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本贴发出后,校保卫处非常重视,已及时撤掉原来的牌子,换上了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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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
最近在我校的大门口出现了这样一块牌子,本人在此郑重声明,上面的英文未经本人核准,本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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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化和异化是指翻译的两种风格。简单地说,归化就是译文比较符合译语的习惯,看不出明显的翻译痕迹;异化就是译文相对直接地表现原文的手法,一看就是翻译的文字。所谓归化还是异化是从译文是否更像译文的语言这个角度说的。
不论归化还是异化,其基础都是要对原文有正确的理解,译文的表述也要通畅,即使是异化,也要做到行文流畅,语言规范。在这一点上,和早些使用的直译和意译有根本的区别,因为直译往往带来望文生义的错译,而意译有时又发挥的过了头。
归化的一个典型范例是傅东华先生翻译的《飘》(1940年初版),书中所有的人名、地名都很像中国的人名、地名,如郝思嘉、郝爱兰、郝嘉乐、白瑞德、方东义等人名,饿狼陀、肇嘉州、曹氏屯等地名。
早期的外国作品汉译更多地考虑读者的接受程度,采取归化的办法比较多,但也有偏异化的例子,如董秋斯的《大卫·科波菲尔》。
在《红楼梦》的两个全本翻译中,一般认为杨戴的译本偏异化,Hawkes的译本偏归化。我们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
【原文】这日宝玉因见湘云渐愈,然后去看黛玉。正值黛玉才歇午
《红楼梦》的英译本据我统计有以下这些:
节本:
1. Hung Lou Meng or 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 H. Bencraft Joly译, 1891年出版, 2卷,包括1-56回。(网上可以找到电子版)
2.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 王際真(Chi-chen Wang)译, 300多页的简写本,Bantam出版公司1958年出版。
google一词在词典上早有出现,一般的拼法是googol,而这个词的发明人是一个9岁的小孩子。
那是1920年,美国数学家爱德华·卡斯那(Edward Kasner, 1878-1955)想为“10的100次方”这个数字命名,有一次和他的外甥九岁的弥尔顿·斯洛塔(Milton Sirotta, 1911-1981)在一起。爱德华在纸上写了一个1,又在后面画了100个零,问弥尔顿这个数字叫什么,小孩子楞了一会儿,发出来一串音:孤...狗...,于是一个新词诞生了。这个故事记录在卡斯那和詹姆斯·纽曼(James Newman)合著的《数学家与想象力》(Mathematics and the Imagination, 1940)一书中,记写为googol,后来用来指“10的100次方”这个天文数字。而10的googol次方则命名为googolplex。
其实,googol这个词从孩子的嘴里吐出来也不是毫无根据,有人认为出自当时报刊上流行的连环漫画人物巴尼·古狗(Barney Google,由Billy DeBeck首创于1919年),大概小弥尔顿比较喜欢这些个漫画吧,情急之下说出了这样一串音符。
谷歌创始人Larry Page和Sergey Brin
按:本文是我暑期在外研社长沙大学英语教师培训会上的讲座,原本只是做了ppt,最近《外研之声》约我写成文字材料发表出来,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如转帖请注明作者(史宝辉)和出处。谢谢!
近些年来,高等学校的大学英语教学中开设了越来越多的选修课程,对学生的英语基本技能和相关知识进行拓展教学。这些课程大体包括技能型(如大学英语视听说、大学英语写作、商务英语函电等)和知识型(如英美概况、英美文学、英语词汇学等)两类,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一些有条件的高校已经根据教师的特长和学生的兴趣设置了不同的拓展课程供学生选修,但由于在许多学校来说属新开课,我们需要不断探索课程的内涵、教材、教法、考核、技术等相关的问题,以便使这类课程更为有效,更受学生的欢迎,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在大学英语选修课程中,英语写作课的教学一直是令人发憷的一门课,许多老师想一想面对数百人的大班除了上课还要判作业就感到不寒而栗。本文拟就与大学英语写作这门选修课有关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简要的讨论。
一、课程性质
在大学英语的教学过程中,写
最近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推出了新版英文版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连环画册(英译Monkey subdues white-skeleton demon 猴子降服白色骷髅妖)。故事是大家都熟悉的,取材于《西游记》但这本连环画里的故事已经被演绎了许多,不完全是原书中的写法,因此套装的《西游记》连环画是不包括这个自成一体的完整故事的。
《孙三打》由王星北改编,赵宏本、钱笑呆绘画,自1962年问世以来上海人美和北京人美出版过多次不同的版本,能够统计出的有:
1962年上美初版的16开线装,孔夫子旧书网品相比较好的卖到3500-6000元
很久没更新了,主要是最近比较懒,不愿意写东西。
有些朋友关注的《语音学教程》终于出版了(引进版,不是我自己那本),去年暑假花了一暑假的时间为本书写了近两万字的导读,终于在一年后出版了,非常高兴。
拖了这么长的时间,主要是我坚持要配光盘,先是谈版权,后来又发现原盘中的个别链接有问题,又与原出版社协商,原出版社表示无奈。后来又发现光盘中有一些其他问题需要进行修改,这样一直折腾到最近才算完成出版。
原书第五版于2005年底出版,作者于06年1月即病逝。
学外语的人或多或少都是要做翻译工作的,社会对翻译需求很多、很急,因而一些学校纷纷增设了翻译专业。其实,我国五十年代的外语专业培养了大量的翻译人员,为我国的涉外工作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也不过是靠了《许国璋英语》和一些后续教材。改革开放以来,英语教材多了,教学方法多了,教学手段也多了,反而出不来好的翻译了,着实令人费解。本科阶段的翻译专业如何办,是否能培养出更好的翻译,大家心里都没底,还得摸着石头过河。
本人是不怎么喜欢做翻译的,因此当了老师。但总觉逃不过做翻译这一劫,因为从工作开始就兼着校领导的翻译工作,开始是口译,逐渐也给其他专业的教师们做些修改译稿的工作,工作需要也好,朋友同事相托也好,总不能一味的拒绝。后来就是林业部门和出版社的“任务”,不做不行的,有些还要的很急,原稿一改再改,给翻译留的时间很少,但我总告诫他们:如果加急,质量会有问题。因为我可以找一帮人来做,但质量就很难保证了。做翻译工作做伤了,加上教学、科研、管理任务很多,我是能推掉就推掉,能不接就不接。
翻译工作总会留有遗憾。翻译时译者会有很多复杂的心理过程,这个是很难研究的,也
读书是写作的基础。要想写的好,一定要先学会读。我国有句古话:“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英国哲人培根也说过:“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言之,有只须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好书或好文章需要仔细阅读玩味,甚至一遍又一遍地阅读、朗读、熟悉,成为自己内化的一种语感。这时,你不必再去为津津乐道于他人著作而抄袭,因为你自己也能够写出同样的东西。
我写文章都是来自于熟读自己喜欢的英文和中文材料。上中学的时候特别热衷于英文,于是省吃俭用买来非常漂亮的笔记本,工工整整地抄写英文课本,于是那时记住的单词永远不会写错,这是童子功。
大学时继续这么干过,但因接触的英文多了,抄写就相对少了,只是绝对值没少。从大二起,外教教的作文课对我的作业基本上不改,打个红钩写个红A就发回来了。大三时的一个美国文学博士(据说还是哈佛的)一次在课上说:Mr. Shi writes perfect American English. I don't need to make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