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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堂鸟开了,勿忘我开了,紫色熏衣开了,金色百合开了,美丽的名字都开了,只是不要留意我,我是男人花,不是一朵随便的花,我要慢慢想,想好一瓣,才开一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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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蜗在被窝里,全是温暖纯净的梦。我梦见自己开着只限乘辣妹的现代,一点都不矜持,车前贴上“我一直在牛A和牛C之间徘徊”,嘴里叼着雪茄,有一点无哩头,有一点神秘。

事实上我从不抽烟。更喜欢走路上班。如果有可能,我会尽量保持悠闲。呼吸的律动和着脚步的节拍,倾听自己心跳的声音、肠子蠕动的声音,让五脏六腑浸润在沃尔塔瓦河的旋律中,神经末梢像河流明媚的波光,欢快地向前流动。如同望见海与天倒转,而我陪伴着你,不介意这种甜美的错乱。在脉搏高低的骤变里,体会生命温婉的声线……其实我想说的是,每当想起你,心里总有那么一点甜。

事实上,我们已好久没有见面。你是我的Illusion,幻影重叠交错,成为阿凡达的样子,那是我最期待的电影画面。我知道岁末年底,大家都比较容易伤感,不如不要那么急地说再见。来吧,张开双臂,我把满腔的热情都蓄积在胸膛,一定可以给你足够的温暖。

当弯腰说感谢的时候,你头朝下,心向上。当抬头看天的时候,思念的泪水就不会掉下来。写出这种句子的人是细腻的。它们让我想起安静沉默的你。苍茫的原野,燕子在温哥华天空率性飞舞;幽静的小路,枫树在秦岭山里尽情衰败。冬天的风比夏季更想表达一种情绪,漂亮的彩虹隐匿在天空后面,动物在大雪中冬眠,飞机渐行渐远,只剩下长长的弧线……圣诞节快到了,我的心情日渐浓烈,对事物感知的灵敏度越过寒冷的空气,直击心灵的湖面。即使结一层冰也不要紧,我知道,你会在某个慵懒的午后等我,美人忧怜,犹如桃花扑面。

你说,你有一颗很小很小的心,只记得住细节。说我躺在床上看书的时候,喜欢将你搂在怀里,一页页去翻。昔日坚硬的胳膊会变得柔若无骨,你喜欢这种脆生生的感动;渴了我会倒水给你,听睡眼惺忪的你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起夜变得浑身冰凉时,会将你搂在怀里暖着……每当那样的时刻,你的心就会起雾。其实我特能理解你。想念一个人,记起的全是生活的细节;记恨一个人,也都是一些提不到桌面的小事。不仔细计算的话,一生似乎很长,生死全在拐弯处。落实到每一个日子,却惊人地相似。在你没有深刻感知之前,它们已飞速逃走。想回过神来好好享用,却发现所剩无多,徒留遗恨了。

有人说,左鞋带散了表示我想你,右鞋带散了表示你想我。我把左鞋带绑紧,右鞋带放松,可左鞋带还是散了,原来我总是忍不住想你。还有人说,除了诱惑我什么都能阻挡,对我而言,如果没有你,这句话用在哪里都显得很不合适。

对于生活,我不想再高谈阔论了。绿苔之上,繁茂的旺盛滑出生命的原色;大海尽头,现出的是人生一览无余的平和。锦衣玉食,佳人入怀,到底最爱哪一种呢?要我说,一碗大米稀饭,两个蒸鸡蛋糕,还有我的女人跟着我。行了,人生可以说Ov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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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6 20:11)

 

 

 

冬天的太阳不脆也不亮,乌乌地蒙着一层阴霾,像此刻我的心。妹夫因为左眼严重受伤住院了,从此,他的世界被一劈两半,一半黑一半白,有着万劫不复的哀伤情绪。妹妹一定非常焦虑,我看见她眼睛里的红丝纠结着,变成秋天枝头最后一只柿子,在风中孤独零落着。

前几天我还在想,要在这个冬季,挑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带最爱的人到最远的地方去。

那里一片苍茫空阔,如绘画中的留白,意味深长。她最好穿一件短装皮衣,长长的波西米亚裙子,配一双高筒靴。颜色搭配的刚刚好,既不过份扎眼,又有一种温柔的甜美。正是我喜欢的样子。我曾想和她一起去流浪,睡在沙漠的边沿。坐在布拉格广场吃最便宜的冰激凌,看着她怎么样和我消失在茫茫的人海……这个梦做了很多年,做给爱人的,后来奶茶就老了,我也就老了,回忆就老了。她一直没有出现过,我不再等她了……之后寻寻觅觅,再找不到适合一起出发的人。硬是把这个愿望等成了概念股。现在,我不再管女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因为她的眼神太亮了,盖过了一切光彩,成为人迹罕至的高山上最后那抹雪,酥在太阳光里,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纯净。

现在发现,幻象那么不真实,跟张艺谋的电影差不多,让我在盼望之后失望的更加彻底,不由让我举起手想对张艺谋开三枪。《三枪拍案惊奇》没有给我带来任何新鲜感,我的女人也没有在这个冬天出现。我只好拍了拍身上的土,自言自语地说,还是一个人上路吧,牛仔不忙,在夜的第七章慢慢行走,品味孤单过后的迷迭香。

我自忖有颗还算强大的心,能够藐视生活的苦难,也可以站在十层楼的小高度,哀着人类的小悲伤。但人真的很脆弱。上帝喜欢站在一片光芒中指点芸芸众生,很可能忽略了阴暗角落里你我经历的不幸。不过还好,总有那么一段青葱般的日子,葳蕤并繁茂着,掩饰着灰暗或者几许破败的日子,让我们的心灵开出花来,在湿冷中长出锋利的温暖,靠近活着这个甜甜的海岸。

我们所经历的,就是我们自己。可能有人会说,我搞不懂自己的身体,不知道它需要什么,味蕾被诱惑,跟我的胃想的不一样。我的细胞核奉行分裂主义,精神却渴望永久的统一;欲望带我偏离了生命的主体,本真想拒绝现代文明,回到原始……人矛盾得一塌糊涂,星球在变暖,烂漫的天性紧缩成团。如此战战兢兢,哪里找得到安全感?一天忽然对幸福做了新的注解:有希望。有爱人。有事做。医院里没有你家的病人。监狱里没有你家的犯人。

其实,我应该是幸福的。我想一定很多人爱着我,就像我爱着很多人一样,无论是已知的或者是未知的。朋友们,假如感到寒冷,请抱紧我吧,无论经历什么,我都是一团会跳舞的火焰。没有来来去去的寂寞,只有腾空而起的温暖。白垩纪毁灭了,地球却在不断再生,就像我们的生命,当倒下去的那一刻,我们的灵魂已经复活,歌唱像我们这样千千万万的小生命,曾经勇敢地在世间美好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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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叫做梦野的时候,眼前会出现这样的画面:我在大山行走,汨汨的河流深情流淌,广阔原野梦一般延伸,沿途迷雾散开,晨光渐露,而我赤着双足,在轻浅的泥沼中起舞,我的脚步踏着最原始的舞步,和山林节律相同,融为一体。我正与自然亲近,像一轮孤月之下那株孤独的树,成为一种不可企及的美。

    如今,我居住在都市的心脏里,听得到繁华陈旧的呼吸,却还是向往朝暾夕月,落崖惊风的生活,我早已忘记了郭晓平是何许人也!携带着梦的原野,渴望丛林下有野鹭轻踏,并向我投来惊鸿一瞥。一切美到极致,没有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只是一种安安静静,让人生在时光中悄然流淌……

    然而哪能呢?尼采说,“和野兽搏斗需要提防自己也会变成野兽,你望着无底深渊时它也在望着你”。城市的丛林毕竟不是山里的丛林,里面住着的全是聪明的野兽,尽管人们的脸上温柔深深深几许,我还是不敢轻易陷进那些深情,怕自己孱弱的灵魂太过轻贱,担当不起。

    很久的从前我读过周梦蝶,心里只留下了他的温暖,诗句却早已湮没在生命的洪流里。几日前偶然遇见那些句子,依然有初见时惊心的美丽。

    所有美好的都已美好过了,甚至夜夜来吊唁的蝶梦也冷了。

    岁月会老去容颜,鲜花会辞别春天,大千世界就是一个万花筒,实际真相很简单,生与死便是所有相同的真相。尊重生命才是生命的真缔。我的一切都是图案,我的苦痛是图案,我的欢娱也是,色彩斑斓,美不胜收。

    活到现在,我依然不敢说我什么都懂。当一种美,美得让我们无所适从时,我们就会意识到自身的局限。周梦蝶总有某一部分吓着我,他永远有我不懂的地方。也许这正是他最迷人之处。我渴望成为这样的人,却发现自己渐行渐远。我希望能够站在人生的门外,看来往的过客上演精彩的哲学戏,我喜欢的,就投身其中留恋忘返,不喜欢的,就静静观赏,让来过这个词,成为所有温暖中最不想忘记的部分。

    有人说我眼冷心热。眼冷,使我还留有感性的理智,不至于疯狂;心热,使我保持着高度的觉醒。因此我上小学发表第一篇文章的时候就署名叫自己梦野,可能也缘于想做一个在梦的原野快意恩仇的人,至于成就个什么倒在其次。说到此还有一件趣事,在网上曾发现还有人也叫梦野,碰巧也是写诗的,心一下子亲近了不少,然而他说,这名字就让他叫吧,非要让我改个叫什么春风桃李之类的名字。呵呵,可笑!我的人生为什么要你来做主?我凭什麽要听你的伟大教导?我在用我的心感知世界。你今生没有改变我个人的权利,连来生也不行!

    名字只不过是个符号而已。树叶有千片不同,却在同一棵树上碧绿着;花有几瓣异色,却都围在一个蕾朵芬芳着。假设我们注定没有交集,那就各自安好,互不干扰。我呢,依旧会做着梦野的梦,叫着梦野这个威武阳刚英姿勃发的名字,在人生的路上来来去去,乐此不疲。希望能够与我的朋友一起,普天同庆,走完全程。

    当母亲带着一丝疲惫的微笑,将你捧给这个世界,我相信,温暖的阳光会给予天地平衡的照顾,一切都有安排。对我而言,一直到现在,我依然还会叫着这个除了男人之外的另一个名字——梦野,将来也不会变,永远也不会变,当你看到我,并且感受到我时,我就是存在的,并在这一刻发出光来,温暖我们逐渐冰凉的心。我则独自淡泊着,安静着,带着对喧嚣尘世的洞彻,对人生的了悟,继续活着,只为了通向最初的本真和最后的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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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火车开进西安站时,凛冽的北风立马温顺了许多,走出火车站,看到挂着的“西安”二字,忽然有了归属感和亲切感。不由用小沈阳的口气说了句:我——到家了。

出行前紧着跟大家交待北京之行,其实当时的确像有些朋友说的那样,有点飘飘然的,带几分显摆的成分不能说没有。小人物嘛,为自己喜欢的事欣喜一下也是允许的吧。一直蜗居西安,好久没出动过,被收容的野心其实早已经如同脱缰的野马。但是,从北京一下火车我就发现自个儿错了,北京人民是无法原谅我了,因为我不小心做了一件很傻很天真的事:手机落在卧铺里了。去找时火车已经蠢蠢欲动了,当然一无所获。说句实话,丢手机不算什么大事,但对于一个刚刚出门并且将所有信息都存在手机上的我来说,这事就不小了,丢了手机,两眼抓瞎。徜徉在北京冬天的人海里,我如同一颗沙砾飘荡着,我在寂寞和孤独的时候总是有些胆怯和畏惧。很难想象要是自己和这个世界永远失去联系,那会怎样?

既然无法风花雪夜,那就跟着马队驰骋疆场。我放下跟京城美女约会的美梦,一心一意在永定河东方骑士赛马场上寻找另一种风情。那天的永定河大雾漫天,玉树银花,很富有诗意。各位看官有所不知,现在的马队比赛那绝对不是咱爷们的天下了,在永定河冬季耐力赛上,共有来自香港、台湾、新疆、北京等地的10多支代表团,100多位选手参赛。将近一半竟然都是女选手,真可谓各路精英荟萃,到处美女如云。窈窕淑女,跨上高大骏马顿时神采飞扬,可以是巾帼不让须眉的英气女郎策马奔腾,也可以是轻盈优雅的秀美伊人曼妙起舞,一切只在观者眼中。对美女们来说名次根本不重要,花开不是为了结果,花开就是为了怒放的娇艳。你必须要承认女子骑马,观赏性那才是第一位的。当然此次我们《勇者无畏》栏目组的工作人员也非常辛苦的用摄像机记录下了许多精彩片段,届时将呈献给电视机前的你。在这里也就无所谓事无俱细都要给大家一个交待,就从中采撷一两朵奇葩愉悦大家吧。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在他忧郁的眼神里我读懂了自己。)

                如海子般失意的比赛选手

印象较深的是一位来自辽宁的选手,长得比较清瘦,有一种沉郁的诗人气质,看他的第一眼,就感觉他跟海子非常相似,会写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样明媚的诗句。当时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站大水管验马场上的一堆沙丘上,默然地牵着自己的马,沙丘上长着一棵很高的白杨树,拽着他的心事直冲云霄,他的牛仔裤上面有许多磨破的眼儿,像零乱而空洞的心——他的马不符合健康指数,他一再强调自己的马非常优秀,但最终还是没能说服组委会的工作人员。总之,千里迢迢打马赶往北京,没有参加比赛就要掉转马头回去,满腔的热情全化为冰水,那份伤感和失落是别人无法想像的。当我把镜头对准他的时候,他给我回敬了一个“胜利”的手势。本想采访一下,但是他拒绝了,我想,他拒绝是有理由的,我理解他。           (蛋蛋的自白:拨开天空的乌云,让我像蓝丝绒一样美丽, 我要为你不辞辛苦跨越千山万水.)
                                  桀骜不训阿拉伯马——蛋蛋

阿拉伯马被认为是世界所有马的品种起源,它也是纯血马主要的基本血统,是马类种族中最古老和最纯粹的后代。有人说,如果把价值连城的英国纯血马比做马中贵族,那么阿拉伯马就是马中的皇族。阿拉伯马是当今世界皇家王室、豪富巨贾的宠物;是万众倾慕的的至美。纯种阿拉伯马动辄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美金一匹。照片上这匹阿拉伯马叫蛋蛋,它的性子太烈了,桀骜不训,目空一切,似乎跟我有点像。走在哪里都很抢眼。尽管北京那几天的雾非常大,但它依然吸引了不少眼球。我从众多的马当中一眼识中了它,当然,它的号也特别,是一号。最终它出尽了风头,跑了第一。算是给自己姓哈的主人一个交待。像这样张扬出结果的天人合一型,比较对路数。
    (贺延庆是本次成功冲刺完80公里年纪最大的一位选手,看他那意气风发,威武雄壮的样子,真有点驰骋沙场,“日行一千,夜走八百”的架势。)

                                  挫败中的安慰者

往年比赛中,像这种80公里长的路途跑下来,要累死好几匹马。今年就比较人性化了,跑上二十公里左右就要对马进行一个健康或者心跳指数的测量。当然有规定的范围,超过的就要被淘汰。陕西队这次去了4匹马,参赛马品种为关中马。贺延庆、崔珊珊、赵剑、张锐4位我省骑手出征,这也是近年来,我省骑手首次参加全国大赛。前20公里测量时,一匹马不符合规定,淘汰了;60公里又淘汰了两匹,最后贺总那匹“王子”坐骑坚持跑完了全程,虽然没有拿到什么好名次,但总算了解了我国马队最前沿的水平,还是颇有斩获的。
   (也许是爱屋及乌吧,因为喜欢阿拉伯马——蛋蛋,因此也特喜欢这个成熟稳健的赛手,当然也是马的主人老哈。图为老哈和他的阿拉伯冠军马——蛋蛋) 

(我就是我,虽其貌不扬,却以顽强的精神为竞赛痴狂。虽然“小黄龙”以最快的速度完成80公里的赛程,但最后的冠军却不是他和它。)

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赛

要说,大家千里迢迢来参赛,自然希望比赛公平公正公开。开始还好,最后一幕却出现了不和谐的画面。规则是大家应该遵守的。没想到第一名并没有给比赛场上跑的最快的那个其貌不扬的“小黄龙,”当然其中有很多说不清的缘由,我认为问题的责任并不在于两位选手,但至少组委会不会牵强到连公布到达终点的时间都会随便就给改动了吧?不过组委会说得好啊,因为在这次比赛中,某某某做出了很重要的贡献,他的马应该得第一,从古至今,竞赛只有残酷无情才会赛出精神。于是乎,第一没有在赛场中产生,而是几个组委会的人说了算。让两位具有争议的冠军均显得非常尴尬。这种浓郁的中国特色大家都见怪不怪了,很严肃的事情总是用很儿戏地手法对待,不好玩,观众被当猴耍惯了,也无可无不可地,想说什么终无话可说。在这里,我认为大伙说的也没错,75号不管是不是真的第一名,他已经是国产马的第一了。值得庆祝。
      (我一直就在冷眼地看着这个世界,我牵着我的梦想流浪在这个星球上。我是孤独的,也是随众的。我爱的时候,四季风景都是我的情歌音符,我恨的时候,世界一草一叶都是炼狱的烈火。)     (养一匹马去远游的梦想离现实究竟还有多远?但我十分清楚,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是江湖。我如何退出?我终于从这个江湖退出来,又必然要陷入另一个江湖,其实,我就是一朵浪花最后都在江湖里,能荡起一朵涟漪就是我的骄傲了.)
     (一支歌陪伴一匹马, 马嘶鸣,一弯月眷恋一首诗,诗沉默.内心是压抑着或积攒着一股力量,准备着适合的时机迸发,憧憬着完美热烈而冷艳的燃烧,也因此这个阶段是挣扎、艰难、彷徨、焦心、希望、梦想各种交集,所以心是一直沉浮黑暗与光明紧张与不甘之中,一直到你梦实现才能真正地释然.没有外来支持的力量人就会自我安慰借助梦里佛神的力量鼓励自己。)

                           说说我自己或者就叫显摆

刚回到西安,第一件事就是先补张手机卡。我知道这期间一定有很多人在关心着我,大伙一定很想知道我是否安好。顾不得路途劳累,回到办公室就先匆匆忙忙打开博客,看到的尽是关爱的留言和数不清的纸条。还有QQ上漫天遍野的留言,以及塞满邮箱的信函。这一切都让我心底有一股热浪在翻腾。在这里道声:谢谢大家!

人生总会有很多尴尬的事情,总想着能多拍一些精彩的照片回来和朋友们一起分享,于是,相机的快门像机关枪一样表示着内心的惊叹。没想到在比赛的关键时刻却掉了链子,照相机的内存卡已经爆满,竟然错过了最精彩的几个瞬间。对于像我这样认真做事的人来说还真有点小郁闷。当然,这次北京之行让我买马的愿望更强烈了。当马队真正跑起来时,汽车都追不上,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无法形容。如果我养一匹马的话,就叫如风。

北京除了雾大,真的还很冷,我们凌晨六点就起床了,站在冷风里吹,骨头都快冻碎了。想跟西安的朋友分享趣事,也只能是想想,联系不上啊。想跟北京的朋友聊天,也只能咽几口唾沫……见个面面容易拉话话难!我看什么都难!远在京城的我,深深地感觉到,西安的崛起就是秦腔的独唱,是信天游如虹的飞扬!呵呵,那一刻想吼那么几声秦腔,却在遥远的京韵大鼓声中弱弱地失了灵气。北京最火的相声团体嘻哈包袱铺说一个人笨是290。为什么呢?就是250加38加2。想想我自己也真够二的。

                                   赛场掠影 
    (我们栏目组的高导,习惯把所有外国美女都统称“莫妮卡”,来自肯塔基州小姐“莫妮卡”,当之无愧的获得本次大赛最佳女骑手奖)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如果不趁机和美女合张影,回去可怎么向博友交待)
                      (一不小心我这1。73米的身高,就会被淹没在稀稀拉拉的人海里了)

                                       (美女与骏马的完美结合)
    (红脸如开莲,素肤若凝脂。脸若银盘,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美女就是美女,你怎么看她都还是美女)

(有美女的地方当然少不了帅哥,瞧这个哥们一面的霸气,一脸的龙马精神,铁马冰川入梦来、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我省骑手首次参加全国大赛的四位选手贺延庆(右二)、崔珊珊、赵剑(右一)、张锐。)
     (“我身骑白马走三关,我改换素衣过中原 ……”开幕式上闪亮登场的这十二匹白马是参加电影《功夫》里的功臣)
                     (这是本次大赛上一匹跑的最陶醉的马,样子十分优雅)

                    (穿着时尚花衣裳的这些马儿也不远千里赶来参赛)
 (在赛场上不仅可以见到许多帅哥美女,当然也少不了许多打扮个性的马,19号头顶就扎着一个很可爱小辫)
                           (龙起卷 马长嘶 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
               (比赛非常人性化,每跑上二十公里左右就要对马进行一个健康或者心跳指数的测量)       

  (“鲜花曾告诉我你怎样走过,大地知道你心中的每一个角落,甜蜜的梦啊谁都不会错过,终于迎来今天这欢聚时刻,水千条山万座我们曾走过,每一次相逢和笑脸都彼此铭刻……”最后的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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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亲们在这里告个小别。行程已经安排好了。机票正在预订中,也或者是卧铺。然而无论选择哪种方式离开,我对亲们都有些不舍。

西安是个安静的城市,只要守着一份家业,就能过得很安逸。可以在黄昏后踱着方步,走进那条秦朝的老胡同,搬一条长凳蹲在上面,从容地来一碗裤带面,完了再折回老屋,沏一壶照得出人影儿的玉观音。你可以从小到老都这么悠闲。西安未必有重庆的丰富,上海的繁华。而我对北京的印象比较模糊,只知道它是一个好奇而不确定的城市,但总体是亲切的。因为这里有文文、朵兰、童工,还有好兄弟赵涛……所以还未投身其中我就感到特别温暖。可是我又有些恋旧,跟西安还未分别,心里就开始磨磨叽叽,像女人似的恋家起来。

我猜想,我的左心室和右心室的结构肯定不一样。它们跟铁汉柔情是一伙的。一则恋家,另一方面又跃跃欲试,急切地想要开始新的旅行。当事物对立和统一时,世界才是完美无缺的,我这样理解对吧?

北京的行程跟马有关,就是前面我在博客里提到的一次比赛——户外马术耐力赛。我跟随的马队将代表陕西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在北京永定河举行的冬季马术耐力赛。陕西电视台《勇者无畏》栏目组将一同前往,对我来说,与马同行本身就意义非凡。

很难说清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马的,记得几年前,我在西安书院门见到了一副很抽象的奔马图,欢喜异常,以不菲的价格买回,很有些横刀夺爱的悲壮。因为当时画家并不打算出卖那副画,说他能画出这样一幅关于马的佳作,也纯属偶得,想自己留着。画我一直保存着,没有想到的是,我的骏马终于复活,马鬃在冷艳的太阳下丝丝刺目,扣人心弦。一如我澎湃的心情。

也许这次北京之行后,买匹马的愿望就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说到这里还有个小插曲。上次一位朋友在骑马时当场摔骨折了,她说,并没有因为“下马威”而远离马群,反而一发不可收地爱上了马。呵呵,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你永远无法读懂她们,如果她们说“讨厌”,那一份娇羞下面,很可能掩藏着极致的温柔。粗心的男人可不要错过了。这位还需要躺在床上继续疗养的女人说,回头她要跟我合伙买马。——噢,买够哒!难道我交了桃花运?

北京之行大约5天左右,回来我一定将最精彩的故事与大家分享。因行前还要做很多准备,在这里就不跟大家伙唠叨了。

我会想你们的,我确信各位亲们也会想我……回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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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3 17:35)


    走遍万水千山,红尘踏破之后,我最后的柔情将给予谁?

小妮子lucky写道:插遍茱萸,才能感知故乡的距离;掬一捧红豆,才能知道思念的温度。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的。青山隐隐水迢迢,我没看到秋尽的江南,却一直惬意北方的冷月。波心荡,草未凋,桥边的红药是我专门为你种下的。即使寒冬腊月,也能从千堆雪下面看见我的似水柔情。

其实我迂回曲折了这么多,只想告诉你,此刻,我在想你。

我一直渴望做一个最后的战士,即使战败,也会在狼烟四起中重生,有完整的盔甲和淡定的心情。我信奉自己,先要竭尽所能,然后才听天由命。因为我相信,即便草木不再生长,森林还会继续繁盛。此刻的天有些灰,但请不要担心,那不是我最后的宿命。

我选择了心甘情愿的沉沦和深陷,只为得到你短暂的温暖。“如果你愿意,我就永远爱你。如果你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我常常在这样一个冬日的午后,陷入对往日的回忆。我曾经到过的,那些遥远的国度,断垣残壁,陌生的人群,巨大的木桶和橡树林。我不是一个阴气重的男人,血里流着太阳的温度,那些热促使我的皮肤发出犹如钻石一般的光芒,让女人深重依恋。你可以说这是自恋,换个角度,它就成了一种生活态度。人生何尝不是如此?雨从天空落下,那是湿的云朵,砸进河里就变成了漩涡。我从母体降生,我的存在就是我的意义所在。每个人的过程不同,但活着,就是对母亲最大的歌颂。

日子就这么向前,消逝,一寸一寸坠入时光的河流,而你,就是流星划过我心。爱我之人,与我殊途同归,不爱我之人,与我分道扬镳。无好坏,无高低,无善恶!花有千种色人有万种心,不求他人爱我,只求我能问心无愧!

长长的生命过程,它短得不能再短,可又深不可测,我沦陷其中并回味无穷,如果非要给它加上一个定语,这应该就叫爱吧?再怎么轮回重生,它都会适时出现在下个路口,不说重逢,只道珍重。

将来的某一天,如果有人问起,我是怎么死的?请不要过多描绘我死去的过程,请告诉她,我是怎么活的。因为,总有一种结局会让她泪流满面,无限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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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再过一年,2010版的极品五笔就能打出奥巴马这个词组了。现在网上最流行的一句话是:一个黑人,穿一件黑衣,在一个黑夜里,撑一把黑伞,走进了一个黑色的国家。最后一句有点龟毛,显然说这话的人有黑色幽默的基因。不过,总统的魅力来自于他做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他竟然在跟领导握手之后,而且在领导向前走了之后又跟翻译握手,用细节让其他人尴尬,是刻意还是自然流露?相信贤明的读者有自己的判断力。

二百多年产生了一位黑人总统,当然是极品,也是我的菜。最后的黑已经被写进《2012》。那真是一部很人性的电影,科幻是它的羽毛,商业是它的灵魂,但是终点站选在中国,让中国人造方舟飞船,的确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不好玩儿。说明他们用心进行市场调研了,在用手段讨好china的同时,眼光更是瞄准了我们的口袋。骗人都不带掖掖藏藏,狠,真狠!

但是,如果将25或者30元电影票钱拱手送给《风声》,真不如杀了我。起码看完《2012》、《地铁惊魂》、或者《逃亡鳄鱼岛》、《This is it》后,你可以反刍,而《风声》我在电影院就开始反胃了。把观众当小儿科和弱智,不好。

早上没起床之前,躺在被窝想奥巴马访华的事,冒出一两句精彩的文字。有心记下来,她说,跟我在一起还想别的?于是我放弃了拿笔,将胳膊伸到细细的脖子下面。结果发现只是美妙的梦境,而我嘴角上翘,流出甜味,满胡子的意乱情迷。许是清晨不清醒,脑电波被干扰了?将奥里奥和奥巴马混为一谈。这两种东西岂能混搭?如果饼干配得上总统,我相信晏鼠能变成取暖气,麦兜会娶天鹅为妻。

我固然知道,无谓的幻想没有用。人总要生活或者前行。对人生千万不要过于细心。那样你会发现人生其实没多大意思。对于人来说,人命是最贵重的;是这颗星球最珍贵的!可是对于整个“生命体系”对于整个自然和时间来说,人命似刍狗!和一片落叶,一粒浮尘,一颗露水,毫无区别!像王菲唱的,朝你狂奔去。我们每天都往终点一步步接近,生命的每一秒都在经历死亡,死亡无处不在,死亡无时不在!其实习惯了,死亡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真相就是:一切都还给自然!一起都顺其自然!一切尊重自然!那是我们整个人类的宿命。然而行进的路上,注视的目光总会温暖我心。在大世界面前,我们的圈子其实很小,就这么些人陪伴着我们。大家在互相取暖。路未尽,人殊途才是最可悲的。

现在没人提非典了,因为甲流又来了。白天不懂夜的黑?我懂。一样的天,一样的脸,一样的你在我面前,可是我已无法安然。我们试着忘记伤痛,然而大脑一旦受伤,就会产生一道永久的裂缝,一生都难以愈合。忘记一词是专门针对回忆设计的,意在让大脑及时过滤掉我们不想记住的东西,从而获得愉悦的享受--短暂的享受。所以我们终归是要面对的,解决才是王道。当我们共同面对人类的黑暗时,内心的狂热会发出一束光,照亮我们最后的归途。

亲爱的,请你抱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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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6 19:38)


    终于在这个周末,在事隔多年之后,我与马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咸阳胭脂路让我的心温润了很久。我想到泛黄的秦朝,一份幽凉穿越寒冬落入耳鼓。嫁与宫中的异域公主胸膛滚烫,泪水冰冷。冻僵的蒙易眼神温暖,那是公主最后的依恋。我又想到那些金莲款款,红晕秋波的美女。妾们摇着罗扇,对镜轻理云鬓,向我投来前世的惊鸿一瞥。她们一定从这条路上走过吧,满地的雪像极了她们身上的纱,哪怕仅仅是个幻梦,也美得屏声敛息。我不忍心踩脏它们。

而我的十二匹马,就住在这个曾经美女如云的地方。

养马的贺总是个结实干练的男人,有鹰隼的目光及强健的骨骼,手指掰起来啪啪作响,像马的响鼻一样才华横溢。他才是马的真正主人。然而此刻,当我看到那一匹匹不同品种的伊犁、俄罗斯、阿尔洛夫、苏高血近在眼前,胸腔里的血立马变野了,像田埂疯狂奔跑的horse,怎么拉也拉不住,冲动得一塌糊涂,美不胜收。

咸阳一词始于秦代。公元前350年,商鞅在此选择城址,营建了战国秦的诸侯之都,使得这里成为显赫一时的秦都。贺总的马场正好坐落在咸阳西高新,这里原是一个电器设备厂。那是贺总的从前,现在他的身份变了,是房地产老板。因为太爱马了,就将这里的40多亩地腾出来开辟成了马场,拿出四十万元给自己的爱马改装了一辆豪华房车,走到哪里就将自己的马队拉到哪里,风风火火好不得意。

偶然的机会认识了贺总,才有了今天这个机会,在这里一定要谢谢他。我没有想到的是,写完《养一匹马去远游》不久,我真的离马就近到不能再近,可以闻到它们散发出的青草的味道。真是有意思的很。

我们一行8人,在贺总的指导下,在与马有了初次会晤的暧昧莫明的心情之后,戴上头盔上路了。也是爱马心切,我没跟它打好招呼,没看仔细就跃身上马了。它对此颇为不满,为了考察一下驾驭它的男人的反映能力,没走出马场几步就给我来了个下马威,前腿一蹬,很屌地就在雪地打起了滚,我跌落马下,四仰八叉,又因为脚上套着脚蹬,身子落了鞍,脚还在脚蹬里,满地的泥雪粘了一身,着实尴尬不小。然而我体内的野性被它生生勾兑了出来,我知道,马心性硬,喜欢比它更凶猛的人来驯服它,然后它才会俯首听命,与你称兄道弟了。于是我重整河山待后生,将脚蹬调整到合适位置,将它狠狠夹在胯下。这匹名叫黄飚的马清楚地意识到:今天驾驭它的骑手绝对不是一个臭男人,于是很威风的扬起长鬃,绝尘而去。

那天气温很低,大家的身子都有些僵硬,但沸腾的血缓解了紧张的神经,活络了一会之后,我很快适应了漫天的风雪和吸入鼻子的冷空气。马队也开始越过冬日的原野,向远处的苍茫前行。冷风飕飕地从耳边掠过,带着响哨划过头上的钢盔,被我甩到了身后,砸向混合着泥雪的大地,发出欢快的鸣叫。马蹄声声不歇,如夜的第七章,踩得田垄咔咔作响。望不到边的白,灰蒙蒙的天,从眼前一掠而过的,绝不是寂寞,是我蓄谋已久诗一般的欢歌!

马蹄声应和着大家的喧笑,一路向西而行。深居闹市的路人从未见过如此场面,纷纷驻足观望,啧啧称羡。我更加昂扬了,奋力扬起马鞭,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和跨下的爱骑水乳交融,我就是一匹飞奔的骏马,在众人的注视下一路狂奔,形象完美,在白雪覆盖的田野留下一长串远去的足迹,那是我迸发出的蓬勃激情。

我们穿过公路,跃过田埂,来到了渭河岸边。我勒紧缰绳,将马头高高抬起,站在另一个高度,与我的坐骑一同欣赏冬日的雪景。 路上的雪积得很厚,风的脸上洋溢着惬意的微笑,极目远眺,滚滚河水万里滔滔。堤上白杨虽然失却了春意盎然,更有一种水墨山水的缥缈直抵心灵。在这一刻,胸中的波涛开始汹涌,遂高举马鞭,空中很快回荡起了欢愉的回声。而马犹如注入了兴奋剂,矫健的四肢泥花飞溅,向前狂奔。我放逐了马的本性,马理解了我的怂恿,我们对彼此都是成全。

事情总是美中不足,和我同去的一位女伴出了意外,竟然被飞速前行的马重重摔在地上,腰椎撕裂性骨折了。尽管美人落马有娇喘之美,但我宁愿那天没有上演这出戏,或者由我替代她,即使摔到肝肠寸断也无所谓。男人之于马就像枪与玫瑰,惊心动魄才能美到极致,此刻容不得我再想,赶紧将朋友送回西安看病。我猜想,寒冬将牲们内心的狂热压抑得太久,它们向往的应该是广阔的草原,现在只是想在雪地上美美地撒个欢,心急很容易出事哦。

过些日子,我要跟随贺总到北京去,他将带着自己的马队,代表陕西参加一个全国性质的马术耐力赛,我作为记者随行拍摄采访。突然觉得世间万物无比神奇,我的博文《养一匹马去远游》竟然成了与马相会的契机,难道这就是冥冥中注定的相遇?一个了无牵挂的男人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呢?假如养一匹马的愿望能够实现的话,我的生活就堪称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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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到第三口时,磨卡奶昔才有了点味道。我看见了爱丽舍,它从窗外缓缓驶过,在杯中留下你的暗影。即使我不愿承认分手是个错误,也得承认,你送我的那个吊坠我一直戴着,视若珍宝。那是一条灰色的小鱼,法国货,有尖锐的刺。每次想你时,我都希望它能深深刺入肌肤,产生强烈的痛感,但这种事从未发生过。心更痛了。像一座死火山,找不到出口,暗流涌动,扭曲挣扎。

以后,我再也不会有这么强烈的感情了,无论爱恨情愁,都像搁浅在岸上的那条船,不问花开花落和风的来处,也不管谁在这里凭吊,只会和着海风虚度残生。我已失去水的光泽,再也无法潮起潮落。跌宕起伏的不是水草,是我残香渐逝的心。远去的浆声淹没在月光里,一下一下,吟诵着失魂落魄,而我消失在水中的点滴记忆,零零散散,没有主题。

这是与你相识后的第七场雪。第一场雪时,我不记得一切,只记得你殷切的睫毛粘着雪粒儿,湿漉漉地冒热气;我用更殷切的嘴唇覆盖了它们。以后的每一场雪,都作了你绝好的陪衬。可是现在的雪像极了现在的人,不守时间和承诺。今日,主角移位,人生改弦,雪以最夸张的姿势向下俯冲,来势汹汹,你呢,变身躲藏在灰色天空下的云层,一步步走远,一点点褪去行踪。我知道,人生的际遇发生逆转,我的身体产生了抗体,本能地对你免疫。炽热已经褪烧,不再温暖我心。于是决定转身,期期艾艾地,想留下一个冷峻的背影,结果只有凄清。

逝去的哀伤太过沉重,分别的钟声想起时,我只想裹紧大衣,快步前行,不愿多说一个字。我知道,无论背后是否有目光注视,都变得不再重要,我遍体的疼痛早已痊愈,不需要解药也能不治自愈。

雨已停止,雪疯狂得更加恣意。全世界暗无天日,都被夜催眠。独有我伫立窗前,想念溜走的从前。你走后,我变得温和多了,不再不依不饶,然而紫丁香摧残了百合,我败给了自己的心事。你我的故事不再有交集,是罪过还是解脱?用不用上帝救赎?没有人走漏风声,你我还是各奔前程。此刻,我的呼吸变得极为深重,空气中散发出咄咄逼人的寒冷。假如不能相守一生,选择这样的日子分手似乎不错,爱情早已风雪交加,再坏的天气也不欠我们什么。

生命充斥着各式各样的悲苦。离别是最浓墨重彩的一章。有人说,只要不是生离死别,人生就有重来或者再次遇见的机会。可是又能怎样呢?如果命运注定要用泪水来书写爱情的细节,我们只能俯首听命。相见欢在哪里?在来生的路上,在大鸟飞过呜呜作响的河流上空。可惜那条路太长,遍布哀伤,甜蜜的脸孔失了血色,岁月被糟践得一塌糊涂,幸福度为零,恐怕我俩都无法辨认来时的路径。

然而,每首歌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每段情的转身,都有无尽不舍。!挥袖惜别,我什么也没留下,我早知道谁也留不住这岁月,我穷尽了一个华彩的章节,转身逝去,只为这长安城留着一地寂寞的月光!
   假如你还记得我,记得那只搁浅的船,请顺着原路折回。哭过之后,呼吸会更加酣畅淋漓。我左边的口袋一直空着,期待温暖那只冰凉的小手。而那条船将作为爱情的污点证人,在迷蒙的月光之下,完成上辈子你欠我的,我欠你的,我们那些浓得化不开的心酸和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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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9 15:35)

    

    西安的天空灰得如此专横,几乎成了这个城市的标志性色调。看不清城墙,彼此的心情也有些破败。11月8日世纪金花遭抢,歹徒比较笨,当场被抓了。他不知道那天是记者节,华商报的名记崔永利腿跑得比平时快三倍。选择这一天打劫,就像选在皇帝登基那天造反,把自己的胸膛掳开往枪口上放。不是一般的傻!

而我却在这灰常灰常的日子,继续我蓝格盈盈的小调子,生活从来不缺少色彩,缺少的是调色盘。除非你心硬手软,否则完全可以像我一样,左手优雅右手迷人,在上岛里倒影出咖啡的孤线,在味千中找到你想吃的拉面。

而我那颗超细腻的心,由此会蒙上一层世俗的油彩,我喜欢这样。真的。女孩冬天穿裙子比穿裤子好看,我一直坚信这一点。我喜欢周末的时候无人打扰,一个人在网上看电影,在日内瓦慢步,在英格兰行走,在加拿大欣赏那些离我越来越远的田园风光。离城市太近,就会离山水太远,常在独木桥行走,会失去平衡,产生饥饿感,想吃没有污染的山货,喝山泉,走山路——突然想到一则广告:渴了喝山泉,饿了吃蚂蚱,广告商描绘的多好啊,他们当然是骗人的。现在我看到牛奶广告就会产生严重的质疑。没有人再相信他们了,事实真相就在奶牛的脑子里,可惜她跟我们不是一伙的,如果能像国际会议那样每人戴着语言翻译机,我相信奶牛流出的将不再是奶全是血和泪。牛奶我们还是要喝,我们和奶牛的无奈是一样的,生活无法选择,就像我们是人奶牛是兽,而人性和兽性纠结的地方不在别处,就在生产牛奶的地方。

有点扯远了,其实我是个容易怀旧的人,我怀旧怀得比较旧,喜欢秋天的太阳胜过了春天的鲜艳。我是有梦想的人,当然比梦还要想。生命和梦想或者永远都是乌兰巴托的幻想吧,起码我们还愿意去相信我就足够继续孤独的绽放美丽的凋谢了。朋友多是N年前的老朋友,而且本人比较挑剔,只喜欢好东西。坏的东西再光怪陆离,我也不会多看两眼——看一眼的情况还是有的,那也是走眼了。

这个城市给了我一颗敏感的心脏,让我看到了自己游移不定不安分的灵魂,但我感激她。现在我的心像桌子上的那包茶,不奢求有那么一只怀春的杯子来喝下它,只希望接触的嘴唇是不起皮的,干净的,心是恬适的。擦不擦口红倒在其次。只要世界不失去平衡,我就不会坐在翘翘板上向谁抱怨。我认同女人是用来呵护的,朋友是用来交心的,妻子是用来关爱的。至于生活,我认为要注重细节。所以,我无法容忍床单上的脚臭味,希望花坛里那些花总也开不败,败了我会伤心,有葬花的冲动。

假如在大街上,您有幸看到这么一个人,满脸的络腮胡子葳蕤的如同原始森林,衣服色彩鲜艳,牛仔裤,登山靴,头上裹着花头巾,也许有时挎着小腰包。偶尔回眸,眼神有对这个世界深深的眷恋和不舍,那你绝对没有认错人,他就是我,一个大家都叫做梦野,却不记得他姓甚名谁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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