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丽给我打电话,声音沙哑、鼻音厚重地约我出去见个面。听那动静,就知道是又要“闹离婚”了。
她这离婚,也不知道闹过多少回了,每次都是轰轰烈烈地开场,走的也几乎是同一个程序:搬着个大箱子气咻咻地离家出走,一副再也不跟那狗东西过下去的架势,结果却不知道在哪个环节上忽然偃旗息鼓,不羞不臊地又顺着原路回家,掏出钥匙打开门,柳暗花明又一村。
提前五分钟,我到了约定的地方。她已经来了,凄迷无助地呆坐在临窗的角落里,像个“悔叫夫婿觅封侯”的怨妇。
“狼来啦?”我在她的对面坐下,一面问她,一面夸张地凑上前去看她的脸——眼皮肿的,眼圈青的,鼻头红的,苦哈哈的一张小脸儿蜡黄。从五官的病态反应推测,她这一轮涕泪交加的折腾,一定不小于四个小时。
“他在外面有人了!”她神色幽幽地回答。
“噢。那就是母狼来啦。”我表现出一副豁然开朗状。
她忍不住“噗哧”一笑,可是笑容还没收好,眼里的泪水就聚上来了,在红肿的眼泡里一颤一颤地泛着寒光,像汛期里水位暴涨的堤坝,随时都有泄洪的危险。
我笑着叹了口气。阿丽离婚的理由一向很多,而且貌似每一个都很充分——为了孩子的教育两口子意见不合、疑心老公在灵魂上已经背叛,因为看到有美眉向他抛媚眼、跟她上街的时候看着她跟别人吵架袖手旁观,甚至胳膊肘往外拐地替别人说话……虽然,每一次离婚的主题都不同,但是每一次事态都比上一次严重,心底的绝望和形势的恶化,就像从山脚下拾阶而上,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逐级攀升。
我知道在这种情形下我什么都不用说,因为说什么都没有用。她找我来,并不是真的要我想什么办法,而是因为和她老公比起来,我大概还算有点耐心,可以在她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时候递给她一张纸,听她义愤填膺地把那厮骂得狼心狗肺而不加辩白。实在不是我看着朋友遭难坐视不管,而是她的“不靠谱”,让我一点点地学乖了——最初,我以为她当真在家里受尽了欺凌,苦思冥想地琢磨了半宿帮她想对策,不想人家没出三天就跟老公和好了,不仅与对方冰释前嫌,还把我的话当成鬼子的情报,掏出来向她老公表忠心,言外之意,我倒成了要拆散人家婚姻的恶人。
换了别人,我也许早就跟她“say goodbye”了,可是跟阿丽,没法儿“上论”。或许是脑子的化学性质与常人不同,她的言行举止一向是猫一阵儿狗一阵儿的,没个准谱。高兴了,又涂胭脂又抹粉儿,睫毛刷得跟海带丝儿似的,搬个凳子都捏着兰花指;颓废了,又头不梳脸不洗,连棉毛裤屁股上的窟窿都不缝。有一回我去看她,她情绪激动地趿拉着一双塑料拖鞋在屋里前窜后跳,棉毛裤上的那个洞随着她的屁股扭过来又扭过去,像一只偷着看笑话的眼睛。最要命的是,在你被她气昏了头,决计跟她翻脸而去的时候,她能拉着你的手哭得声泪俱下,大颗大颗的泪珠扑簌簌地落下来,啧啧,那状态,铁石心肠的人看了都会心软的,更何况,我跟她已经认识了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