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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与林黛玉(二章)
文:朱映晓
一,孙悟空与林黛玉
孙悟空与唐僧行至高老庄,遇到一脸晦气、“一肚子气”的高太公家人高才,高太公不幸招了个妖精女婿,几番打发高才请法师降他,高才跑死跑活,请到的却都是些“不济的和尚、脓包的道士”,没降住,高太公责高才不会干事,又赶了他出去再请。孙悟空一听有这等好事,死乞白咧让高才把自己带到庄上,不用说,他降了那妖,还收了他跟随挑担——自己从此不用挑了——那妖不是别人,猪八戒是也。
高太公备了素宴,又拿出大盘散金碎银为酬,唐僧自然不收,那孙悟空却上前“轮开手,抓了一把”,叫高才来,说是前面累你引我师父进庄,招到了徒弟,无以为谢,这些金银你去买个草鞋穿,以后但凡再有妖精,还介绍给我哈!——给人好处,话还说的这么好听,高才自然只有接了叩谢的份了。
孙悟空这一番言行,让我想起《红楼梦》第45回林黛玉打赏婆子一节:婆子受宝钗差派,送了燕窝来,夜天里下着雨,黛玉命留吃茶,婆子说还有事,黛玉便说“我也知道你们忙(指天凉夜长,正是大观园里一众下人聚赌的好时节)……难为你。误了你发财,冒雨送来。”“便命人给他几百钱,打些酒吃,避避雨气。”婆子自是喜悦,接钱而去。
林黛玉和孙悟空一样,都是不缺钱、“不需要“钱、也根本不把钱放在心上的主。但是他们在人情上的敏锐与体恤如此相似。一般我们认为孙悟空是无法无天的,林黛玉是不谙世故的,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对此我们都可以分别从两部书中找出不止一处的例子)。他们的可爱大概也在这里——他们都是水晶心肝,清莹透亮。这让我不由得再次心生感谢,感谢曹公与吴公为中国文学创造了这样美妙的人物!
二,孙悟空的教育背景
打石头里蹦出来的孙悟空,是典型的有爹妈生没爹妈教——不对,是没爹妈生也没爹妈教。当然它是个灵猴,天生聪明,否则也做不成猴大王。然而他最后能够修成正果,只凭这点聪明是不够的。他比猪八戒沙和尚强,也和他的教育背景大有关系。
孙悟空本身就有较强的求学上进之心。因此他才放弃了花果山的舒适自在的生活,来到人间漂泊,“学人礼,学人话”,串城游县,这一下子就是“八九年余”。八九年余他不但看透了世人都是为名为利之徒,稍后,当他遇见一个神仙范儿的樵夫,听他唱“静坐讲《黄庭》”,便马上认作不凡,显然至此他不但洞悉人情世故,也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当然这是自学成材,只能算野路子的教育。
进入菩提祖师门下是孙悟空正式深造的开始,这一下又是六七年。所习包括“言语礼貌,讲经论道,习字焚香……”及至“扫地锄园、养花修树”——所以等他再离开时,可以说,已经是个教养全面的名校毕业、高学历的猴子了。
细读《西游记》,我们很容易发现,孙悟空简直无所不能,包括量料裁衣、做针线活儿,在时尚修饰方面也很有个人见解,往腰上系块虎皮还要先将那皮“打一个马面样的折子”,也是因为村民笑话他刚从五指山下爬出来,像个鬼——多么的有自尊!我以为这一切都是他乐于学习和接受教育的结果,单从这点上看,《西游记》也很有励志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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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朱映晓(ID:zhuyingxiao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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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林出版社出版,2013年6月,已上市)
目录
情人眼里出猪
说,你不爱我
电话检验爱情
最后一面
你怎可不要求婚姻
爱情不必耻于补偿
那时他对你好好
分手了,就不要再参加他的婚礼
谁听你倾吐
生命不能承受之贱
爱从美丽开始
爱人小孩
不是每个男人都是骗子
不是优秀,是优秀不够
存点儿钱,存点儿男人
手机与爱情
化妆品广告与情话
嫁你爱的更幸福
决不反省
考验要趁早
不必懂得男人
情书如叫床
人流不会为爱情加分
伤心请注意安全
算计爱情
危险关系
无人搭救
垫底
认识很多年的人
女作家的爱情出路
下嫁不如不嫁
自行车还是奔驰,这是一个问题
爱与骗的边缘
应该而且必须付出
少睡一个男人而已
有时自尊并非最重
地震中的“先跑男人”
见鬼的惊世骇俗
为爸妈而结婚
可以留下,可以离开
当爱情遇上父母之命
一定要得到什么
中年男朋友
外国男朋友
假装害怕
爱情服装市场
老头子想什么
就是你不好
纯情的男人
骗的就是你
驭夫
一个真正的绅士
没结婚先想离婚不可以吗
暗恋你
为什么要说不了解
爱与瘦身
爱与睡觉
不要再说那些了
生命是一出老戏
淑女与荡妇——“西厢”二章
为什么宝玉爱黛玉,为什么黛玉爱宝玉
妻妾成群的男人
家树的选择
方鸿渐的模样——“围城”三章
谁来演姚宓
没有对错,只有强弱
琼瑶这个阿姨
其实亦舒也是不现实的
情深不寿
普希金的爱情诗们
钓鱼钓到大海豚
卑鄙、虚伪、残忍
失落的圆满,完美的缺憾
你不知道他多不爱你
漂亮才能野蛮
24岁的邪恶
女主播的爱情
恋爱中,父母的尊严
拜金与童话
不嫁有钱人的资格
美丽不伦之恋
不可原谅的原谅
怎样干掉小三
就那么回事
惊心诱惑
爱情就是人与人的关系
那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谁比烟花寂寞
曾经沧海爱小溪
偷吧,别让我知道就行
男人的原则
没有坏男人,只有坏缘份
城里的许美静
才女就是脑袋叫驴踢了的女人
保护爱情,不必在乎姿势
一言难尽邓文迪
闺蜜是靠不住的
爱情真势利啊
不如,我们去找帅哥吧
男女那点儿欢乐时光
李嘉欣与黄翠凤
真诚的条件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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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量的林徽因(3):一间自己的客厅
文:朱映晓
1933年深秋的一天,还只是一名屌丝男文学青年的萧乾,忽接沈从文来信,“一位绝顶聪明的小姐”看中了他通过沈从文发表在《大公报》上的小说,想请他去家里吃茶。这位小姐便是传说中京城文化圈上层精英聚会地“太太客厅”女主人林徽因。萧乾喜不自胜,早早地把长衫洗好,把鞋子擦干净,而当他“窘促而又激动”地走进林(梁)家,本以为看到的将是一位半躺在病塌上的林黛玉式的美人,结果林徽因穿一套摩登骑马装(那时她常和费正清夫妇去外国人俱乐部骑马),给了他另一种惊艳。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用感情写作的,这很难得。”这句话即被他珍藏在心里。而那一次茶会之于他的文学生涯,则像“在刚起步的马驹子后腿上,亲切地抽了那么一鞭。”“在我的心坎上,总有一座龛位,里面供着林徽因。”——他自己供着也罢,还能让他的妻子文洁若也跟着供:文洁若也在她的回忆文章中赞美神一样赞美林徽因,还谈起她和冰心大姐一起怀念林徽因的情形,她认为只有林徽因才可能是徐志摩的真爱,徐志摩和陆小曼的恋爱“很有点做作的味道。”萧乾情史丰富不亚于徐志摩,婚就结过四次,第四次娶的才是比他小17岁的清纯的大学毕业生文洁若,大概比较容易洗脑——若是个俗气的女性,估计听到什么小马驹子亲切的被抽就要冷笑。
和萧乾一样得到林徽因这位女神级人物欣赏鼓励、有幸一近 “太太客厅”香氛、最终也成为林徽因本人最忠实粉丝、仰慕者的才子还有李健吾(林徽因太优秀了所以全体妇女都把她当仇敌便是他的名句,为着抗战期间高贵的她也要亲自上街打酱油而拍着大腿唏吁不已的也是他),卞之琳(第一次作为“最年轻”的“稀客”走进“太太客厅”时他还很有些拘束),沈从文(“新月”圈里沈从文最先认识的女性是凌叔华,“八宝箱”事发时他还站在凌叔华一边,尽管在武汉大学他也受到凌叔华及其丈夫陈西滢的关照,但显然到后来他和林徽因的关系要亲近得多,林徽因比凌叔华更能欣赏他的才华——或只是她更善于表达激赏,所以沈从文称她是“最好的读者”)。
中国文人一向“清高”,纵有才华,也往往是被动羞涩等待发掘、宠召,男性如此,更何况女人——就像她们面对爱情一样——林徽因却能够反过来,爽朗地对入眼的任何才子说:嗨!我很欣赏你——显是别有一番智慧和气度。她获得了成功——看起来是他们因她受益,事实上她也因他们受益,这种受益是互相的,也是良性的,别的不说,全部文学作品凑来凑去都编不过一个集子去的她,就能在1930年代成为最有势力女作家,担任文学杂志编委,牵头主持文学评奖。难怪曾经的文坛一姐冰心遏制不住心中嫉妒的激情,写小说“我们太太的客厅”加以讽刺。小说写的挺好,大姐也挺逗,可惜顶不住林徽因彪悍的回应,更大概是出于人际关系上的利害以及现实“名誉”的考虑,大姐在后来屡为自己洗白,甚至不惜贬损陆小曼,彻底落了下风。同样借写小说而讽刺林徽因客厅的据说还有钱钟书(《猫》),虽然这些作品颇能满足我的八卦欲望与阴暗心理,但也许林徽因的客厅并不是那样俗气和不堪,萧乾和费慰梅等人的回忆录都证明了那里常常是有思想的碰撞的,只不过总是林徽因占了上风——当然我会想如果她不是那样一个漂亮又名贵的女人,难免招人讨厌,但我也不能否认,这个客厅的确是富于趣味和活力,林徽因的朋友圈——核心朋友圈——始终维持得很好,战争与流亡——离开北京、辗转长沙、昆明、落脚四川——也没能把他们冲散——在精神上。1946年,重又来到昆明的林徽因向费慰梅描述了她与朋友们相聚的情形:
“这次重逢所带给我的由衷的喜悦,甚至超过了我一个人在李庄时最大的奢望。我们用了11天,才把在昆明和在李庄这种特殊境遇下大家生活中的各种琐碎的情况弄清楚,以便现在在我这里相聚的朋友的谈话能进行下去。但是那种使我们相互沟通的深切的爱和理解却比所有的人所预斯的都更快地重建起来。两天左右,我们就完全知道了每个人的感情和学术近况。我们自由地讨论着对国家的政治形势、家庭经济、战争中沉浮的人物和团体,很容易理解彼此对那些事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感觉和想法。即使谈话温无边际,几个人之间也情投意合,充溢着相互信任的暖流,在这个多事之秋的突然相聚,又使大家满怀感激和兴奋……
“直到此时我才明白,当那些缺少旅行工具的唐宋时代的诗人们在遭贬谪的路上,突然在什么小客栈或小船中或某处由和尚款待的庙里和朋友不期而遇时的那种快乐,他们又人怎样地在长谈中推心置腹……
“我们的时代也许和他们不同,可这次相聚却很相似。我们都老了,都有过贫病交加的经历,忍受了漫长的战争和音信的隔绝,现在又面对着伟大的民族奋起和艰难的未来。
“此外,我们是在远隔故土,在一个因形势所迫而不得不住下来的地方相聚的。渴望回到我们曾度过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的地方,就如同唐朝人思念长安、宋朝人思念汴京一样。我们遍体鳞伤,经过惨痛的煎熬,使我们身上出现了或好或坏或别的什么新品质。我们不仅体验了生活,也受到了艰辛生活的考验。我们的身体受到严重损伤,但我们的信念如故。现在我们深信,生活中的苦与乐其实是一回事。
通过文字表达的感情虽然有可能注水——当然不是故意——但这份热情豪迈、充满诗意的友情还是深深感动了我(所以我引用如此之长,不舍得删节),这是只有圈子——小团体——才会有的,令外人徒然羡慕嫉妒恨的牢固友情,圈子对于一个人如此重要,无论是互相吹捧,哄抬身价,眉来眼去,勾勾搭搭,还是勉励进取,升华情感,共担苦难,安抚忧伤,而最重要的,是它让人有真快乐——显然在信中林徽因提到的“渴望回到我们曾度过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的地方”就是北京,而如果要指定一个具体的地方,那便是北总布胡同,他们的沙龙。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度过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的地方”的。这快乐就是圈子给的。是的我有一种感觉:无论中外,但凡文艺家,有圈子普遍比没圈子的更快活,风流,活色,生香(也更利于留名青史,一时被忘记也没关系,圈中任何一位被后人关注,提起,则就像拔花生似的,一拔一嘟噜,总会带出你)——否则总有点没味,像少了什么(除非是有着极其强烈的个人的特质,像张爱玲那样)。当然喽,没圈子固然令人悲哀,更悲哀的则可能是你以为你有圈子,其实人家根本没当你是圈里的——比如“八宝箱”事件中的凌叔华,面对诸位齐了心的袒护林徽因的京城文化朋友圈,那心情一定是非常不好过。所以,靠谱的办法是自己组织和维持圈子,确保成为圈子的中心。所谓雅聚,这也是中国的文化与传统,“君子群而不党”——标榜的是不党,重点还是要群,不群是不行的。对于一个女人,一个写作的女人,一定要有一间自己的房间?不,伍尔芙只说了一半。最好还得有一间自己的客厅。
曾经,在抗战最艰苦绝望的时期,费正清夫妇安排林徽因去美国养病,林徽因拒绝了。林徽因的粉丝将此解读为高尚的爱国情怀。当然这是不能否认的。不过,国是什么?那具体了还是人:亲人,孩子,情人,朋友,朋友圈子,一个紧密联系着自己志趣与事业,无条件欣赏爱护自己的圈子,那就是一个人的根,对这一点,在1946年便“幸运地”离开中国去了英国的凌叔华或可为反证,即使有她死去的情人朱利安的母亲瓦内萨帮助——然而这位伦敦文化界的名女人也越来越感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很难给她提供一个朋友圈子,那才是她真正需要的”。时光未能消解一切,归根的愿望如此强烈,最后,凌叔华是被抬在担架上回到北京——回到北京死去的。同样的,我们也就丝毫不难理解,1949年前夕林徽因的选择:她客厅里关系最铁的朋友们——金岳霖张奚若等都没有走。如果不是实难预料的大的灾难,她也会继续骄傲和自信地在她的客厅里发展和享受美好自我,而如果你也曾体会过独走江湖、孤军奋战、事N倍而功不见、哪个圈子都进不去、谁都不带你玩的不甜滑人的可悲可耻人生,你就会承认,那才是更积极、健康和有利的。人应该有自己的圈子,如果你是精英,你当然应该有一个精英的圈子,如果你是老鼠,你最好也得有一个老鼠的圈子。一滴水只有放在大海中才不会干涸——林徽因这样优秀的水滴尚如此,何况你我!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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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映晓(写于2010年,首发《爱人》杂志)
女作家萧红生命里的三个男人:萧军、端木、骆宾基——虽彼此看不顺眼,打架斗殴——口诛笔伐——多少年;骆宾基和萧军还结成统一战线,共同打击端木——其实他们是有一些共同点的。比如:都有够罗嗦。当然这和他们的职业和权力有关。都是作家。都是晚年做到了作协领导级的。……
萧军大概是认为他是最有资格罗嗦的——虽然早在萧红活着的时候就已和他没关系了——与萧红分手一个多月内他即完成了与19岁的王德芬热恋至订婚的过程,但是,毕竟他救过萧红的命(不过对此端木亲友团所作传记另有说法:拯救萧红并非他一人所为,甚至最主要的功劳也不在他),所以他也有资格唾骂端木这个上位的男小三,却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让萧红悲惨的死在了香港。
端木懦弱自私似乎是出了名的——骂他的人不要太多。比如早在武汉时为了躲避日军轰炸,在只得到一张船票的情况下,竟自己跑了,萧红一个人挺着个大着肚子,摔倒爬不起,对此他的说法是当时要走的另一位是男同志,怕有不便,而且他要先去找工作和住处,萧红再去不是正好——你信么?我不信。但也有些传说已经肯定不是事实的,比如骆宾基《萧红小传》里说危难时刻他扔下萧红不告而别,萧红连个葬身之所都没有,但据后去拜墓的香港文艺界人士拍下的照片,“萧红之墓”的简陋木牌,和端木形容的一样——出自他手——那是有图有真相的。最后端木是和骆宾基一起绕经澳门、离开香港的,都有人证。估计这里面端木还有其它冤枉。
从端木文章里看此人似乎比萧军温和,但也至少可以看出两条:一是心眼确实小,一点破事唧唧歪歪的,投个稿还要耍个花招,把其中一页稿纸倒过来,以通过退回的稿件判断编辑是否完整的拜读了他的大作——自己也说“那么厚,又毫无名气”——果然没动,便向鲁迅告状,鲁迅向他要了一个短篇,看了,还给那杂志,登了,他就得意了,认为这是打了人家一个嘴巴,人家再来“拉拢”他,他还避而不见——我站在一个百分百的作者而不是编辑的立场都觉得这样的作者真难缠;二是自视清高——在他笔下萧军是够粗俗的,他记得萧军曾把这样一句话挂在嘴边:“人不忽患,情义是蛋”——他的记性也够好的!——不合群,老是说文艺圈如何,那些文化人如何,却偏偏娶走了群里最有名气的那个女人,难免大家看他不顺眼,没有帮派,自然吃亏点。但萧红喜欢他也可能与以上两条有关,第一条可以理解为心细,敏感,第二条可以理解为安静,单纯,萧红大概以为这人和她是相似的。是同类。却没想到要一起过起日子来,有的折磨——我估计他给过萧红折磨,但萧红死后他应该是自责和怀念的,至少他没直接说过萧红不好,他是直到萧红死后18年才再婚的——若有人说那是因为没有人看上这种事儿人我也无话。
他也够罗嗦。按他说的意思,起初是萧红主动对她示好的。他是什么感觉都没有的时候,萧红老在他面前吟哦什么“感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而他“也没‘常惜玉’,也没赠她‘双明珠’”,萧红自己的扣子不愿意钉,要给他钉扣子——说的好像成熟少妇故意勾引他这“一直没有结过婚”的处男一样——因为他不能背了男小三的骂名?
他说明与萧红结婚的原因尤其不清,好像竟完全为了萧红,因为他们的友情已被萧军扣上了“污名”,萧军向萧红宣布分手,“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与萧红结婚,要不然她会置于何地?”——这些话又置萧红于何地?而且——当时革命队伍据说是很开放的,不要太开放了——难道还有为一点儿闲言碎语就必须结婚的事?
这个意思在端木亲友团所作传记中更明显:“萧红却陷入了孤寂中。一位被鲁迅视为有才华的左翼女作家,常年身体虚弱,常年精神郁闷不展,现在又怀着身孕,在这兵荒马乱的战争年代,谁来接受她,拯救她?……端木伸出了援手。”
——又是“拯救”。萧军同志最爱强调的“拯救”——当然,端木作为一个好端端的小伙子,娶一个比她大,身体又不好而且怀着别的男人的孩子的妇女为妻,并于艰苦条件中举行了正式的婚礼,确见情份——至少萧军不曾给过她这个。似乎萧红的男人们都很容易自以为拯救了她,最后那位只与她相处了44天的骆宾基也有这个意思吧——在他的描述下,端木扔下重病的她,只有他陪在她身边,努力安慰她,帮助她——拯救她?只是没有成功,在战乱之中,极度恶劣的情况之下,她还是死去了。
相比前二位,骆宾基与萧红的关系显得最为纯洁,简单,美好——原只是一个陌生人的骆宾基,却陪伴萧红度过了她生命的最后的44天。萧红去世之后,第一本关于萧红的传记《萧红小传》是他写的。这是极具价值和意义的事。这是最近距离——无论从哪个角度——的萧红传,然而正因如此,它出现的“错误”——比如对端木的不实之词——让人无法往好处想。因为这不是别人写的。也不只是一个挚友和知音写的。这是一个自称萧红表示以后要嫁给他的男人写的。骆宾基以萧红最后的陪伴者的绝对的话语权——然而这是死无对证的——44天,这44天她要转几个住处,转几个医院——这些工作显然不是他一个人能完成;要开刀——还开错了,要昏迷,还要死,这么短的时间,这么紧张和仓皇——还有那么多话出来,他是不是太不顾病人了,即使端木把她甩给他,那也是让他好好照顾她,帮她尽可能精神平静安详的过了这一关,即使病人在此间说过对丈夫不满的话——病人“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啊。
在《萧红小传》里骆宾基称端木是萧红的“同居者”——倒称萧军是萧红的丈夫——这种话对萧红又有什么好处呢,告诉大家萧红这几年来是跟着一个无情无义根本不拿她当回事的同居者满世界跑?——我发现这几个男人在说话的时候似乎都没有想:这对萧红有什么好处,尤其在她已经死去,永远不可能再说什么时候(对于真正热爱萧红的人,这都不重要,但世界上更多的是普通人,正常人,是有着“世俗观念”的“俗人”)。即使萧红真的活下来并嫁给他也不见得会有多少幸福吧。不过是此时他们还没来得及结合,种种“后来”容易发生的剧情还没有上演罢了。
——当然也许这只是我个人,向来对于在一个女人已经死去的情况下向众揭秘公布她说过以后要嫁给我的男人没好感罢了——就像那年三毛来过大陆之后,三毛死后,便有不止一个男人自称三毛说过以后要嫁给他,而且我就亲眼——亲耳——见到一位。活的。
70年代末,动乱结束,平反之后,萧军从抄家返还的物品中发现一批萧红旧信——她写给他的情书——顿时“惊喜万分”,有的字迹不清了,有的纸张破烂了,他小心的用毛笔一笔一笔的重抄出来……如果把以上画面,配上柔和的音乐,简直是一段绝妙的“百年婚恋”的影像:人世沧桑,深情不死——不知要感动多少浪漫的心灵。可是,萧军同志一开口——有觉悟的萧军同志,想到对于“有志于研究这位短命作家的生平,思想,感情,生活等各方面的人会有一定参考作用”,于是,经他加注——就是下面这些混帐话——变成了《萧红书简辑存注释录》出版:
“作为个六年文学上的伙伴和战友,我怀念她;作为一个有才华、有成绩、有影响的作家,不幸短命而死,我惋惜她;如果从妻子的意义来衡量,她离开我,我并没有什么遗憾之情!萧红就是个没有妻性的人……”
这萧军果然豪爽,豪爽到能够无所忌惮的往死人心上捅刀子还自命客观——死人的心自然也是死了的,却只怕也叫他捅得活过来,再痛一次。(诸如此类的混帐话他在别处也说过不少,“我与萧红,是偶然地相遇,偶然地相识,偶然相结合而必然分开的偶然婚姻,1938年,我们永远分开的历史渊源,其实早在这结合开始就已经存在了,历史已经作了证明,终于,她对寻找了她想要寻找的人!毁灭在了战乱的香港!”——偶然偶然,这一呕就是六年,这呕的也太久了!好像他对这“历史”的“证明”还挺满意,历史是公正的,她死在香港纯属必然和活该?)
简直是……倒让人怀疑他为什么看到那些信就“惊喜交加”了。因为获得了这么巨大的一个资源和资本?(端木文章有说到“二萧”西安分手时为书信归属争吵,萧红要把自己的拿回,被萧军强抢去——当然,也不一定是真的,兵荒马乱之中他们还随时带着那些信?)
突然很想知道,其他男人面对这些信会怎样做。这些深情的动人的信——曾经她满心寄希望于这爱,却终以伤心结束,逝者已逝,多少年过去……该怎样做。我幻想一个沉默的男人,虽然这样的男人也许很少,但一定有的吧!一个男人,一个绅士,不发一言,独自的把一切带进坟墓,带进永远,不告诉任何人,无论他此时是单身,还是有妻儿……我宁愿他这样做。虽然那对我们读者可能是惨了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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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映晓
1948年——改天换地的大时代到来之前,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检察长郑烈即将乘机赴台。同行有他心爱的女儿郑秀及两个外孙女。然而郑秀魂不守舍,她在等——等她的丈夫曹禺赶来一起走,尽管此时他们的婚姻裂痕已深,他另有了爱人,正是这样的原因,郑烈向女儿谎称已叫人接曹禺,其实未去。飞机就要起飞,曹禺始终不来,痛苦的郑秀作出了决定:留下,尽管这意味着她与父亲从此永决——但也许更痛苦的是她的父亲,眼睁睁看掌珠滑落,坠入那宛如宿命般的深暗泥沼——人们称之为“爱情”。
曹禺与郑秀相恋于1930年代他们共同就读于清华大学期间。活泼的个性,出众的容貌与家世,外加一口流利英语,为郑秀赢得了“校花”之名。穷小子曹禺,凭着他的热烈追求——据说他能“一宿一宿守在她家门外”,写情书,“最长一封竟达35页”——获得郑秀好感,当然也可能是他的才华吸引打动了她,剧本《雷雨》即诞生于二人热恋的那一暑假,初稿还是郑秀帮誊抄的。《雷雨》发表,曹禺一举成名,二人喜结连理,一切如此自然,包括后来男的移情别恋,找原因是容易的,生活成长背景不同,洗澡的习惯都可以成为导火索,千金女肯定是娇气不体谅的——好吧,都是她的错。新女主角名叫方瑞,曹禺《北京人》一剧里的愫方就是照着她写的:“‘哀静’……苍白的脸上宛若一片明静的秋水……时常忧郁地望着天……像整日笼罩在一片迷离的秋雾里……”那一段“三人行”时光,据曹禺和方瑞的女儿、现著名女作家万方介绍:郑秀看到妈妈写给爸爸的信,竟给撕了,把爸爸的心伤透了——我说万作家,难道您看到丈夫情人的来信,还要给裱裱挂起不成?
1950年,曹禺在组织帮助下正式与郑秀离婚,新社会与新生活的阳光照耀着他度过了最辉煌幸福的时光,直到“文革”被打倒,“改行”扫大街。一直独自带着两个女儿生活的郑秀得知,便每天都去他扫街处看他,希望能给他一点安慰——多固执的女人啊,也许,到这会儿她的心还醉在当年他“一宿一宿守在她家门外”以及“35页”情书中未醒吧!1974年方瑞去世后郑秀便让女儿去照顾曹禺生活,显然她们都在盼望复合。不过,当一切过去,重沐阳光的曹禺选择了另一位女士作新的妻子——即然对他而言,那段爱情早已死去,而且,人家的时间也好宝贵的好不好!据说郑秀临终仍盼与他一见……未遂。但愿她的最后时刻终有光亮出现,带她穿越时空,登上1948年的那架飞机,回到至亲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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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在最失意困顿的日子,曾经的名伶顾传玠也拒绝复出,他宁愿去捣持蘑菇养殖,或做啤酒生意。……戏剧浸润了他全部的生命,就是说,那里有他最深的爱与痛,他不愿再碰触。”
葬玉
文:朱映晓
多年以后,人们谈论合肥张家四姐妹的婚事,除了爱说三小姐兆和嫁给了大作家沈从文,也爱说大小姐元和嫁给了昆曲名家顾传玠,其实,当1939年4月元和在上海与顾传玠举行婚礼之时,诸多小报都是用“下嫁”一词来形容这位名门闺秀的出嫁的——戏子在当时仍属贱业,尽管此时顾氏已经改行数年。顾氏在当红之际告退舞台,放弃他最宝贵的天赋与热爱,不甘“下贱”显是原因之一,这一选择在某个方面也透露了他的敏感与脆弱,当然还有聪慧,有远见,早早看到了这一行前途渺茫(果然后来他的同门兄弟大部分都下场悲惨,至于昆曲的“再次复兴”,那还是太久太久以后的事,而他在1966年在台湾便过世了)。改行之后的顾氏尝试涉足过许多行业而几乎无一成功(而元和是否始终在默默支持丈夫,无悔无怨?),倒像是印证了一句老话: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元和——这个名字让我想起“红楼”里的元春,她们都是大家庭中尊贵的长女——在妹妹们的印象中一直有些神秘。小时候元和的早餐和午餐都是和奶奶一起单开的,奶奶在世的时候,谁也不能责骂她,奶奶去世之后,父母仍为她保留了这一特权。再后来母亲也去世了,父亲续娶了一位年轻的继母,张家姐妹和这位继母合不来(不得不说,继母原也是天下最难当的职业),元和先是外出读大学,毕业后又往外地教书,一离家就是近十年。其中在外地教书四年,她受到了那所学校的女校长凌海霞的特别照顾——多年前凌氏任教于元和父亲开办的学校时便非常喜爱这个模样气质都十分出众的女孩,很难形容她们的特别关系:凌氏没有结婚,也无意结婚,只想把生命献给教育(正是如林海音小说《城南旧事》里小英子最崇拜的“不结婚的女校长”,或者鲁迅大先生嘲讽过的,“寡妇主义教育家”的代表),但是她也很想拥有自己的感情生活——有一个女儿或是妹妹让她照顾,同时她还可以继承自己的事业。元和是凌校长看中的人(有一本传记甚至说凌校长“控制”了元和的生活),不过也许凌校长看错了人,元和并不想学她做一个“不结婚的女校长”,元和终于在29岁这年离开学校回到张家在苏州的宅子,专心学习昆曲,次年便在一次义演中结识了她生命中的另一半顾传玠——早在读书时她便是他的粉丝——她毫不在乎他的“戏子”身份(而且他还比她小两岁)、勇敢和他交往并最终嫁给了他。
顾氏与元和于1949年5月离开大陆前往台湾——顾氏坚持这样做,一如他告别舞台一样决绝,他甚至“威胁”元和,如果她不和他一起走,他就一个人走——而在台湾,即使是在最失意困顿的日子,曾经的名伶顾传玠也拒绝“复出”,他宁愿去捣持蘑菇养殖,或做啤酒生意。这似乎很难理解,却又不难理解——元和说:“戏剧浸润了他全部的生命”,就是说,那里有他最深的爱与痛,他不愿再碰触(他演起戏来是那样的用心和投入,据说有一次他演完回到后台便吐出一口鲜血)。顾传玠去世之后,元和再次登台,在一次出演《长生殿·埋玉》——她扮演唐明皇,埋葬杨玉环——之后她忽有所悟:“我埋的不是杨玉环,而是顾传玠这块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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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世上有绿萝
文:朱映晓
一心揭开名校受贿黑幕的美丽女记者菜菜子,走进曾是自己偶像的女校长的办公室,优雅的中年女校长正淡定的给窗台上的花草浇水(日剧《美女与野兽》)——此情此景,如此熟悉,是的,我最爱的美剧《尼基塔女郎》(旧版)里面也有这样的情形:年轻的女特工尼基塔走进她的女上司麦莲办公室——与尼基塔相比,麦莲是一个成熟到了冷血地步的老牌女特工;若非如此她也做不到上司——也经常是在安静的给她办公室的植物浇水。在环境残酷的特工组织里,到处冷冰冰,闪着金属寒光,所以这些绿色生命就显得非常突出。然而麦莲也只是下意识模仿她的上司而已——那也是个喜欢伺弄花草的女人。段数也更高。却已经退步抽身早,和一片真正的大花园为伴去了。
于是我便又一次肯定了藏在心中的一个感觉:种花草的女人都是有心眼儿的女人。种花草是沉着不张扬的活儿。一切只在自己掌握。种花草不像养猫狗,只要你呵抚一下,便马上回报你欢天喜地的跳跃亲热。花草在本质上是冷静的生物。它不需要你时时刻刻看它守它浇它灌它摸它弄它,它只在稳定、持续、有效的照料之下,一步一步的,按着自己的原则和时钟生长,并最终展扬。种得好花草的人也应该有着和它们一样的性格——人爱与自己相像的事物。
我还相信养花种草的人是有福气的人。小时候走在路上,看到那些盛开着花朵的阳台,就会觉得那后面是一个幸福的家庭——长时和稳定的生活与心情,是打理这些花草的必然条件。花开富贵,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在这样的家庭中生长的孩子是幸福的,他们先天超出的那一截,缺失的人永远赶不上。有一个词叫“熏陶”。……
而我是从来没有种过花草的。我的家庭也没有。想想就心虚。许是有意或者无聊,两年前我突然成了一名疯狂的“花草爱好者”,成天在各园艺论坛串,跟着团花盆,团种子,团肥料,深更半夜的我还在辛勤的拌土。然而几个月之后花儿只开了一朵,其余都一盆盆死去——按说发黄是涝的,发枯是旱的,可不管我停止浇水还是赶紧浇水,都一点改善没有,我甚至连铜钱草、滴水观音这类大路货也没保住。我到底没有摆脱“栽花掉叶,养鱼翻肚”——我又给加一个横批:“不甜滑人”,也许将来可以用在我的坟墓上——这就是我的命运。
只有绿萝,这随随便便长着一堆最简单的叶子模样的绿色植物着实顽强——还活着。闲着也是闲着,我掐下一些枝,把空出来的盆都栽上。倒也活了。从此灰了心的我也不大管它们,实在看着太干巴了才浇个水,它们居然就一直长在那里。一眼往阳台看去,也是绿色一片。
我是为了成为一个有心眼儿的人,一个幸福的人,才开始学习栽种的。这结果实在让我自卑。不过因为还有这些绿萝存在,我大概可以勉强自我安慰:心眼儿和幸福并没有把我完全抛弃。“若世上无樱,也无春天逝去的伤感。”——若世上无绿萝,我一定自卑而死。幸世上有绿萝!
(附识:以前写的文章,因为我又想种花了,所以想起它来。我又想种花,因为我想我的婴儿每天从床上睁开眼,就能看到窗外阳台上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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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晓按:这是一篇充满私心袒护的文章,不算评论,不过,对当事人来说,还是挺开心,人不能总是严格要求自己,尤其是我这样本身就有强迫症的人。另外关于“凌叔华……,一个一辈子没有吃过一点苦的女人”的广告词,我实在很汗,这的确是我的原话,但我的完整的原话是:
“我曾经这样以为……然而事实却是,尽管拥有一个优越的人生起点以及种种的幸运,也有着较为充足的头脑心机上的准备,但是像海浪一样起伏不绝的时代的动荡,命运的拔弄,还有那天性中的——或者是作为纯粹的文学女性,在内心必然具有的浪漫激情,难以遏制的自我的矛盾挣扎……仍使得凌叔华身不由已,浮浮沉沉。”
《谈谈映晓和她的书》(作者:安静地潜伏)
我其实很早就开始看映晓的文字了,大概在她还用“朱碧”这个笔名的时候。她和某位美文作家的文章常常登在同一本杂志的相邻两页上。那时候我还年轻得很,更偏向于那位美文作家温情脉脉的文字,映晓的文字在当时的我看来,多少有些过于犀利了,虽然她写的话都很道理。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再看映晓的文字,越来越能看出好来。买杂志有时只为了看一篇她的文字(所以现在我家里还有一大箱当年的时尚杂志,其实我根本不关心什么时尚),她的博客也追着看,反复看,也受了不少影响。比如我是一个从小怕小动物的人,可是自从看了她写的养猫养狗的文字,我也渐渐能接受小猫小狗了,虽然还是不敢养;随后又发现她喜欢的人我也都喜欢,对事情的看法也相同,不同的是她能把心里想的通过文字表达出来,我就只能憋着,啥话也说不出,后来到了有什么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就等着看她写篇应景的博客出来,然后我就一边看一边在心里感叹:“对啦对啦!这就是我想说的!”,还记得有一次,她在淘宝上卖些自己不要的书,有人看中了某本书,她又犹豫了,说她要再看一遍,然后再寄给那人。看到这里我笑了,哈,对书的态度,我也是如此。
有了这么多的铺垫,所以当得知她的新书《海上繁花:张爱玲与<海上花>》出来了之后,第一时间就买来看了。《海上花》是本冷门的书,我也是这两年才捡出来一目十行的看了一遍,映晓的这本新书原也就打算仅为了支持一下映晓买来收藏一下就好了,没想到却一头钻了进去,一边看一边又把《海上花》出来对照重读了一遍。
习惯了映晓犀利明快的文字,再看这本书会觉得她真是一个身怀多种绝技的奇女子,当同一时期成名的那些作者们不是继续写着她们风花雪夜的情感故事就是做知心大姐开情感信箱的时候,她已经完成了一次完美的华丽转身,远远地将她们抛在了身后。
这本书之后,她又开始计划写一本关于凌叔华的书,当时我感兴趣的是“八宝箱事件”。
那时我正因为一篇几年前关于林徽因的书评而在豆瓣上遭到林的忠实粉丝的围攻堵截,粉丝们的本意是好的,我也承认对林的评论是片面的,但粉丝们没法说出让我心服口服的话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我在映晓的一条关于林的微博上提了一下这件事,映晓回复说她会在这本书里中立地谈谈对林的看法,所以我对这本书是抱着极大的期待的。
当然这本书拿到手之后我还是从头开始看的。在此之前我对凌叔华并不熟,仿佛也没有读过太多她的作品,家里好像是有一本她的文集的,看过也就忘了。不过《海上花》我不也不熟悉么?我觉得映晓的身份像极了一位“导师”,在她的引导下,多么冷僻的作者多么冷门的书都会在你面前现出不可思议的面孔来。
读完这本书,对凌叔华有了一定的认识,我觉得:
1、凌叔华在八宝箱事件中的遭遇令人同情。先不去讨论这个箱子里的东西到底应归谁所有,但林徽因在这个事件中难免有仗势欺人的嫌疑,以伤害他人的手段去拿自己想要的东西,不管是才女还是美女,都是不可爱的。而另一个本是“中间人”身份的大学者,不站在公允的立场而私心偏袒其中一方的做法也是令人生厌的。凌叔华是伤心了,但真正令她伤心的恐怕不是其中一两个人的所作所为,而是那一干她一向视为师友的北京圈子里的人,所以她才会在给胡适的信中说“我永远未想到北京风是这样刺脸,土是这样迷眼,你不留神,就许害一场病。这样也好,省得总依恋北京……”读到这里,心中也觉得悲苦。好多人也会有这样的经历吧?原来以为自己是圈里的一员,平常也在一起玩闹,可一旦有个什么事,那些人不是踩你一脚就是惟恐避之不及,忙不迭地撇清关系。人情世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很能体会她内心之苦楚。
2、或许是为了弥补北京的风对凌叔华的伤害,上天安排了袁昌英和苏雪林出现在凌叔华的生活中,同性又同是文人,本来就难以避免出现“相轻”的尴尬事情,所以三人的友谊很让人羡慕。
3、本想通过映晓的解读,能多少扭转对林徽因的看法,但是林小姐那样不可爱的做法,实在是令我爱不起来。倒是觉得凌叔华的丈夫陈西滢不像从前印象中那般可恶,这一点可从他与鲁迅先生的论战和对待凌叔华婚外情的态度和做法中看出来。得夫如陈西滢,为何还能移情于朱利安?是一时的激情还是不甘心于已习惯了的平淡安稳的婚姻生活?若没有这次婚外情事件,我觉得凌叔华还是极讨人喜欢的。
4、凌叔华和朱利安的婚外情让她的形象大打折扣,但与朱利安的相识,却给她带来了与伍尔夫相识并得到伍尔夫指点的机会,另外朱利安的母亲对凌叔华的关心照顾也是十分难得的,一时之间,倒真不知如何评说她与朱利安了。
5、这本书的腰封上有一句话说凌叔华是“一个一辈子没吃过一点苦的女人”,这话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她吃的苦够多了,苦在身还能讨得旁人一些怜惜,苦在心,也就只有她自己和心疼她的人才知道了。
映晓的这本书,参考了大量的书目,要佩服她对资料的应用自如,仿佛那些就是她自己的文字,丝毫不觉得突兀与生硬,而每一处引用皆有出处并且一一注明,这种认真负责的写作态度,在很多作者的身上都已经消失了,所以更显得难能可贵。
我觉得映晓的文字到目前为止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早期的文字锋芒毕露,像王熙凤;中期的文字依然犀利,但笔触已经平和许多,像探春;当下的文字,尤其是最新的两本书,走考证路线,评判公允,以事实说话,将个人喜恶渐渐淡化,“不撒娇不哼唧不假装不贴牌有所思有所得有见地”(
借用我喜欢的另一位作者蔡小容某本书的宣传语),像几近完美的宝琴姑娘。
从前看她的文字,总有一种错觉,好像她打算独身似的,还觉得她大概是不会做饭的,很奇怪,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看法(是因为她的文字带着些女权主义的倾向么?),现在当然知道是自己想得太多了。她微博上贴的菜肴图片,生生会让你馋出口水来,她还不声不响地怀孕了(当然,她也没必要把自己的私事全盘交待给读者),我觉得,沾满了人间烟火气的她是可爱的。像她这种文字我也喜欢,人我也喜欢的作家,真是越来越少了,对了,她还是我目前为止唯一喜欢的天蝎座女子——我向来和此星座女子都是死对头。
期待映晓的下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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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打算写一篇关于苏青的专栏,虽然我十几年前就读过了她的文集,还发表过篇幅不算短的文论,但是现在还是要重读——感受肯定是会不一样的,而且这十几年也出来了许多关于苏青的新的资料:现手上苏青传记就有两种,我又再把那套1994年6月版上海书店出版的上下两本厚厚文集找出来……感受确实是不一样了,但沉重却是一样的,苏青文字里的那些纠结混乱,她的人生,不幸的婚姻……说是坏破心情也不为过。想想自己为了一篇XX字XX元的专栏而要忍受这种折磨,真是滑稽(当然这是我自找的,我无法再回到过往,那种愉快而轻佻的写作——虽然其实我还挺怀念的,但是,回不去了)。
为了缓解这种沉重,早上,我忍不住又翻出了杨静远翻译的夏洛蒂·勃朗特(即《简·爱》作者)书信集,读我最喜欢的最后几页——这本书信集,也可以视作夏洛蒂·勃朗特自传,这位热爱文学的刻板的老姑娘直到36岁才终于嫁了人(而3年后她就去世了),这最后几页中,有关于她对婚姻生活的感受的描述(致友人):
“……女士们在单身时赢得了某种些名声(管它叫臭名也好,美名也好),一旦改换姓氏,往往隐入背景。但如果真正的家庭幸福代替了名誉,那么这种改变其实更好。”
“……他(我的丈夫)的性格倾向于完全注重实际生活和积极有益的活动,不大倾向于文学和思考,我想这对我并非坏事。至于他继续对我的爱护和关怀,我不宜多说,但他的感情至今未改变或减退。”
以下书信写于夏洛蒂病危——渐近生命终点的时刻,她告诉友人她丈夫对她悉心照顾,无论白天黑夜,不辞劳苦:
“……我知道这会使你感到宽慰——我发现我丈夫是个最能体贴人的护士,最亲爱的支持,一个女人在今世获得的最大安慰。”
——我还说什么呢?我只有一个结论:好丈夫完全是上帝的赐予,不是寻找争取得来(当然也许对那些特别聪明、特别有魅力的女性除外)。我们在爱情上的际遇无论是好是歹,也许,一切都是命运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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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 |
“‘要不是《傲慢与偏见》显示出来这个坚硬外壳里包藏着一颗多么宝贵的明珠,她在社会上就像一根拔火棍儿或者一块防火板那样,绝不会受人注意的……现在不同喽,她倒还是一根拨火棍儿——可是对这个怪物人人害怕。一位不声不响,专写别人的女才子,当然叫人害怕!’
“她一生下来,好像就有一位守在她摇篮边的仙女带领着她在全世界飞翔巡游一遍,当她再躺进摇篮里,她不仅明白世界是什么样子,而且连自己一生活动的范围都选定了,只要能牢牢控制着这个领域,她对别的什么就再无所求。因此,到了十五岁,她就对于别人很少抱有幻想,对于自己则一点儿幻想也没有了。”
——弗吉尼娅·伍尔夫笔下的简·奥斯丁。像不像爱玲·张?
弗吉尼娅写过一组谈女作家的文章——饱含感情,又风趣自如。可惜,如果来得及,她大约也会好好的谈一谈她的小友、中国女作家凌叔华。(似乎有相当读者是通过那本不无下作的K来认识凌叔华的。杯具!)
又及:现在的书普遍印成大开本,我倒怀念小开本,携读方便。还有就是尽量不要印精装吧,最简易方便的读书当然是在床上,举着太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