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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方小夏是在我正失魂落魄的时候,那个饭局,方小夏坐在我的右边,王琦坐在我的左边,我的肉体出席了饭局,灵魂下落不明。席间,大家天南海北地跑火车,我满心想着怎么去夺回灵魂,我就是传说中的失心者了,关于失心者的一个法则是,如果能找到下家,才能把心放回来,心是不能自己带着身上的,每个人都必须把心放在另一个手里——这和《加勒比海盗》里的船长那个失去自己心脏的情节是一样的,当然,这心也并非你想放在谁手里就放,众所周知,它并不是那么听话。
我本来是选定了王琦做我的灵魂存放处,王琦是我同事,和我一样来自南方某个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省份,我们俩在部门的关系挺好,经常一起出没,互相调侃,讽刺,挖苦,感叹人生,两人经常是互相悲观,愈发伤感,就差相拥而泣;
由于处在无灵魂态,那场饭局说的很多话我都忘了,只记得最后饭局高潮的时候,大家开始行酒令,一个人接着下一个人说词语,到王琦的时候,是“女”字,
王琦说,女人。
我魂不守舍地说,“人……人妻。”
大家哄堂大笑,方小夏把嘴里的茶都喷在我胳膊上了,赶紧拿纸巾给他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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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小说:保存时间的容器 |
【1】
古城南京,朔月寒冬,北风呼呼地像一头野兽嚎叫,黑暗的街道,稀少的行人,在与裘庄隔着几十公里的另一个地方,有着这样一间只开了台灯,从外面看是完全黑暗的屋子,里面烟雾缭绕,屋门口的牌子写着,“三味书屋”。
从外表看,这只不过是一间能喝咖啡,略带小资情调的书店,但其实是中国共产党麾下特别行动队——百草堂——的聚会地点,屋子的名字其实隐含着一个密码,一个充满了人文精神同时又公开的密码,和很多年后的《达芬奇密码》相比,我们可以称它为——《鲁迅密码》,因为这不仅需要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有一定文学修养,要知道,那个时代的小学生课本可没有《从百草堂到三味书屋》。
屋里十多个彪形大汉围着桌子坐着,满脸忧郁,气氛庄严肃穆。
“何政委,要不要等等消息再行动”,一个胖胖的脸很大的男子沙哑的声音说到,“听说,情报科的五个科员被 ‘双规’了,其中就有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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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老男孩出现在我刚来北京时候一个极端孤独的晚上,那天我和相恋两年的女友分手了,寂寞得可怕,我的直觉感到孤独就是个形影不离的魔鬼,我甚至能看到它的影子,它是个头发乱蓬蓬的侏儒,或者是一个满头髯发却还在发育的小狮子,我一刻也不能在房间里待着,我去了人来人往的大超市,企图掩饰我被孤独跟踪的事实,但这并没有使我感觉好一点,人群中我依然感到他追踪不舍的脚步,我们上演了一出追踪和逃跑的大戏,我在人群的掩护在琳琅满目的货架里穿梭,同时飞快地买了几瓶啤酒,并进了电梯,同时在电梯们快关上的瞬间,我又跳了出来,飞快走向楼梯,身后还传来几句“神经病”。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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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在大学学了四年工程力学,成为一个力学分析高手,大四毕业的那年夏天,我无所事事时候写的一点我的幻想,居然发表了,还有一个美女编辑找上门来非说我是“千里马”,在金钱和美女的双重诱惑之下,我最终放弃了和同学们一样去深山老林里建设京沪高铁或者是造和谐号火车头,遭到了全家人的反对。
渐渐我发现写东西编故事挣钱不用坐班,神出鬼没,充满了古典美,敲敲键盘就能挣钱。而且把各种汉字码起来像是小时候堆积木,看起来比较酷。但事实上,我在写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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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真厉害,这流氓演的,跟真的一模一样,差点把我骗了。”于小可不无讽刺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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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在马上要回南方的时候遇到她的,在此之前我永远也想不到我会喜欢上一个北京妞儿,如果用旧社会的观点来看,于小可属于大资本家大地主阶级的千金小姐,幸好现在是新社会,否则我很可能连跟她吃顿饭的机会都没用,外省来的一个来历不明的穷小子,以艺术之名,想混入一个连存在都很可疑的所谓“上流社会”——这放在十几年前,很可能是一部上海滩。
大城市的好处是让每个人都可以隐瞒自己的来历,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穿上时髦衣服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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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游记:带着剧本去冒险 |
在飞机上降落山城的时候,我从高屋建瓴的角度扫视了这个城市,如果非要我比喻,我只能说,相比北京这个太平公主,重庆真是一个前凸后翘的好姑娘。从下飞机坐机场大巴到上清寺,我沿着重庆上上下下的山路徒步而行,这就是我从小梦想的山城啊,我一人一背包,就在山路上一会儿上一会儿下。
我一直走着,我是如此热爱走路,NBA有个步行者队,日本有个电影叫《大暴走》讲的是一群玩儿极限运动的人跳进地铁狂奔的故事,美国还有个电影叫《阿甘正传》,说一个男的无聊地跑步跑出一大帮粉丝;美国还有个小伙子总是在风中浪漫地唱一首“一个人要走多少路,他才能很Man”。中国有个著名的猴子叫孙行者,他放弃乘坐他的超级磁悬浮一秒钟十万八千里的跟斗云,而是像苦行僧那样走了很多里路就为了去看一本书。
呵,这就是行走的魅力,我是如此热爱直立行走,直立行走,生物书上这样教育我们,这是我们这个伟大的种类兽类的显著区别之一。
我漫无目的随心所欲地走着,当漫步的时候我们可以干什么?耳朵里是披头士的音乐,脚下的步伐和爱炮里的鼓点相应,我还假想脚下有一个足球,我在过人,马赛回转,甩牛尾巴;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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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游记:带着剧本去冒险 |
丽江的马也是国际化了,呼唤他们行走需要说一声“le’s go”,我骑着一匹棕色的高头大马,走在云龙雪山的路上,一边是万丈悬崖,一边是茶花满道,耳朵里听着绿洲合唱团的摇滚,在海拔四千米的高山上骑马听摇滚是什么感觉,那就是“嗨”。
马夫是云南纳西族男子,像一个猴子一样上蹿下跳,一会儿给我折了一大树枝的野果,让我放心食用,保证不会让我们含笑半步颠,一会儿钻进丛林里,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个毛茸茸的小动物,他告诉我那是“飞鼠”,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还在吃奶,他说要拿回去养着。
章胖子的马走在最后,毕竟他有一百八十多斤,徐王爷的马最轻松,我的马由于那顽皮马夫一会儿猛拍马背,我还享受了一下纵马奔腾的感觉,走在了第一。马夫一会高歌起来,我摘下了耳塞,欣赏那纯自然的k歌。
第一次骑马就爱上了那种感觉,心想手里要是有弓箭就更好了,从小就有一个侠客行的梦,骑马的神奇感觉让我觉得它是一个自动机器人,根本不需要指挥,只要看看风景,它自己就把你驼上天山,无论是什么泥泞草地,也无论是什么崎岖山路,你都像坐着一部稍微有一点颠簸的升降机,慢慢就上到了海拔几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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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分类:书评:试吃精神食物的感觉 |
看王小波的书让你想做一个恶人,而慕容雪村的书则教你怎样做一个恶人,相比之下,和这本《项塔兰》比起来,都是小恶见大恶,此书可谓恶之宝典,“痞子坦荡荡,文人长戚戚”,恶人们写起书来通常没有文人的迂腐啰嗦和引经据典,讲究的是犀利流畅,酣畅淋漓。
不过《项塔兰》却极为啰嗦,喋喋不休的一千多页的厚度实在是有太多的看点:从犯罪美学的角度,你可以看到一场精彩的犯罪奥运会,有越狱,贩毒,抢劫,偷渡等各种高难度项目让你目不暇接,眼花缭乱;从作者身份的角度,他当过学生领袖,后来是大学讲师,还是绅士大盗,也是赤脚医生,同时是游击队员,兼职黑手党,客串贩毒分子,最后回归“项塔兰”:平和之人——光是他一个人就可以上演数场黑吃黑的好戏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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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分类:影评:冷笑而挑剔的看客 |
看《情非得已》非常爽,原本以为台片里都是一群苏打绿似的娘娘腔,没想到娘娘腔骂起人来也是三句话必有我操在,抑扬顿挫,绘声绘色,三日不绝。曾经和朋友讨论过,女人文艺起来还保持女很容易,但男人文艺起来不是先自宫再练神功就是慢慢变性,还好,这部片一开始就是猥琐的钮导阴阳怪调,指桑骂槐,但还是倍儿爷们,让人很期待着看下去。
此片一开始吸引我的其实是那个情非得已联盟,古有武昌起义建立中国民国,今有武昌街起义要革民国的命,在我看来,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的标志之一,就是允许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合理地推翻政府,一个有利于全民防脑残的运动就是谈论政治,讽刺当局,一个有利于全民狂欢又给青年激情和希望的最好办法是让青年走上街头,结党成社,这样才不至于让一个国家青年感到铁板一片,死水绵绵。
可情非得已联盟这个名字就注定了它的情非得已,虽然导演讲话那种天马行空的劲儿和天花乱坠的忽悠像极了我一直很欣赏的某种人,如《青春梦工场》里那个“I have a dream”的演讲家,做事就要牛逼劲儿,非凡的创意信手拈来随处可得,最好来源于酒局,说话要自我达到一种癫狂状态,嬉笑怒骂皆文章,玩得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