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2009-10-15
时差倒得差不多了,早上七点多醒。也回到了国内的习惯,刷牙之前刮了胡子。欧洲生活慢慢进入正轨。
上午跟车去海德堡,下午三点多回到宾馆。法兰克福是德国第五大城市。海德堡在规模上,不比中国很多镇子大,尤其市中心区就那么短短的几条街,转个身就走到头了。但实在是漂亮。海德堡大学建校八百年,是德国非常著名的传统式的大学,文科为主。开放式,他们都在逛店购物时,我去匆匆瞻仰了一下,在市中心,只看到了局部,但根据海德堡市的规模,海德堡大学也不会太大。这座古老的城市沿河而筑,两岸的居民都依山而居,从山下往上去,并不巍峨,但层叠而上,颇为精美。街道窄小,小方块石或砖头铺就,符合我想像中的欧洲的老城市,这样的街道两边如果不出现咖啡店和艺术品古玩店是不合适的,海德堡显然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我对一座优雅、古老、悠闲、精致的欧洲小城市的想像。街道和店铺有种雍容富丽的沧桑感和历史感,像黑色的石头上涂了一层奶油,不是很
法兰克福,2009-10-13
飞机晚点两小时,CA0931,昨晚八点才到法兰克福。如果不晚点,飞机可能追着太阳跑,一路是没完没了的下午,但过了俄罗斯境天就暗下来,慢慢就全是晚上了。这航班的设施一般,电视太少,盯着远处的大屏幕看累。一路上看完小说集《莫雷尔的发明》,十万字的小册子。中篇《莫雷尔的发明》很牛,能在这个篇幅写出如此复杂的小说者,只有《佩德罗·巴拉莫》等可媲美。博尔赫斯盛赞之是有道理的。住在内城的HOLIDAY INN EXPRESS,不是很大的宾馆。导游是中图公司的,浙江湖州人,在北京念大学,现在常年住法兰克福,普通话没有德语利索。他说宾馆离机场车行二十分钟,距书展中心车行十五分钟,步行四五十分钟。晚上的法兰克福只从大巴车窗里看见了一点片段,进城的时候感觉在杭州,车要穿过林荫道。在德国这是最现代的都市,可能规模也不会小,这是个经济城市,有钱,主要做金融和保险业。但是看惯了北京的大,到全世界任何城市大概都会发现它们的小。
当地时间不到
简笔画的奈保尔
——《米格尔街》
徐则臣
如果你是读过《比斯沃斯先生的房子》、《河湾》、《抵达之谜》和“印度三部曲”等之后才读的《米格尔街》,你会怀疑这世上有两个奈保尔。两个作家差异如此之大:一个胖一个瘦;一个大块头、虎虎生风,一个细脚伶仃、风吹就倒;一个沉静、繁琐甚至唠叨,一个亢奋、简洁也有点不知所措的飘忽。至少在我,读过了奈保尔的长篇小说和游记三部曲后,乍一看到《米格尔街》时,我的阅读有点失重,我就想,依照小说和游记推测奈保尔,他的气势汹汹的语流和语速应该是巨大的,他要多节制、多矜重才能在米格尔街上说话啊,有些短篇里他甚至比雷蒙德·卡佛还要极简。
当然这种怀疑其实很没道理,因为《米格尔街》在前,《比斯沃斯先生
孤绝的火焰
——重读黑塞
徐则臣
十几年前读黑塞,留下来的印象是,这是个我很喜欢的散文家;现在重读黑塞,我觉得他是一个诗人和人生哲学家;而真正让黑塞名世的当然是他的小说,我过去和现在读的也基本上都是他的小说——这就有意思了,为什么我读着小说却偏偏无视他的小说家身份呢?
得好好想想。
十几年前我刚念大学,正值年少,半瓶醋,生瓜蛋子往往最张狂。似乎年少时都如此,你憋了一肚子情要抒,你满脑门的歪理邪说想对人讲,你都静不下来去踏踏实实体会一个长故事,也没那个耐心去认真打捞诗歌分行后漏掉的那部分意蕴,你以为什么都理解什么都能理解,喜欢摘抄和使用甜得发腻的抒情段落和那些峨冠博带的哲理篇章,那么,读黑塞正合适。他的情
盯住了,别撒眼
——《居延》创作谈之二
徐则臣
最接近我想像的作家生活是:和平常人一样忙完一天,在傍晚的时候闲下来,坐到路边看人。当然也看别的东西,看看车流量大了没有,看看楼房又长高了没有,听一下沿街卖葫芦丝的小贩兼民间艺人吹奏的《月光下的凤尾竹》跑没跑调,闻一闻街角卖糖炒栗子的师傅小铲子翻出来栗子香不香;如果好奇心再重一点,比如你生活在北京,像堵塞的下水道似的中关村大街上难免会有汽车追尾,出事了你也就近跑过去看一看。反正我期待的一个写作者的生活就是放松,让天地万物、让人间烟火、让世事纷扰自然地进入他的眼睛,在他不写作的时候。我说的放松不是无所用心,而是将用心变成习惯和本能,就这么看,逮着机会就看,一直看,盯住了别撒眼。
谁的生活说到底都很
我的现实主义危险
——《居延》创作谈之一
徐则臣
这两年,我对当下的小说提不起兴趣,可能是整天看稿子坏了胃口;对自己的写作也心生厌倦,兴奋不起来,迷迷糊糊想不清楚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有一天我老师跟我说,他集中看了我的小说,不错,但是,别和现实贴得过近。我就明白毛病在哪了。我老师的意思不是不可以现实主义,而是提醒我,注意和现实的关系:你要拿现实干什么?
这是问题所在。这几年我写了几个关于北京的小说,进入的路径相似,从日常生活开始,务求细节鲜活真实;我积累了丰沛的北京细节,足以让小说像装甲车一样攻无不克,充分表达出我的意思。当这个套路用熟以后,我慢下来,然后停下,我觉得有问题,不仅是为了避免重复,还有——只要开始构思某个新小
阳光与阴影
徐则臣
一九九七年夏天,我的大一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我一个人回到学校,校园里空荡荡没几个人。学校为了安全和便于管理,把假期留下来的学生集中到一栋宿舍楼里,我和几个其他班级和系科的男生成了邻居。待在学校没什么事,就从图书馆里借了一堆文学书来看。那个时候很迷茫,不知道将来要干什么。之前我倒是知道的,很多年里我都想当个大律师,在法庭上纵横捭阖,把死人说活,让稻草变成金条。但高考很失败,报考的所有法律专业都没念成,进了中文系。律师梦显然没戏了。我对自己很不满,对念的大学也不满,整个大一我读书和学习都像赌气,因此成绩很好,书也读了不少。但这样的读书跟文学无关,而是与中文系有关,既在中文系,不读文学书又能干什么。我几乎是为读而读。
那个夏天的黄昏,我读完了张炜的长篇小说《家族》,穿
世界是男人的,也是女人的
——《波伏娃:激荡的一生》
徐则臣
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一周,把速度放到最慢,因为实在太好看。如此精彩的传记让我想起多年前读过的安德烈·莫洛亚写的《巴尔扎克传》,那时候就惊叹竟有人能把文学传记写成这般,周密,翔实,细节丰沛,像小说一样趣味横生。通常我们拜读的文人传记无非三段论:生平,从生到死,流水帐,年份日期在字里行间扎眼地此起彼伏,以示精确,但令人眼晕,你只能看到这个人一辈子做了哪些大事,关节和肯綮处被放大和上升到非神即魔的地步;然后作品分析,拿着研究者的显微镜做专业阐释,一部部作品轮着来,通常这一部分占到整部传记的二分之一强,因为这个领域作者是大拿,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作者几乎都是专业的传主研究者,学者和教授,擅长理论解剖,所以这类传记本质上是一部传主的
镇与小镇
徐则臣
从奥马哈出发,去西北方向的坏土地。名为“BAD LAND”的地方在南达科他州,需要穿越的高速公路在地图上像条丝线一直往西北飘,上北下南,这条线到了地图的左上方就被风吹乱了,极尽曲折,复杂的地形让我们不得不从一条道转到另外一条道上。我向来喜欢野游,从小就有成为卡车司机的宏伟志向,希望能够驾着长数米的大卡车在西部的大地上放手狂奔。这个理想没能实现,现在我还不会开车,你总会有很多实现不了的理想。这地方是美国的中北部,但有着货真价实的西部的辽阔,放眼望去除了天就是地。我们往西北走,四月底的春天开始大规模苏醒,雨水洗过的草木养人眼目。出发前Y教授买了一堆吃食,以防我们半路上忍饥受饿,此去坏土地路远程长,开车要跑八个钟头,经常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事实正是如此,中北部和西部一样地广人稀,等你渴了饿了再想去找村和店,没准会出人
灵魂镜视者
——列夫·托尔斯泰
徐则臣
很多年里我都不喜欢托尔斯泰,虽然他是我最早拜读的大师之一。不是因为他写得不好,而是因为他写得太好了,好到所有人都在说他好,那么我就不喜欢——对众口一词的大师和圣人我有莫名其妙的警惕和拒绝。鲁迅也如此,我对中学课本中所有鲁迅文章被阐释出的无比丰饶的微言大义感到绝望,我受不了语文老师“说文解字”般地把巨大的意义落实到一个个标点符号上。至于么?我只能不喜欢。
当然这是个相当情绪化的错误,大学毕业后我重读鲁迅和托尔斯泰时,为此备感后悔,好书是栽培身心的原始股,读得越早你赚得越多。所以得尽力把亏欠的给补回来,这些年我反复重读。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过去一直讨厌的那种人,提到托尔斯泰和鲁迅我就要忍不住对你跳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