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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只为快乐(2009-12-06 14:17)

写作只为快乐

 

 

范典/

 

 

 

 

斯蒂芬·金的名字众所周知,就算没看过他的小说,也多少知道那些改编自小说的电影,比如《危情十日》、《闪灵》、《肖申克的救赎》、《绿色奇迹》……就算有人冠之以“现代惊悚小说大师”的称号,也不能否认他作品中的文学价值。

 

成功并非偶然,作为一名多产作家,在他三十年创作生涯中,写了200多部短篇小说和40部书,总印数超过3亿册,而多数改编的影视作品更是风靡一时。这本关于写作的书是他唯一关于创作谈的,曾经有好多个版本。据我看来,它不像其它的小说创作理论那般系统、复杂和严肃,倒是有点随性,充斥着只言片语的粗俗,这正如他写小说时从不事先设定情节,而是像“挖化石”,先大概初具模型的找到可进行加工的故事,再去从中找出主题——天哪,这完全颠覆了传统作家们的创作原则。

 

也许“畅销”这个词在文学研究者眼里看来和“肤浅”相差无几,喜闻乐见的题材在国内除了网络文学便是武侠言情小说,这便导致阅读陷入了一个价值取向的困境,也催生出一大批为了市场而创作的快餐式文学。但显然斯蒂芬·金少年时代并不是为赶潮流而写科幻或惊悚小说的,他是为自己而写,发自内心喜欢的写,正像他说的是“让生活丰富起来”、“快乐起来”。正是他的随性创作,让小说具有了独一无二的灵性,他说写作的第一条件是多看多写,这是任何有天赋的人都避免不了的,即使创作再怎样忙碌,他也要求自己每年读六、七十本书。什么书都读,蹩脚的书能让你获得信心,伟大的书则让你建立目标。

 

写作在他笔下有了“关门”和“开门”之说,“关门”是隔离浮躁全心投入写作,尽己所能写出来;“开门”则是要将书推出门外接受大众评价,因此需要谨慎改稿,听取意见。作者看似随意的谈论自己的人生和写作经验,却也作了精心的架构,先讲写作能力的培养和磨炼,再讲写作中碰到的一些问题,结合自身创作的经验和灵感,实在有助于初学写作的朋友。看似随意的语言,却非常真诚而坦白,比如小说《米泽丽》(即电影《危情十日》的原著)的灵感来自于乘飞机时的一个梦,比如他将当初退稿中一句公式性评语摆出来:第二稿=第一稿-10%,比如《死亡地带》遭遇瓶颈时他如何解决……当一位畅销作家向你吐露创作法宝时,你会如何接受?不一定要全盘接受,因为这是斯蒂芬·金的独特的创作模式,或可借鉴他对于写作的虔诚态度和一些经验之谈,当然你也可以自创模式,如果不嫌路途太长的话。

 

经常写作之人,一定是想以此赚取稿费,因为这证实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斯蒂芬·金也经历了从退稿到畅销这一过程,但是他却说快乐最重要,而非金钱。很多作家一夜成名,但随之而来的是吸毒、酗酒、沉迷于美色,但他却在车祸重伤的五周以后又坚持创作。眼疾和车祸都不能阻挡他写作,宗教势力和一些读者的威胁都不能阻挡他写作,书的畅销证实他是被需要的,这也是写作见证他个人价值的所在。

 

不造作不故弄玄虚,或许是本书的风格所在,作者的现身说法也不枯燥,真实可信,但最重要的是,他使我们懂得了写作的最终真谛。

 

 

——已载于《文汇读书周报》

 

 

 

 

 

 

书名:《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

作者:斯蒂芬·金(美)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8

定价:28.00

已推荐到文化博客,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永远的林青霞(2009-11-30 13:25)

不熄的明星,永远的青霞

——读《永远的林青霞

 

 

范典/

 

 

 

 

 

每逢听到张国荣那首《明星》,心头便布满忧伤——“当你见到天上星星,可会想起我,可会记得当年我的脸,曾为你更比星星笑得多……”天上群星璀璨,我虽不是最亮一颗,却也身在其中,那些真正的明星呢,虽然光辉耀人,却也有殒落的一天。

 

而这本书的标题却用了“永远的林青霞”,此前读过白先勇的《永远的尹雪艳》,曾问过他为何尹雪艳能够“永远”,而其他人不能?他言其实是死神的象征,人不能长生,而死神可以。换句话说,“永远”是一种延展,而非结束,林青霞时代或许已然过去,然而她并未承认“退休”、“息影”,年初不就有媒体曝露她与王家卫、白先勇密会台北某餐厅,为其“复出”作谋划?

 

 

《窗外》是林青霞银幕处女作,17岁的她一脸青涩

 

书中撷录了对林青霞及她好友、合作者们的采访,跨越旧金山、香港、台湾三地,时长十年的跟踪采访,深入林青霞的电影与生活。作者铁屋彰子虽为日本女记者,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迷上林青霞的电影,几乎看遍了林青霞22年间拍摄的100部影片,有些连当事人或制作人早已忘却的细节,都被她如报家珍般信手拈来,正是这种不懈的、持之以恒的态度感动了当事人,欣然提供了采访机会。于是,“永远”这两字或可看作是以铁屋彰子为代表的铁杆粉丝们的一种寄望。

 

17岁高中毕业便初登银幕的林青霞,主演了琼瑶处女作《窗外》。可惜因版权纠纷,电影只好于香港上映,却收获了意想不到的票房,所有人都一下子记住了这张清纯、亮丽的面孔。七十年代初,电视还未普及,人们只能在银幕中开探精神旅途。在香港,观众看厌了喜剧、功夫片,这样的台湾通俗剧乍一登陆,便掀起热潮;在台湾,观众虽无眼福一睹林青霞在《窗外》的本色演出,却也在此后一部接一部的言情片中认识了她——当时甄珍这一代女星已然淡出影坛——这张新面孔顿时成为票房的保障,片约纷沓而来,甚至有制片人以跳楼为要挟“请求”林青霞签约。

 

涉世尚浅,毫无表演经验的她,却被制片人、导演们捧在手掌心,一天同时轧三部戏,粗制滥造的通俗剧、千篇一律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没有空余享受人生。她爱上已身为人夫的秦汉的确不太明智,为此逃避到美国。徐克找到她拍电影,让她从通俗剧中的单一形象跳脱出来,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一部《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使林青霞一改以往戏路,亦男亦女的表演风格广受争议,却让该片成为武侠电影的经典之作。这于她自己的表演生涯中也属于转型之作,采访中可以了解到,拍片之艰辛让林青霞一度认为自己过气,要靠吊钢丝、在胸口插管子来取悦观众,这种心理造成她将情绪发泄于镜头前,也便不难理解早年她拍戏时常有情绪不稳之处。正如琼瑶说的:“在她的生命里,她花了很长一段时间去当演员。她化身为她扮演的角色,诠释那些虚构出来的人物……所以,她曾有一段时间不知自己身在何方,不晓得自己到底是谁。”

 

此后,她接拍《新龙门客栈》不用替身亲自上阵,结果眼部受伤;《刀马旦》虽然被张国荣批评她的表演并不像男性,在三姝合力竞技中倒也可圈可点;最可喜的是严浩执导的《滚滚红尘》使林青霞一举夺得1990年金马奖最佳女主角,要说到最遗憾的事,她说这部戏得奖最要感谢的是编剧三毛,但却只在领奖时简单说出“谢谢”二字,未请三毛上台共享喜悦成为其一生的遗憾。

 

所幸林青霞在40岁时找到真爱,与香港富商邢李原喜结连理,并育有二女(大女儿为前妻所生),如今一

在《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之造型

 

家四口过着幸福甜蜜的生活。她从结婚后一直息影至今,回首此前的作品,她更多的是感叹时运不济,没有拍到艺术性极高的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她的不满足体现在对艺术孜孜以求的强烈愿望中,她的满足则体现于对生活无忧的幸福感上。做回普通人的她,依然不忘上影院去观看电影,或在照看孩子同时与朋友们玩“干泳”(指麻将),现在的她,懂得如何放松心境、如何享受人生,在采访中处处展现出其逍遥快活、与世无争的心态。

 

赖声川认为林青霞是“台湾电影工业建立的模式与她在这个环境工作的方式所制造出来的产物”,她填充了那个时期的电影银幕,没有艺术精品的呈现,其实是大势所趋,并非个人能力所能扭转。他的《暗恋桃花源》可谓经典的舞台剧目,上演经年,早已成就了无数版本,林青霞饰演“云之凡”便是其中一个不容忽略的版本,因为也只有她一部被搬上了银幕。当时对演惯电影,却对舞台剧一无所知的林青霞而言,这更多是一种“玩票”性质。几场下来,她大呼过瘾,舞台剧和电影不一样,可以当场当时便收到观众反应,正是这种互动性极强的表演经历让多年后的她屡屡感怀。

 

她勇于改变形象、改变戏路,其实跟九十年代的香港电影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比如张叔平,要包装她在影片中与众不同的造型,比如她在徐克的强烈推介下出演了赖声川的作品,再比如杨凡应用她的旁白在《美少年之恋》中,于仁泰摒弃他人意见在《白发魔女传》中将她拍得美轮美奂,王家卫要求她戴假发戴墨镜出演《重庆森林》……此书看点之一,即让我们领略了九十年代电影人的奉献精神,虽然只是围绕林青霞展开,却让我们了解到这些经典影片背后的拍摄花絮、当事人对影片本身的独特见解——这种观照可以延展开去,如果只局限于林青霞一个突破口,以此来透视香港电影一整个黄金时期显然过于狭隘,却是一个窗口,回顾香港新浪潮时期的电影人的拍片历程。

 

当时许鞍华曾为拍摄《疯劫》找到林青霞,但被婉拒,结果该片成为“新浪潮”电影的开山之作。但是林青霞并未与“新浪潮”擦肩而过,在谭家明导演的《爱杀》里,她一改以往清纯、保守的形象,变得摩登、优雅。文中采访张叔平那一章中讲到该片在洛杉矶拍摄期间,几位电影人每晚都去小影院观看日本导演大岛渚的《感官世

                            王家卫的《重庆森林》

 

界》,一直看到生病——可见,新浪潮的创新与突破,与电影人的坚持和勇于尝试的精神分不开,很多时候演员在其中是所有人合力“制作”的一个产品,观众卖不卖账,完全取决于这个产品合不合胃。在当时口胃相对集中的观众群中作尝试,“新浪潮”是颇有风险的。

 

     

 

                 《暗恋桃花源》里的造型

 

 

也许这样一位演员,没有高学历、没有学过任何表演技巧,起初是以其美貌和清纯崛起于银幕,但让观众喜欢至今的理由就是这些么?难道不是她的执着追求和个人魅力么?杜可风将之比喻为心目当中的格蕾丝·凯利,我认为并不恰当,虽然凯利后来成为摩洛哥王妃,却很短命。林青霞虽已告别银幕多年,却一直将自己靓丽的形象存放于观众心目当中,对于绝大多数观众而言,这便是“永远”的定义。

 

演员可以用好与坏来评价,但明星却不是,它是一个综合概念。就算有一天它殒落在星空、失去生命的光芒,它也依然闪耀于每一颗曾经逗留的心空。

 

 

——媒体已用稿

 

 

 

 

书名:《永远的林青霞》

作者:铁屋彰子(日)

出版: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10

定价:42.80

乳与卵》:生而为女人

 

范典/

 

 

 

 

 

 

很有趣的是,看过的芥川奖得主的作品都是清一色女性作家写的,其中女性意识的浓郁特点自不必言,然而文学作品的力度毕竟有限,隔着性别,能猜度到一些,却不能尽然领悟,真正的“尽然领悟”是今年八月在待产室里度过的一切。

 

原本以为女人生孩子天经地义,十分便捷,可是妻子却屡被其他床位的呻吟和痛哭声吵得睡不着,在身受胎动痛楚同时又在精神上经受煎熬。她在选择剖腹和顺产问题上苦苦纠缠,夜不能寐,看她坐在床上的背影,我禁不住想:身为人妻总免不了要经受分娩这一关,对于漫长的一生而言,这种痛楚也许仅仅只是一瞬,而对于分娩这一生理行为,却是痛苦而漫长的。

 

川上未映子的《乳与卵》正好切合了女性在身体自主权上的意识,她化那种呲牙咧嘴的痛于精细微妙的日常生活,很多语言甚至不经由嘴巴,而活跃于人物的思想和笔触里。事实上,小说带给我的印象犹如一场小剧场演出,姐姐携女儿至妹妹东京的住处度假,短短几天,三个人物之间的各自独立和相互联系,衍化出一具活脱女性的整体形象——不完美,存有瑕玼、甚至是丑陋的,但洞穿这具肉体,那种于男权社会下既迎合又抗拒且挣扎的矛盾心理,被揭示得淋漓鲜活。

 

据说,这位歌手兼作家的女人第一部作品是围绕牙齿展开的,而此番却围绕女性特征最为明显的“乳”与“卵”,她的借物寓言手法十分贴合芥川龙之介早年的短篇创作。“乳”承担了女性生命中至关重要的地位,而不像毕淑敏为其作品《拯救乳房》避免纷扰将之定义为“中性词”,正像《乳房的历史》的作者、美国学者玛莉莲·亚隆女士认为:乳房一直不是女性自己的,在婴儿眼中它代表食物,在男人眼中代表性,在医师的眼中只有疾病,商人却看到钞票,宗教领袖将它转化为性灵的象征——这是否说明,女性因为身体上的特殊性而承载了越来越难以负荷的社会压力?

 

母猴的乳房只起到哺育的作用,只在生育后才会涨大,小猴长大后又恢复平坦,然而女人的乳房显然承载了更多的社会功能,其社会价值性却只停留在粗浅的理解上。也许是对此不满,作者的提点很清晰,卷子与绿子母女之间的冷战,只纠结在女性特有的意识领域中,绿子不懂母亲为何要隆胸整形,并埋怨她不该生出自己使乳房变形,同时她又很自省,觉出身为女人的无奈:“居然在出生前我的身体里就孕育着生下别人的因子”,这个正值青春期的女孩毫不客气的审判了自己母亲和自己,没有踏入社会或经历爱情,就有权为自身作出单纯的辨解。

 

作者自言是带着问题来写作,这也是她的书为何带有浓郁人文色彩的原因所在,她借助人物思想,以一种分析性的言语进行辨驳,或在绿子的笔记中,或在“我”的思绪中,或执迷于一种单纯的行为——如高潮部分,母女在一场砸蛋“比赛”中和解,“卵”既有“单个雌性生殖细胞”之意,且有“鸡蛋”的意思,因此“砸蛋”这一行为很具象征意义和戏剧性成分。卷子所谓的“没有真相”事实上是大多女性安身立命的写照,生育和为取悦男人所作出的牺牲是为理所当然,绿子怒其不争的原因就在于此。

 

一个是为砸碎这种“安身立命”的麻木性,一个则是挣扎于传统观念不能自解,这样的融合本身就体现了女性意识的矛盾性——从身体器官拆解出的社会读本限制了她们的自由,从而导致“性别无奈”感以及一系列“心理自救”的模式来。拉什迪曾在《羞耻》一书中写道:“一个社会,如果其社会准则和性别准则是专断的,如果这个社会把其妇女压碎在难以忍受的荣誉和财产的重负下,就同样会催生其他类型的压制。”作者借助三位女性将“传统”、“辨解”、“怀疑”等现代社会的东方女性意识加以融合、碰撞,催生出新一轮的自省和觉悟。

 

这不是一部女权主义的书,更多掺入了作者身为女人所获得的一些特征性的探索,是身而为女人的一种身份辨解和肉体迷失论,立体化呈现了生命与生活之于女性的困惑和迷惘。对于一些正值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性别的与身俱来不具备任何先兆或理由,就象我一样,在经历人生角色的变更后才会霎时领悟。

 

 

——已载于《出版商务周报》

 

 

 

 

书名:《乳与卵》

作者:川上未映子(日)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8

定价:18.00

胡林的儿女》:中土世界的儿女风情录

 

 

范典/

 

 

 

认识托尔金是由于他的《魔戒》三部曲,没有看过原著,却是九小时持续坐在影院看完了电影,被其史诗般的宏伟景象和气势震慑住,在远离现代文明的远古时代,人类、精灵、兽人、飞禽走兽构建出一派蛮荒、奇异的画面,然而即便在自然领域,因权势、利益而展开连绵不绝的战争仍狂猛吞噬着生灵万物,借助托尔金的想象,生物界的“优生劣汰”加注了更多层面的诠释,战争与矛盾的集聚体现,显示出作者不能免俗的人文情怀,折射出人性内里的复杂性。

 

托尔金毕业后留任牛津大学执教,一边创造着笔下的“魔幻世界”。他曾参与过第一次世界大战,更有研究者为考证书里的地名去追溯他当年呆过的战壕。战争,在他营建的魔幻世界里充当着情节推进的必要因素,人类与精灵并肩作战,与法力无边的魔头作着殊死搏斗。正与邪的较量、明与暗的纷争,远古时代的中土世界上演着惊心动魄的人魔之战。

 

先撇去纷繁的史料不说,书的介绍中提到它为《魔戒》前传,也即发生年代、人物皆于《魔戒》时代要早远,那些地域的分割、部族的脉落以及各种人物的背景、名字,在这本说是托尔金遗作的薄薄一册中竟然纠结难辨。据作者儿子称,起初采用英国古诗的头韵体诗来写,后通顺为小说,但原本雅致、颇具韵味的美感却转变为概化简略的“速写”。相较于《魔戒》的厚重,《胡林的儿女》气势壮阔,却掩抑于单线条的轮廓之中。

 

泪雨之战以后,魔头魔苟斯囚禁了人类多尔露明的头领胡林,并让他在山头亲眼目睹自己一双儿女的惨剧上演。部族的陷落、妻离子散、逃亡和复仇,极似金庸、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充斥着奇遇、冒险、爱情与肝胆侠义,毕竟人类精血交融之躯有着共通之处,吃五谷杂粮有七情六欲,身置神鬼世界仍然难逃人间真情。托尔金笔下,看似纵横交错的魔幻虚构,却处处为儿女私情、舐犊之情、手足之情……对于胡林之子图林的描摹花费不少笔力,从他离乡、蒙不白之冤并加入匪帮,到他公然向魔苟斯挑衅,带领纳国斯隆德族人与恶龙格劳龙展开搏斗,其性格的转变和多重性都被赋予了合理化的支撑。

 

被施了魔咒的胡林的一双儿女,图林和妮诺尔最终却对面不相识,最终酿成惨剧。我以为这本小说可以偏离现实的轨道去追寻一点不一样,可是作者无意描述神怪之道,其笔调平实自然,并不玄乎其神,大多数读者大约无法读出其中精义之处——作者其实借鉴了人类史来推衍出一个神话的世界,在他虚构的世界里,远古的中土文化被现代人文解构了,并繁衍出自成一派的历史脉络来。托尔金用想象弥补了记载欠缺的上古历史。

 

在语言的处理上,作者赋予了一种莎士比亚戏剧式的古典韵味,而人物命运的悲剧结局早就在一开始便有铺垫,因而整本书也充溢着一层浓郁的宿命色彩。一些关键情节的架设恰如西方戏剧中的巧合、误解的桥段,想必托尔金大师创作之前已熟读莎士比亚。

 

看了《胡林的儿女》,虽说是史诗魔幻之作,却有异于普遍的轰闹喧嚣的奇幻作品,如果说现在国内的影视作品已陷入神出鬼没的炫技的窠臼,那么收获的也只限于满足视觉之感,此书教给我们大可不必为“魔幻”两字绞尽脑汁,而是以“情”以“人”作为核心。

 

 

——已载于《上海壹周》

 

 

 

 

 

 

书名:《胡林的儿女》

作者:J.R.R.托尔金(英)

译者:马骁

出版: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4

页数:228

定价:28.00

《爱到荼蘼》下文(2009-11-24 17:03)

到荼蘼》下文

 

 

 

 

 

《富萍》王安忆(1954年3月~  )著 

       舅舅就说:水葫芦只是水草中的一种,这一种和你同名呢,也叫浮萍,不过,音同字不同。舅舅蹲下身,拾根草棍子,在地上划字给她看:这是浮萍,这才是富萍

 

  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的富萍,并不漂亮,打扮质朴,透着乡气,言语不多,却很有主见。她那种淳朴是带着乡下人泥土似的气息的,却也从骨子里发出坚韧和勇猛的个性来。王安忆大约是爱着这种热闹而平凡的人们,又极关注他们的生活起居,便在她的笔下刻画出一具具鲜活的生命来,这些生命如浮萍般从苏北某个角落漂出来,流落到了这座繁华的城市,他们并不贪图大都市的喧哗热闹,相反,他们有着一种甘愿淡泊的平凡气质,正是在这种平凡当中,他们找到了归宿。 


  的确,富萍不是简单的一个人,而是一片人,是一个团体,分散在历史的某个状态中,而这种状态恰是社会变迁中折射出来的人文情怀。因此,我们看到的富萍实则是作者将某个特殊时态下的人群捏成的一只拳头(这个群体正是书中的上海移民),它看似笨拙、朴实,却很有力。  


  富萍还有个素未谋面的舅舅,于是在上海这个异乡之地,她倒开始寻找起她的来,而某种意义上讲,这个也是一朵浮萍。她身上的主见开始透出来:她对李天华并没有太多的接触,因此谈不上爱恋,而舅母介绍自己的侄子光明给她时,富萍其实是有意向的,因此等她回了家,便和奶奶顶起嘴来,这是一种反抗,看似是对自己出身的不满,其实暗藏着一个年轻人对自己婚姻大事不能定夺的焦虑。她实则是喜欢那个光明的,因此当李天华上门来找她并想带她回扬州时,她不辞而别——自然是回舅舅家。谁知扑了个(光明已和邻家的小君好上了并打算结婚),且受了周遭领居的白眼和冷落。看到这里,我不禁对富萍这个人物的予盾性和丰富性感兴趣起来。奶奶对其那么好,她却最终逃回刚刚叙上旧的舅家,说明她身上那种归属感是比任何亲情和友情都来得强的,而这种不可改变的劣根性,恰恰反映了人物的内在集聚力 


  富萍最终遇到了一对靠糊纸盒为生的母子,儿子因小时患病截了一条腿,而品性淳良。故事的结尾,富萍怀孕了,船在开阔的河面上行驶,婆婆问怀里那个小的:你知道他们是什么?是观音边上的莲花童子,专来送子的。富萍一下子红了脸,低下头去,再没抬起来。一个含蓄的结尾,却带来了希望。  
  

《炎夏之都》朱天文(1956年8月~  )著

 

 

他一辈子不会忘记,燕怡在他底下紧紧抱住他,像是笑像是哭的喃喃说:“有身体好好,有身体好好。”……他们倒下去时头顶的天空,亦因着那浅褐色度的窗玻璃,显得洪荒草昧。

 

 

看朱天文《炎夏之都》,似有腾腾热火焚上身来。确有几分炎热之气,看她小说常要静足心气,那咬文嚼字般精于设计的段落与字眼,每每在焦燥的心态中倏忽便溜走。难怪王德威都要称她为“文字拜物教信徒”,说到点上了。

 

《炎夏之都》描写了台湾工业化城市中的男人的生存状态。他叫吕聪智,和妻子德美育有两个孩子,生活安定,工作压力重重。其间讲到他去包工程遭受奚落之事,然他与妻子之间因性生活不和谐而倾于舞女叶丽珍身上。故事开首即讲到他顶着炎夏去岳母家,岳母家的大儿因疯病杀死二儿子,这等自取烦恼的事件令这个家困在一种深沉的痛苦中。而这样悚人听闻的事件一下子便将整个小说笼罩在阴冷彻骨之中,他回来去找情人叶,却丝毫得不到对方的慰籍,叶只不过是他发泄兽欲的工具,她也只是利用他施予己身的物质财资。藏在他记忆深处的是很旷远的青春里的一段恋情,不是德美,却在因缘捉弄下与之完婚。生活逐渐在中年时期变得邋遢、狰狞,他不可理喻地受着事业、婚姻、情人的奚落,唯有这蒸腾的夏日报之以炎酷的感受。

 

若说整篇的文艺气味,是浓烈得不行,却在压抑中显出一派烦燥的城市气息。但作者仅止于刻画一位中年男子的生活状态,意于体现这个时代中流砥柱的莫名忧伤与生存的尴尬,却让人读了欲罢不能。那个会做梦预警将来的岳母、失去青春显出庸碌架势的妻子、只剩空躯的情人与那笼在凶杀的悲痛情绪中的一家子,还有生意场上的伙伴,统统显出一种颓废的现代人的败气来,很像那空调中流出的吸腐凝臭的液体,让人恶心至极。倒有一个人物是可爱而鲜活的,只寥寥几笔勾出的他的校园恋人。末尾也是以她说的那句“有身体好好”的话语作结,一句透着孩子气的话让一个浊世中苟活的身体有了继续活下去的理由。

 

有身体好好——谁不是在肉体腐败之后,就开始灵魂的漂泊呢?

 

 

 

——全文已载于《出版广角》

《爱到荼蘼》上文(2009-11-24 16:50)

到荼蘼》上文

 

范典/文

 

 

谁比谁美丽 

谁比谁甜蜜 

谁比谁容易 

又有什么了不起 

和谁擦身而过 

都那么整齐 

碰见所爱的人 

却心有余悸 

 

——王菲《开到荼蘼》

 

 

 

爱情,在我们生命体系中到底占有怎样的位置?世间有多少旷男怨女为爱折尽心力?青春期的爱如火如荼,成年后的爱深沉克制,人到中年的短长咏叹……荼靡是什么?是一种花,盛夏最后的灿烂,也是最为妖娆的时刻。爱到荼靡,一种近乎谢幕的优美手势,在向世间诉说着斑斓故事,一些有关爱的谜底……

 

 

《失火的天堂》琼瑶(1938年4月~  )著

 

 

世界上两种人最可悲,一种是演员,一种是作家。演员在舞台上表现自己,饰演别人。作家在稿纸上表现自己,饰演别人。很相像的工作,两者都需要掌声。两者都可能从默默无闻,到灿烂明亮,然后再归于平淡。

 

 

琼瑶,美玉也,当年陈喆之所以取这个姓名,就取自《诗经》中“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的诗句。这位高中毕业文凭的女作家凭着一腔对文学的衷爱,写出了一本接一本的言情小说。她与生俱来对中国古典诗词的偏爱造就了一个个颇富诗韵的书名:《在水一方》、《几度夕阳红》、《翦翦风》、《碧云天》等等。

 

八十年代她的一部自传性质的处女作《窗外》誉港台和大陆以后,创作一发不可停歇。从《莬丝花》到《星河》再到《还珠格格》,虽然她也在尝试转变风格,但终究敌不过时间的浪潮,层出不穷的言情小说如岑凯伦、席绢、张小娴者不时推挤着她“言情教母”的地位。

 

琼瑶虽然在自己的感情道路上并非一帆风顺,却最终遇到了与之相偕白头的出版人平鑫涛,两人一起合作并制作拍摄了很多作品改编的影视剧,风靡一时。

 

《失火的天堂》写于1983年,是一部有别于琼瑶此前卿卿我我、你侬我侬的风格的,虽然她也有尝试在《星河》中采用推理手法,但《失火的天堂》更多的是将关注点集聚在女性的命运上。书分两部分,前部的碗豆花与后部的洁看似宛若两人,但过往的阴影如同一窟窿火苗,在最后社会舆论和压力下蓬勃燃烧,造成了毁灭性的悲剧。

 

在这部篇幅不长却仍然灌输着浓厚文艺腔调的作品中,琼瑶融入了文学、摄影等方面的探讨,且在前部的内容里写到了家庭伦理,继父对女儿的性侵犯、致命性的火灾,少女心理阴影的形成作了过多曲折的铺垫,反而削弱了其真实性——相较于后部浓烈的文艺气息,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乍一看风格上有些脱节。但随着情节的进一步深入,爱情的清洁似乎难以冲刷女主角心理上的污点。这其实表明了女性在爱情面前处于弱势,在中国传统礼仪和道德观念的影响下,贞节的保与不保起着决定性作用。洁看似脱胎换骨,却终究逃不开自己曾被无情玷污的事实。

 

不明白的是,这部稍有社会意义的爱情小说却未曾改编成影视剧,也许这样的故事情节放诸时下,已经俗滥得不行。琼瑶时代的过去,意味着一茬又一茬的年青人在爱情的观念上发生着新的变化,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精神文化贫瘠的八十年代至少还有琼瑶小说可读。

 

 

《开到荼蘼》亦舒(1946年9月~  )著

 

 

我也并不在乎,自从那次之后,一切无所谓。只要活着,翻不翻身并不重要,一个人在心灰意冷到极点的时候,往往会变得积极起来。

 

 

“荼蘼”何义?一细较,才发觉“荼蘼”系盛夏开放的花朵,这种花开过,便无其它花再开放,也即夏天最后开放的花。

 

故事以女主人公王韵娜自别家七年后从纽约返航开始,首章即以她一副无畏态度看待富婆开场,随即便讲到母亲来接她的那副寒伧——引出家道中落,父亲经营不善,导致心脏病发。这一连串叙述看似只为告诉读者她归来之因,然而并非止于如此。她的“走”与“留”才是完成整部小说来龙去脉的线索,七年前,她少女怀春,堕入中年男滕海圻之情网,不想对方终不能应她离婚之请,情急之下她抽出匕首,先刺向他再割腕;七年后,这段情伤化作刀疤隐在她网球护手腕里,不想,却在时装新店中遇到店主左文思——这才是第一男主角登场,完美无瑕,与琼瑶男主角无二,既英俊且带上些不羁,再而,他名声在外。两人不久即成为情人,然而问题就此产生:从前导致她心存阴影的滕文圻出现了。

 

亦舒往往能将整个故事一环环推向高潮,或别出心裁的转往另一方向。滕文圻的丑陋、左淑东的颓废、王韵娜的冷静、左文思的痴情,都自成一派,到末了纠缠一处,狠劲撕开处,犀利毕现——却是人间龌龊、藏垢纳污。那份雅致的包含中,却是世事洞穿,极有张爱玲的透彻透悟。

 

先前营造出一派优雅,到后来全堕入纷烦尘嚣——那种在优雅中暴露的浊臭正是亦舒光膀耍臂之能事,她将这种人间假象打破,强行塞入自己的观念,语含讽刺,不依不饶。所以书中那间左文思的服饰店从单纯经营黑白两色,堕入他人之手改换成俗艳的风格,不无见出作者对人世剖析的复杂性来——世界并非“不黑即白”或“不白即黑”,而是由各种样俗艳之色调和而成。

 

书的末尾并非“有情人终成眷属”,王韵娜向律师解释了“荼蘼”这种花,她虽未见过此花,却不假掩饰的说她见过“千年塑胶花”——这种花是她自己么?无情无义可以苟活个千年百年,那个左文思,太过痴情,入了情花的豰,所以最后一句话说“可恨文思似荼蘼”。花事过后,谁都相安无事,只他作了牺牲品,作为一种完结的象征。这是我爱亦舒的理由,她的文字仿佛是林夕词作的诠释,而林夕恰是她作品中流出的一泓精油。烦嚣城中,苦渡众生。

 

 

——全文已载于《出版广角》

夏夜的哨声》:穿越黑暗,走到尽头

 

/范典

 

 

作者像

 

 

有时,阅读并不熟悉的作家作品,会有一种冒险的感觉。如果书很糟糕,没看完就随手丢了,且记住这个作者名字,下次也不会轻易看他的作品;但如果书能带给你愉悦感,相信在书店再次看到作者名字,也会倍感亲切。

 

莱斯利·卡根,美国当代一位初涉文坛即声名鹊起的女作家,《夏夜的哨声》是她的处女之作,看似不到18万字的篇幅,却浓缩了美国五六十年代的北方城镇的生活场景,确切的说,塞莉和楚儿两姐妹在1959年的夏天经历了她们人生当中最难忘却的时刻。

 

说实话,从一开始作者就交代了小镇里发生连锁谋杀幼女的案件,但这并不是诱引我往下读的真正原因,而是跟随10岁小女孩塞莉视角,看到一个有趣的社会族群,他们生活温馨、祥和,邻里相互间体贴照顾。塞莉的父亲车祸去世、叔叔则成为精神障碍者,母亲带三姐妹改嫁,因疾病住院后,小孩成为酒鬼继父的折磨对象。姐姐奈尔也已有男友,置两个妹妹于不顾,于是塞莉和楚儿相互为伴,在镇子里穿梭,见识了人们的幸福或不幸的生活。她俩正是在这样一个笼罩于谋杀幼女的恐怖环境中行走,以小姑娘的风趣和世故“解释”了她俩的成长。

 

“夏夜的哨声”成为一种隐喻,意为在夜晚独自行路时吹口哨来壮胆,这里表现了两姐妹不为生活所迫,而在与邻里朋友的接触中体现了自身的胆略和见识。很早前,我们都深为麦考利·金在《小鬼当家》系列电影中的表现捧腹大笑,而该书显然在主题上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女孩特有的视角和风趣对话展现了大人世界的芜杂纷乱,笔调轻松幽默,比如描写一个心仪的男孩,这样写道:“亨利长得非常好看。有点像个鬼,不过是个很好看的鬼。”比如她们用棒球规则来比喻男女性关系的进展程度,女孩们的早熟、世故、狡黠统统借由作者的笔调展现出来,不过她们可不是躲在家中设置陷阱给坏人钻,而是一直在行走,将那份快乐传递给邻里朋友,同时也享受着他们的呵护。

 

谋杀案看似成为贯穿故事始末的一条线索,却落入一个次要的位置,作者显然并不想将故事铺排得天花乱坠,或者如何渲染谋杀案的恐怖气氛,相反,她将极其生活化的场景推到读者面前,让我们领略一副副印象深刻的人物面孔,口臭的苏利文医生、无赖凶悍的李兹、腼腆的亨利、集中营幸存下来的房东太太、巧克力皮肤的埃塞尔,即使你记不牢这些古里古怪的外国名字也没关系,看似平淡无趣的小人物,在天马行空的儿童想象和离奇古怪的比喻中显得个性突出、形象鲜明。而最关键的,是作者在文末揭开了一个秘密,关于塞莉的身世问题——孩子总以为他们的世界是明白无误的,却总是一次次陷入大人们的“圈套”当中,从某种角度而言,塞莉、楚儿凭借自身勇气和能力积极投身于大人世界,她俩以自己的观点论断发生的一切,其中不免可笑或愚笨之处,但她们所认为的天大的事在大人看来却是无足轻重的,真正的“受害者”却是她们自己。

 

如果将它当作一部推理小说来读,那你要感到失望,幸亏起初吸引我的,正是小女孩的泼辣、风趣。它的文学性很强,但是气味却很纷杂,像这个小镇时常笼罩在饼干厂的气味一样,外表闻起来带些推理的恐怖味道,里面却是温馨、香甜而带着辛酸的,有温情、友谊、爱情、亲情以及对同性恋、异族、弱者的同情和宽容,儿童从单纯口腔欲期跨越到了从心灵和全身去真正感受大人世界,正是成长的表现。

 

曾几何时遗失的童真和幻想已然飘远,却只能屡屡借由阅读来恢复那一刻的单纯,只要坚守住心灵年龄,你就会领悟这份单纯。也许多年后,当你独自面对困难时,有一串清脆的哨声提醒你,一定要鼓起勇气走下去,穿越黑暗,走到尽头。

 

 

                                                           ——已载于《北京晨报》

烟味(2009-11-18 15:30)

 

 

我忍受不了烟味,一闻到,便脸红,不是害羞,而是憋气憋的。

 

其实,我并不是不抽烟。十几岁青春期的时候便偷爸爸的香烟,“杭州牌”,吸过两支,不喜欢,扔在抽屉,被发觉后痛批一顿。烟就从此在我眼皮底下消失了。

 

在湖州念书时,次日放假,当夜买一堆食物想带回家,谁知一转身被偷个精空,丝毫不剩。我就受不了,一人跑出学校,在烟铺上买包廉价烟,躲在骆驼桥下的河边冒着冷风,一支接一支疯狂的抽。

 

后来,逐渐的,我对烟就有一种莫名的恐慌。它没有拯救我,反而像一把匕首,随时抵在我的喉管,令我呼吸不得。其实是我咽喉有点问题,一闻到烟,便会呛。当语文老师问班上的男生为什么喜欢吸烟时,他们异口同声说:就是喜欢,没有理由。

 

我闻到香烟味,不自觉的咳嗽,也是喜欢,没有理由。

 

直至工作,忍受不了同事们的烟味,乃至跟他们吵起架来。明明是办公室有规定:办公区域、不得吸烟,他们照做不误,而且一支接一支,无休无止。我最难跟业务员共处一室,他们来来去去,屁股一落下,香烟便点上了,这位走了,那位又如是重复——一天下来,我一个人“抽”的烟是他们的总和。

 

总猜不透全民嚷着禁烟,却容忍那么多人在公共区域吸烟。烟,是不是跟宗教一样?政府对此无法镇压,男性需要烟草,就跟牛羊需要牧草一样,他们的肺跟脑袋是一体的,不吸烟就无法思考。单位里有位领导跟我说:“当你发现我一根接一根不停抽烟的时候,就是我碰到难题需要解决的时候。”我在想:你有没有难题跟我无关,但是你抽不抽烟却与我有关,但是我应该阻止你解决难题呢还是阻止你吸烟?

 

恐怕我无法帮他解决难题,也无法阻止他吸烟。中国企业的管理从来就是私有化的、瀑布似的从上到下,你在底层就没有发言权,吸二手烟是你的命该如此。这样,我就只有脸红的机会。

 

在朋友聚会,你也不会贸然去喝令他人熄灭手中的香烟,只得红着脸、小声的咳嗽。尽管我很难受,但也许会接受艺术情境下的“烟味”,像王菲那首《怀念》,直接将烟味当作一种怀念的依据,这是值得欣赏的——“关起满室不足的氧气,点着烟蒂,回味你的呼吸……”让我想起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振保中途返回,看到娇蕊穿他的外套,独自点着他丢下的烟蒂。

 

我就是这么矛盾着的,投意于虚无的精神世界,却无法忍受活生生的现状。

 

尼古丁是浪漫的,否则婚宴上也不会有人大量发放,作家不是一根点一根的追求灵感么?它在某种程度上代替了毒品,进入你的肺腑之前,它既是被禁的,也是被商业驱使着的。你的牺牲成全了它的加倍繁荣。

 

可是一样东西,当它只不过是慢性毒药,却可以救援很多生意、人际、爱情、文学等社会价值为导向的元素时,它的毒性是可以被省略的。同样,一个人本性是好的,偶尔犯了错甚至是罪,也是可以被原谅的。烟味是呛人的,却是烟幕弹,是一种自救行为,但实际上反映的却是自私自利的品性,它充其量不过是人类的本能,就跟章鱼喷墨水汁逃脱敌人一致无二。

 

只是那些吸烟的人,除了满口喷毒气外,还满口说大话,某某某吸的烟比我多,为啥他能活到八十多?为啥某某某不吸烟,却四十多岁就死了?顿时问得你哑口。在现代社会,死亡不再可怕,可怕的是这些大话竟然被奉为格言。烟,也就是如此被神话了。

 

我们这些活在烟味底下的人,就只能咳嗽着,红着脸,辣得眼睛都睁不开,还要听他们强辨。我尚还有些自知之明,能知道烟幕弹是谁释放的,知道死在谁手里,可悲的是那些永远被遮蔽在烟味里的,却不知道肇事者是谁,一味只知活着真好的人。

 

我相信在一种精心构建的大空间里,一定有一种烟味是透明的。只有盲目的人才会快乐得起来。

 

脚手架(2009-11-18 14:39)

脚手架

 

 

近日我住的地方,沿街一带搭起了贴墙的脚手架,绿色的网和竹架遮蔽了外墙,从底下走过,时常听到“朵罗拉索”的响动,仿佛石子泥沙跌落下来,却没有掉到脑袋上,有种观赏立体电影的感觉。

 

回到家,也是阴暗的,室内阳台被我用窗帘拉得严严实实,推开窗即错落纵横的脚手架,空调架上落满泥灰,还有锈迹斑点。那天下午在床上写稿,听到阳台上“噼哩哗啦”响动,出去一看,有人站在脑袋上,是个嘴上还未长毛的男孩,向我喊着:“当心脑袋。”原来他们是在拆塑料钢架的遮阳篷,用脚踩着,用铁锤敲着,尽着一切体力发泄着。

 

我似乎被关在了密室中,晒不到太阳。幸亏连日下雨,关窗是应该的,一是防贼,二是防潮。这小小的五楼,从去夏到今冬,竟然陪了我一年多时间,冬被躲进橱柜里,大量的书籍突然疯长,像春笋般挺立起来,在床边、床头、客厅的桌上、地上,到处到处。有听说一位捡拾垃圾的大伯将居室堆满收集来的垃圾,堆成了迷宫,最后自己竟无法走出,饿死在里面。恐怕有一日,我也会变成那样。

 

翻出冬被,是一股干菜的味道,摸上去阴冷冷的。电台里主持人还在讲着Skin Music,说着阳光晒过的被子发出Cotton松软的气味,说得我只能干巴巴的难受。

 

清早起来,拉开窗帘,仍然是灰灰的街道灰灰的天空,清灰一色,我只好将被子晾在阳台,闭着窗也要让它吃吃空气,即使没有阳光。前几日停在楼道上的山地自行车竟然消失了,是小偷趁我回家之日偷走了,一定是个一直在注视着我的人干的,否则停了一年多时间,为啥趁我不在的三四日来偷?

 

我怀疑与脚手架上的人有关。

 

可是找谁理论?我只能当这件事不存在,脑子里拼命搜索,难道是自己记忆缺失了某一段,我将自行车停在哪个地方一时忘了?我已经丢失了太多东西,丢了东西,一般是三个原因,要么是被偷,要么是自己忘了,要么就是真的丢了。偷了的东西一般都找不回来,因为成了另一人的私人用品,而忘记在哪个角落的东西,总有一天会重新出现在面前,丢了的东西就别指望了,当它是落叶被季候腐蚀了。

 

心情很复杂。

 

这个冬季,上天奖赏给我的是不停的走路。

 

那些脚手架上的人,看到闭着的窗门和窗帘,一定会联想到自己受到的冷遇。那么冷的天气,粉刷、美化我们的居所,却看着冰冷的招待。他们会偷窥吗?如果是夏天,他们会趴在窗帘缝里看女人洗澡吗?也或许直接入室偷一些无关紧要的用品?脚手架上会有某个王子存在吗?

 

我认为是自己的谨慎获得了报应。

 

然而,我忽然有了灵感,打算写一篇小说。关于死亡、人际、亲情、家庭、冬日……在早晨等候红绿灯的时候,心头涌动着灵感,这样的想法使我不觉得空气是寒冷的。

 

也许,没有太阳的日子,就是要自己取悦自己,听一些Skin Music

騙不了人的莊園(2009-11-15 15:30)

騙不了人的莊園

 

 

 

 

 

一幫朋友坐在郭莊聊天。

 

很早以前我們就都認識了,如果不是組織者安排,恐怕平時大家都很難得一聚。而郭莊於我也是陌生的,從未去過。工作忙碌,少了平時出遊的機會,此次特意請假出來,早早坐了車去。離我住處有點遠,要換車,居然有點不習慣坐公交車,差點錯過站和換錯車。

 

西湖邊的花也凋了,綠的顯得更加沉著,稀落的幾朵,則是瑟縮一團的月季,帶著相機的我都提不起勁來照它。

 

買了門票進去,竟然我到得早了,空空一面大池塘裏,漂著兩只白天鵝和一只鴛鴦——不曉單只能否稱作“鴛鴦”。茶室只一穿工作服的女人,茶碗都擺在桌上,裏面一撮撮墨黑的茶。問她,是否有包廂,她一指窗外——那邊。我就走著遠路,朝“那邊”去了。走過很長的一個廊道,門窗盡是古色古香,匾額上也是龍飛鳳舞的草體書法。這蕭索的天氣裏,人跡寥寥,到得“那邊”,卻只是一座落鎖的亭子,上題“賞心悅目亭”,建在假山石堆上,一副展翅欲飛狀。

 

透過矮圍牆的小圓門,便是西湖,邊上擺放著塑料桌椅,有幾位上了年紀的女人坐在那兒閑聊,另外一張桌上放了一只還未拆開的蛋糕盒。這麼冷的天,她們竟不顧,聊得熱歡——等會兒我們可別也坐在這兒。

 

等我掏出手機聯絡對方,卻恰恰到了。一起到茶室,原來真的在這兒。兩張方桌一拼,茶碗裏對上水,茶葉便從墨黑舒展成綠熒熒的一瓣瓣,像一幅幅戲文臺上演員甩開的綠色長袖。一只只瓷碗扣在茶碟中,蓋上碗蓋,不一會兒就冷了。大家便互相走來走去替對方倒茶。到的人不多,很多都有事請假不來,本來我也因為不想得罪老板而且氣候又冷試圖不來,但轉念一想,忙碌這麼久,為什麼不給自己放一天假?於是毅然決然的來了。

 

大家都在報上看到我寫的文章,很為我高興,圍住我問東問西。雖然發表了很多文章,但自己並不滿意,這不是表達自己真正意願的東西,為此我卻失去了其它創作的機會。常常在想,為什麼一個人從開始懂得以後,便要展開與時間的鬥爭,意識到生命的短暫和脆弱是一件挺無奈的事情。

 

當你獲得的時候,其實正是失去的時候,只是當你意識到的時候,已經太晚。

 

八九個人,相互聊看過的書和電影,跺著腳,縮著手,實在冷得很。你沒看到窗外的池潭中,那些紅鯉魚一動不動聚成一堆躲在水底,像是水已然結冰,將它們凝住了。

 

最後,吃中飯時大家轉移戰線,搬去最裏面的一間堂屋,因為有空調。占了一桌,海闊天空的聊。吃完又走兩人,剩下七人,從政治時事聊到生活瑣事、家庭紛爭,大家極盡自己之所能,講出一些話來——其實平時都不聯絡,倒忽然覺得說這些話純粹只是發泄或者傾訴,反正平時都不往來,就像分隔兩地的網友,不用顧忌什麼。他們中間,在社會上統統混得比我好得多,說到旅遊說到家境說到單位的事,我只能訥言,很難插得上話。大約因為睡眠時間少,我感覺人非常疲憊,在空調的吹拂下,臉有些發燙。

 

我忽然覺得,在這些人當中,我仍然是孤獨的。四點多,斜陽漸薄,大家都覺時間太倉促,還聊不盡興。一路出來,又蕩一圈,到門口便分開了。和我一起走的一位大姐,分開時朝我說了一句:“明年好好加油,我要向你學習。”

 

我舉著相機,看到綠蔭遮覆下的公園長椅,它凝重地端坐在那兒,卻四下無人。我很想拍,卻兀自從一旁走了過去。路上,人車喧囂,公車上擠滿了乘客,吵得我心煩意亂。我又回到人間了。

 

後來從網上得知,郭莊乃綢商宋瑞甫於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所建,俗稱宋莊。民國期間,宋家敗落,賣給汾陽郭氏,改稱汾陽別墅,俗稱郭莊。著名園林學家陳從周教授對郭莊評價道:風姿再現,如古畫之重裱。

 

原來如是,一座沒落以後重建的莊園,幾經易手,正如曆過洗劫的臉重新塗上脂粉,眼神是不會騙人的——正像那面冰冷的湖,那些瑟瑟發抖的天鵝和凝止不動的魚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