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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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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原文/Amanda Steinberg,DailyWorth的CEO,一家为职业女性提供投资、就业和创业等方面服务的公司

译文/桂曙光

http://s11/mw690/001r2zyVgy6G4CasAlkba

 作为一家创业公司的创始人,他/她虽然运营着一家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公司,但挣的却是远低于其市场价值的薪水,这无疑是最奇怪的事情之一了。我的公司可能很值钱,但是我的绝大部分个人净资产都被锁定在非流动性资产上(公司股票),这对我这样一个有两个孩子的母亲没有任何帮助,而且我还有抵押贷款、医疗账单和日常费用开销。

自2009以来,这5年我实际的累积收入比我应该获得的收入至少低了50万美元,这让我很迷惑。我听到一些说法,有一些公司的创始人在公司实现退出很久之前就出售个人持有的股份。我也应该这么做吗?如果你也在创业的这条船上,你是否也应该这么做?

一项针对创业者的简单调查发现,很多创业者认为,只要公司的估值达到1000万美元,出售一小部分股份(个位数比例)是可以的。

你需要避免的,是明目张胆的大笔套现。像Foursquare联合创始人Den

标签:

融资

termsheet

vc

清算优先权

利益不一致

财经

分类: 投资条款 Term Sheet
by ReachVC 桂曙光

昨天看了经纬创投合伙人邵亦波的一篇博客“再谈优先清算权(Liquidation Preference)”,举了对创业者向VC融资时很有教育意义一个例子,尽管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还是有点疑惑,于是,我花了点时间,把这个例子详细解剖一下。

邵总举例的一个比较典型的创业融资过程如下:

第一年:公司成立,天使投资50万美元,融资后估值2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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