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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云前朝归安知县某,到任半年,与妻同宿,夜半闻撞门声,知县起视之。少顷,登床谓妻曰:“风扫门耳,无他异也。”其妻认为己夫,仍与同卧,而时觉其体有腥气,疑而未言。然自此归安大治,狱讼之事,判若神明。

  数年后,张天师过归安,知县不敢迎谒。天师曰:“此县有妖气。”令人召知县妻,问曰:“尔记某年月日夜有撞门之事乎?”曰:“有之。”曰:“现在之夫,非尔夫也,乃黑鱼精也。尔之前夫已于撞门时为所食矣。”妻大骇,即求天师报仇。 

  天师登坛作法,得大黑鱼,长数丈,俯伏坛下。天师曰:“尔罪当斩,姑念作令时颇有善政,特免汝死。”乃取大瓮囚鱼,符封其口,埋之大堂,以土筑公案镇之。

鱼乞哀,天师曰:“待我再过此则释汝。”

天师自此不复过归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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