相对的”的说法正好相反,尤其是自由是绝对的这一说法,毋庸置疑,很容易遭到人们的批判。乍一看,这个说法确实难以服众,纵观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要说有一样东西人人都不缺,那就是欲望。这些欲望也许来自金钱、权力、声色、暴力等,各式各样。正是因为人人有欲望,所以人无法绝对自由,法律的出现正是人的相对自由的最佳证明。如果这个世界没有约束,毫不夸张地说,那么完全可能会成为一个血腥的地狱但存在主义的自由及自由选择却不是鼓吹人们去进行选择来迎合自己的欲望甚至危害社会。存在主义认为世界是荒诞的,人生是痛苦的。世界是混乱、无规律可言的,世界满是荒诞。而人处于这个荒诞的世界中,自然也充满了荒诞,充满了迷茫、烦恼、孤独和恐惧,一切不好的情绪都是人身上的重担;人们可以自由选择但无法自由决定选择的后果,同时人永远也逃不过死的命运。虽然如是,但人仍然要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去自由选择自己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正如存在主义的那句名言“英雄把自己变成英雄,懦夫把自己变成懦夫”。他们主张人应该积极选择,自我设计,并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因为积极选择、自我设计是超越世界荒诞与人生痛苦的唯一途径。人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哪怕结果与愿望之间差距再大。

可见,存在主义的自由选择是对荒诞世界的一种积极应对方式,并不是世界荒诞,我们便随之荒诞,而是在荒诞困惑的世界里,积极地寻找自我,建构自我。这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有现实意义的。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大染缸,有的人选择随波逐流,成为染缸里普通平常的一一份子,有的人却选择“出淤泥而不染”,始终保持自己的颜色;也有的人选择奋斗努力,但有的人选择得过且过。所以,人自由选择自己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是有根据的,也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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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希庇阿斯篇》是柏拉图的著作,通过写苏格拉底和诡辩论学者希庇阿斯的对话,阐述了柏拉图本人对“美的本质”的看法。

希庇阿斯始终未曾抓住美的本质问题,答非所问,把美定义为“一位漂亮的小姐”、“一匹漂亮的母马”、“竖琴”、“陶罐”、“黄金”等一些具体的物品,把美的本质和意义从一个普遍的层次降低到具体的物体意义,这些观点都在苏格拉底的论述下变得自相矛盾,根本无法揭示美的本质,乃是一些站不住脚的“小美观”,无法称其为真正的美。两人又就“美是否就是恰当”、“美是否就是有用”、“美是否就是有益”、“美是否就是视听快感”等论题发表看法,但都以自相矛盾的结局收尾。对于希庇阿斯肤浅的对于美的本质的认识,苏格拉底进行了批评,他在最后认识到:“美是难的”。

美,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呢?它具有物质形态吗?还是只是一种观念?什么东西可以称之为美,或者不美,美的界定是什么呢?笔者认为,美是物质与意识的统一,首先有美的物质的存在,这个存在不因人的意识状态为转移和改变,只是被具有意识的人发现时间的早晚和具体看法的差别,只有当客观的美与人的意识相结合,才能深化出“美”的问题。

比如美人、美食、美景,早在几千年前,人们的意识中还不具有“美”这个概念,当美丽的女子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不知道这是一种美,只知道这个人能带给我们愉悦感,吸引着我们的目光;当可口的食物摆在人们面前,人们也不知道用“美”来形容它的味道,只知道忍不住多吃,“大快朵颐”则是美的外在表现;当美丽的风景出现在人们眼前,人们惊叹,心旷神怡。上述的情况只能称之为“半美”,因为美的物质形态出现了,但“美”的感念却还是模糊的、朦胧的。

后来,人们逐渐意识到自身的审美意识,“美”本质问题也渐渐明朗,美不简单地是希庇阿斯所认为的具体物体,而具有更深层的、更具普遍意义的内涵。当具有美感的物品和人的审美意识完美结合,我们才能称其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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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卢梭在《爱弥儿》一书中开篇便说:“我们身患一种可以治好的病;我们生来是向善的,如果我们愿意改正,我们就得到自然的帮助。”而这其中便隐含了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卢梭崇尚自然,主张“回归自然”,且教育必须适应儿童天性发展的自然历程,他认为:“出自造物主手中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自然赋予了人平等、自由、博爱等善良的本性,但由于后天的社会偏见,宗教,灌输式的教育文化等原因,人的善良的本性被毁坏殆尽。因此,必须通过自然教育使人的本性得到发展。
教育即生长,教育的本义是要使每个人的天性和与生俱来的能力得到健康生长,而不是把外面的东西灌输进一个容器。依据于此,智育是要发展好奇心和理性思考的能力,而不是灌输知识;德育是要鼓励崇高的精神追求,而不是灌输规范;美育是要培育丰富的灵魂,而不是灌输技艺。正如《礼记》中所言:“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卢梭也说:“问题不在于教他各种学问,而在于培养他有爱好学问的兴趣,而且在这种兴趣充分成长起来的时候,叫他以研究学问的方法。”由此可见,卢梭虽生于封建的17世纪,但他的自然教育思想绝不是僵硬地让学生在大自然中放飞这么简单。
那么到了现代亦是如此,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便可伸展为——不满足于书本和网络给予的知识,(因为知识的细节是很容易忘记的,一旦需要它们,又是很容易查到的),而是尽量让孩子们去自己体验,而这里的体验活动,不限于自然,我们可以把它归类为自然体验,社会体验,职业体验……让孩子们获得肌肤的感受,而不是道听途说。怀特海说:“忘记了课堂上所学的一切,剩下的东西才是教育。”假定我们把课堂上所学的这些东西全忘记了,如果结果是什么也没有剩下,那就意味着我们白受了教育。
然而,由于当代我国教育制度的严苛性和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性,导致了农村的孩子们接受自然教育过度化,而同时城市的孩子又接受自然教育不完全化。通俗来说便是农村的孩子处于一种被迫与自然接触的状态,他们除去课堂所学的知识所剩下的技能对于他们今后未来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局限性,知识积累不如城市孩子,农耕的生活技能难以弥补社会中的工作和社交技能的空缺;而城市中的孩子由于受到各种来自父母的高要求和补习班特长班的压迫,与自然的接触虽有但却远远不够,他们大多对生活的体验不过是走马观花,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所积累的知识较于丰厚,但却造成了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或老态龙钟的儿童。在这种儿童不被视为儿童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形成一些早熟的果实,他们长得极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针对这些问题,其解决办法便是将自然教育与“教育与劳动生产相结合”联系起来,赋予传统的自然教育思想现世的意义。
   在孩子接受教育的过程中,课堂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固然重要,但抛却这些所能剩下的依旧值得珍藏。而人性便是“由无数世代苦心积累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庙堂珍宝”,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受教育者所固有的人性特质得到健康的生长,成为人性健全的人。毫无疑问,当代社会所需要的便是这么一群人性健全的人。这明显是一个常识,而令人震惊的是,我们的教育仿佛被一种力量推挤着向着这个常识相反的方向走去。是时候让教育回归常识,回归人性,回归赋予人以本性的自然之中了,从而达到一种人之初,性本善;人之行,性亦善的理想效果。
    取自然教育之精华,补当代教育之弊端,从而真正意义上完成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动教育从“广覆盖”向“有质量”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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