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D22。幸福大街
幸福大街淘宝店新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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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有以下物品恭候
唱片:《胭脂》(2008)/《胭脂EP》(2007)/《小龙房间里的鱼》(2005)
书:《娱乐至死》(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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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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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察故意取了一个叫“陈艳”的大女儿其实是16岁的未成年少女,昨天夜里她被普吉派出所七、八个人带走,还有人给她拍照。没有监护人在场。到现在也没有回来。她的手机关机。
其父已经被逮捕,有人怀疑这个女孩子会被拘留。昆明警方已经无耻到这个地步,对一个无力的家庭的迫害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个女孩子没有任何犯罪,为什么要屡次这么带走,她一家人的生活被警察弄得家不成家,眼看就要支持不下去了。
普吉派出所所长张云伟,告诉我说,他不知道这个事情因为他不在所里。
张云伟的电话是13888585405
律师要求会见刘仕华,被公安局五华分局拒绝。
此事可能昆明市公安局局长杜敏会知晓。我没有他的电话。希望有知情 的人告诉我。
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电话0871-3017349
这些无耻的人,你们最好都去死。不会有人同情你们这些恶棍,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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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披衣而起。不能入眠。
那么多的良辰美景,注定是要辜负的。
这个案子是要做死了。我们所努力,无非是希望检察院批捕时慎重。无非是不要对一个未成年少女做如此的迫害,随时宣去审讯。其实一个人,一个家庭,能够引起多少人的重视?无论是记者还是律师。他们都可以当成耳旁风,这样的傲慢和残暴,倒是和这个政权的原初脉络,一脉相承。
那些虚伪的官员,我愿你的名,不要污了我的耳朵。我所知道我们接受教育,只是为了自由的意志,我们毕业,并非为了当鹰犬。当然,这只是我们少数派的做法,宁肯做一个自由的歌手,不做政府的走狗。
部分警察是无耻的。我是说,在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里面,藏污纳垢,我们制造了一个什么样的国家,让普通人对普通人施恶。
但是警察依然是聪明的。一种恶毒的报复,居然表现在国家机器之面对个人,表现在官员对普通记者的居高临下的质问,先把刘仕华搞臭,再把陈艳搞臭,然后再失去公众同情的基础上,慢慢整治。
我现在渐渐知道关于中国的国青,其实大部分人是知道的,清醒的,只是他们不说。说的人,只是我们这一些人,多少还有些天真,缺乏技巧的人。渐渐的,我们也要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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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女儿陈艳又被普吉派出所带走。这是多少次他们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带走未成年人了?而且还是在晚上。我不知道为什么警察会屡次犯这样的错误,不过,我知道的是,普吉派出所的所长张某某,他的名字一定叫煞笔。他的电话,我梢后会公布。希望有人干死丫的。
律师只能说,如果超过8小时,就给他打电话。
搜狐博客编辑给我打电话,说给我开一个博,放在记者那一类。
我说,我只是一个十年的乐队主唱。
传媒已经失去了其监督作用,只有泛娱乐化的功能。我觉得传媒是虚伪的。我愧对记者这一个行业,因为我位卑言轻。或者说,这个行业,愧对它过去的声名。这个邪恶又势利的世界,他们是不容许穷人有尊严,同情心是最容易被诟病的。
实际上,前天,刘仕华已经被逮捕。我问律师:怎么办?
他说,坚持下去。
我在车上,忍不住哭了。
朋友们,那些参与到幸福大街音乐中来的乐手们,我这样羞怯,恳请你们不要轻易离开我。我面对的是这样的一个现实,如果没有音乐,我该怎么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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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如何表达我此时感受。
他要回去了,回到发生暴乱的家里。今天下午,他在我的跟前踢毽子,我却没有看过他的脸。
多么希望他回转身,说:我了解你。
我的所为,只是我心里还有爱。有爱,便有善念。我愿我不能伤任何人。我愿我心平静如水,幸福宁静。
我觉得我心里是悲伤的。不知道该去哪里,该做什么的悲伤。死亡的阴影徘徊。
我很快会回到自己的小屋子里,把书写完,把唱片,如果能够的话,做完。
最后一张了吧。
我还是好好和音乐相处,做个好朋友吧。
这样追究下去,处处是伤。而我原本,也只是想做好一个主唱。
我给大女儿买了一副耳环。现在想起来,陈艳的命运,和1999年我们写的《女儿》,居然惊人一致。我才知道,我一直以为我的歌和现实毫无关系,没想到,无论是《夜》,《女儿》还是《春天的挽歌》,都和现实暗合。我才知道,我歌唱的不只是我内心所想。而是现实在内心的投影,象谶语。
女儿的链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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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总结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
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
警察不知道怎么搞的,抓错了人.打了2个姑娘,人家还在读小学,结果,发现抓错了.最有意思的是,他们那时还不知道有'陈艳'这个人存在.
刘仕华他不愿意当冤大头,要警察赔偿,媒体其实没错,就是报道了下,同情心使然.结果警察怒了.劳资没把你打死,你就该谢天谢地,你竟然还告诉了媒体,丢了警察的面子,居然还要索赔那么多,警察是真的怒了.
为什么是陈艳?因为另一个女儿才2岁,不可能把这个抓来说她卖淫.陈艳16岁,还是说得过去的.更何况过去有罚款的记录,虽然那次罚款,更象是一场敲诈勒索.
先抓人,然后安排罪状,然后再组织证据.这很象是警察的一次报复.
基层民警是怎么办案的,官老爷门其实是不管的.所以,5皓大人,其实从没见过那家人,就听这下面的小官吏说,确实卖了淫,他对家奴,还是有信心的.
一个糊涂案
其实我想过很久,刘仕华究竟该不该向警方提出那么高的赔偿数额?当时,他有无一个进城农民工的一些经济上的考虑。也许,在警察眼里,2个底层少女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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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胖子虽然没几分文才,势力倒不小,一篇逻辑不通的狗屎文章转得到处都是。大半夜地还被推荐。不知道这些编辑怎么也这么势利,无脑,真让人受不了了反正,让人一点说话的欲望都没有。
5胖子还以为自己是一个什么官,得意洋洋的.在我看来,无非就是一个班干部.他还说他自己出了什么新闻著作,真是太可笑了,
这些官员,为富不仁得很,讨人厌得很,基本上不属于正常人类,我反正知道这些人的逻辑都是些煞笔逻辑,可是有什么办法,人家有的是权势,真不希望被这样的人盯上.将来还不知道怎么倒霉呢,惹上了官.就当我不存在吧.
我过去不幸认识一个胖子,他觉得自己很善良,很象警察,指手画脚,若是别人不合他意,他叫骂连天.小气的紧!后来他当上了某网站的博客主编,没事两头三天地推荐自己的文章,可见,这胖子行事的自恋程度,都是有相通之处的.
我有一个博士朋友,赶紧说,你不要骂那谁谁,他是一个自由派,势力很大,而且名声很好。我心里想,这倒提醒我了。我说,我说的不是他。是某某某,博士说,可是那谁谁,也是一个胖子啊。可见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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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从律以来,可以用“一波三折”、“惊涛骇浪”来形容的案子。
从永善县出差一周回到昆明,我到五华区检察院说明情况,说明我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检察院作了笔录。我签完字后,驱车去刘仕华、张安芬居住的王家桥出租屋,发现大门紧闭,此前听说刘仕华、张安芬涉嫌容留卖淫被警方刑拘,我担心四个孩子(我只知道张安芬有两个亲生女儿以及和刘仕华所生的两个小孩,不知道刘仕华还有一个亲生女儿刘XX)。未见任何人影,心中质疑:可能几个孩子被安置到刘仕华或张安芬亲戚处了。
出差前,本地媒体天天报道此案,舆论偏向刘家,警方的两次新闻发布会称通过调查警方存在“执法粗暴”行为。我想,这使刘家与警方有了调解的基础,但经几次调解因双方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我准备通过诉讼来解决此事,正要准备进入下一个司法程序时,突闻刘仕华、张安芬涉嫌容留卖淫,使此案变得扑朔迷离。
根据刘仕华,张安芬和普恩富的陈述以及警方两次新闻发布会的通报,王家桥派出所带走刘仕华一家人在程序上是违法的。本案属于治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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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城市。这里的人,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而所谓"陈艳"是我见过的16岁少女中最甜美的一个。
当血肉之躯不慎卷入国家机器,当一个国家不再体恤草民的疾苦,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庆幸我活到现在,毫发未损,但是我知道,当我见到这样的情境时,我的心忧郁难挡,我难以热爱我脚下的土地。我想,当他们失去公正,我们同样也在失去什么。
是的,我爱你,我爱你的家庭,你的孩子。我爱你我钟爱的音乐,我的秘密都在音乐里了。现在,我爱这个16岁的少女,和她2岁的小妹妹,人生的苦难并不能污染了她。她的哭和闹依然遵从她幼小的,原始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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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的滥用和政府诚信危机
——从昆明小学生卖淫案说起
文/程西泠
备受网友关注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一波三折,先是警方就执法粗暴进行道歉,接着是警方改口称当事女孩父亲造假欺骗媒体。而后是凤凰卫视、《南方人物周刊》、《新京报》、《新民周刊》几大有公信力的媒体先后质疑警方涉嫌逼供,诱供,和对未成年非法取证的行为,接着是官员伍皓以网民身份,对这些在行业里口碑良好的记者进行“责备”。一波三者的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结合类似案件(比如不久前的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邓玉娇案等),我们能够发现一些规律性的问题,涉及了地方司法与地方权力的普遍困境,以及公权力的滥用导致的政府诚信危机。
首先是地方司法的困境,以及一种新的维权模式的兴起。可以说,在具体的地方司法环境中,很多人已经对依靠法院来实现个案正义失去了信心。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为什么如此多的人上访。对这样的地方司法困局,体制内的制约和监督几乎无效。因此,体制外的救济模式必然会出现。在最近的若干曝光,引起全国性关注的涉及地方司法腐败的案件中,我们看到,首先是媒体曝光,一些有良知的律师介入,接着网络民意汹涌,最后,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