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中篇,因为我有疑难
——小说集《人间烟火》跋
徐则臣
对中篇这个文体,好多年里我都心有忌惮。小说要么短,短如短篇,半小时二十分钟看完,内心妥帖,或者惊出一身冷汗,你得到个启示、遭遇一个谜、听见两嗓子尖叫或者一声叹息;要么长成长篇,浩浩荡荡的生活和历史,无数人登上台又下去,在他们的时代、现
行驶于幽暗的《夜火车》
李
1、“出走”的迷局
在这部《夜火车》的前言中,徐则臣坦承他想写下的是“出走”,这构成了他这部小说和许多作品的一致核心。这一次,出走的是陈木年,我们发现他隐秘于日常、平俗中的出走欲望是那样地不可遏制:他的每次出走都是一种不小当量的爆发,炸开他原有生活的可能规迹,使他有所脱离——尽管他似乎很想再重回到最初的日常与平俗中。我们看到他最初的出走,为了在父母手里骗取可支撑出走的资金他天真地虚构了一次“杀人案”,而在他的返回时已经物是人非,使他失去了读研的机会,得不到毕业证,只得成为学校的临时工;我们看到他的再次:他又一次被火车带走,在爱他的和他爱的女孩秦可面前,这为他爱情一直的失之交臂埋下了诱因。我们也可把他对秦可身体的拒绝看成是一次出走,他在深处的意识里为希望和现实
她让尘埃都落定
——戈鲁《快乐老家》
徐则臣
在看到戈鲁的文字之前,我已经看了很久她的画。十幅,在我的新书《天上人间》中,作为插图这十幅画给我的小说增色不少。看到这些画时,我问臧长风兄是谁画的?他只说,一个画家,叫戈鲁。男女都没说,我也没继续问。
欣赏画没必要提前知道画家的性别,我可以从画里看人。那些画稚拙、朴实,有种宁和简单的美,适合安静的时候慢慢看,但画家戈鲁却上了浓墨重彩,颜色泼辣,所以稚拙的人物大红大绿,一点都不忌讳。照理说线条和色彩有些犯冲,但在戈鲁的画里天然地调和,像北方乡村走过来的姑娘,穿花红柳绿的大棉袄让你有说不出的可爱和舒服,而且一点不显土。姑娘们娴静、单纯又活泼,又有点传说中的印象派。我就想,戈鲁是个天真年轻的女孩子,热爱生活,
每个小说里我都要解决自己的一个问题
——徐则臣访谈
张昭兵(以下简称张):先从你的故乡说起吧。中国人一般只有一个故乡,但与故乡的关系却可以有很多种。小时候,故乡或许就是一个人的全部,这时候的他反而是没有故乡观念的;长大外出求学、工作以后,故乡就是一个让人魂牵梦绕的地方,中国人浓浓的思乡之情,便从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一直唱到余光中的“邮票、船票、坟墓、海峡”。请谈谈你对故乡的感受和认识,以及她跟你的创作之间的关系好吗?
徐则臣(以下简称徐)我在故乡生活了十七年,念大学才出了我们那个县。家在苏北,现在回想小时候免不了要田园牧歌一番,没办法,因为小时候的确没有忧虑和压力,在村里、野地里和月光底下到处跑,这种生活现在只能神往。生活的苦和残酷一定也有,生活简陋、物质短缺,没有比较所以当时就没觉得多么艰难。当然少不了也要干农活,放牛、插秧、割麦子、推磨,那时候觉得烦,因为你正玩得高兴,你刚想到为数不多的有电视的人家看一会儿动画片,家人告诉你该干活了。那时候我
后革命时代的激情
------读徐则臣长篇新作《夜火车》
师力斌
《夜火车》(花城出版社,2009年4月版)是个混合体。说理想主义,没有谈什么远大的理想,就是想坐火车逃离现实;说浪漫主义,又绝不够浪漫,因为它揭示的生活是如此真实,残酷地真实,死的死,亡的亡,大学是个名利场;说现实主义,就更不对味儿了,既没有搬弄革命现实主义兵器,又没有诵念批判现实主义的真经。
《夜火车》骨子里是理想的,浪漫的,批判现实的,反思甚至启蒙的。读完之后,会觉得《夜火车》单纯到了混沌。
对了,它让人想起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文学形象,仿佛与大革命失败后的知识分子有亲戚关系,歧路彷徨,个性压抑,理想破灭,立场动摇,精神困惑,浑身没劲,满腔激情,又找不着
遍地教堂
徐则臣
在美国我拍得最多的建筑是教堂,远远看见它们举上天空的十字架,我就把相机打开,一个都不放过。整理照片时发现,拍下的各类教堂数十座,如果不惮于摄影技术的简陋,可以考虑办一个教堂摄影展。我是无神论者,我喜欢教堂,喜欢它们的高瘦挺拔和清冷庄严,在我所见的美国建筑里,它们比芝加哥的西尔斯大厦与天空靠得更近。当西尔斯大厦的顶端在高处的某一点停住时,所有教堂的十字架继续上升,不论它们有多矮,垂直于天的那一端像一根根执拗的手指,一直指上去。
——我是无神论者,喜欢教堂。作为一种建筑,教堂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民间纷繁复杂的建筑智慧,你很难看见两座长相雷同的教堂,一座一个样,它们极大地满足了我这个形式主义者的癖好;同时作为某种让我着迷的精神象征,它所负载的信仰的力量让我震惊。一座教堂也许只是一个美的
美国便条
1、这是北京时间09年4月9日晚11时,飞机经过阿拉斯加,天已经亮了。刚看见雪山,连绵一大片,河流被冰雪覆盖;山如大写意,白色的河流圆润饱满。右前方早早就从蓝灰色中渗出淡淡的五彩,早晨渐趋浓重。从下午到夜晚,满月在天,月光下云朵白如羊群,只是我看一部电影的工夫,天就亮了。从来没有如此接近黎明,在云层之上,看见天在天上一点点亮起来。我坐飞机右侧窗边,左边的机窗已经照进最早的阳光。从中国的4月9日进入了北美洲的4月9日。
在飞机上不困,因为近距离长久地看前排椅背上的屏幕,眼疲劳,断断续续看了两部电影,不知道名字,一部是香港的警匪片,夏雨、黄金宝、余文乐、黄圣依、李冰冰等主演;一部是美国科幻探险片,在某处原始的死亡群岛上发现了恐龙,商人图谋带回城市发财,反受其害,既不合人道也不合兽道,最后只能把恐龙送还岛上。这种类型电影故事和结局从来都是一样的。
太阳很好,窗外的云朵都红了。美国大陆航空公司的
走过花街的今昔
徐则臣
作家有两个故乡,一个在地上,一个在纸上。前者与生俱来,是切切实实地生育长养你的地方,甩不掉也抛不开,人物和细节看得见摸得着,它是确定的;后者则是后天通过回忆和想像用语言建构出来的,它负责容纳你对这个世界的所有见闻、感知、体悟和理想,它是你精神和叙述得以安妥的居所,是你的第二故乡。它是无限的,你的精神和叙述有多庞杂和强大,它就会有多壮观和辽阔。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写的一条名叫花街的老街,不仅仅是一条街,它可能是整个世界,它也正在成为整个世界。这些年我一直在写这条街,在运河边上,船上的人从石码头上岸,就能看见一条被脚磨得光滑发亮的石板路,路两边的人家脸对脸沿街分布下去。这条街不是我真正的故乡。我的故乡在中国的北方,曾经多水、湿润,但现在已经开始干枯,像一截木头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