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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
  施永青,香港中原地产创始人之一,现任中原集团主席,统领中国内地、香港、澳门三地分公司一千余间,员工两万多名。
  施永青原籍浙江宁波,1949年出生于上海,4岁时定居香港,在港接受教育,19岁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8年,后转往地产行业任职。1978年开设中原地产代理公司,从事地产代理事业至今。
 除房地产外,施永青在香港以私人名义创办免费报纸《am730》,并开设专栏亲自撰稿,专栏除议论时事外,更深入浅出分享其营商、管理实践经验及人生哲学等,广受大众欢迎。
  施永青还身兼香港房屋委员会成员、香港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成员等公职。
 
中原地产介绍:
  中原地产创立于1978年,1992年进入内地市场,1998年正式将内地业务独立,成立中原(中国)物业顾问有限公司。2001年,中原集团成功收购香港第三大地产代理公司——利嘉阁。秉承施永青“无为而治”的管理理念,中原(中国)业务在内地强劲增长,现已成为内地最大的房地产代理公司。
 
重要声明
 

近期,在部分网站出现以施永青名义开设的博客。在此郑重声明:仅新浪及搜房的“施永青博客”为施永青授权的个人博客,施永青并未授权其他网站开博。

  
转载声明:
本博客内容归施永青版权所有。
媒体转载请联系中原集团企业文化部:liqh.ce@centaline.com.cn;(0755)3338889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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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hea,藉有得hea去展现年轻人来日方长的特有优势,以无所用心去活得自由自在,以不听长者的教训去表达对社会制度的反叛。

 

但不知为甚么,我hea的时候,多少会有一点负罪感。当时,我听过孔子有三十而立的说法,于是以此而原谅自己,我尚远远未到三十岁,大可以hea多几年。

 

到读初中的时候,才知道「三十而立」出自论语为政篇,原文是「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我当时不甚了了,但「三十而立」之前,还有一句「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却吓我一跳。原来「三十而立」不是一到三十岁就自自然然地达至的,非提前十五年有志于学不可。幸好,我当时只有十三、四岁,要立志尚为时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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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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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趁暑假与子女外游,沿途见孩子对导游的介绍毫不用心,有时甚至在车上睡觉,连车外的风景也没兴趣观赏。我于是不厌其烦地提醒他们,希望他们珍惜旅游的机会,吸收多些书本以外的知识。

 

不知是否代沟的关系,孩子的思考方式与我很不一样。他们觉得,刚考完大考,放假就是要轻松一下。如果去旅行也要像上堂抄笔记一样,紧张听错了、抄漏了,那才真没趣;这样的暑假不放也罢。

 

身旁的团友,见我想板起脸孔教训孩子,主动为孩子打圆场。她说,我的孩子其实已经很乖,叫我不要苛责他们。她自己的孩子,中三以后,已不肯跟父母去旅行,他见我与孩子们平时都有讲有笑,关系融洽,令她非常羡慕。她劝我要好好保住这种关系。

 

我也读过傅雷家书。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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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趁子女放暑假,与他们一起出外旅游;发觉他们在旅游车上,不是打机,就是睡觉,不太留意导游的讲解,以及窗外的风景。我曾提醒他们注意,但他们很快就故态复萌。我怕过度严厉会破坏旅游的气氛,只好找其他机会再与他们讨论这个问题。

 

我相信,孩子们之所以有这样的表现,与他们成长的环境有关。我虽出生于战后,但父母皆受过战争的洗礼,忧患意识很重。我们在青年的时候,已知道世上的物力来之不易,知道为了生存下去,必须懂得克己,必须趁好日子争取多累积一些,以便在危难的时候,身上不会没有应急的资源。

 

因此,我在未出社会之前,家里从来都不会有外游度假这回事。我记得,有一年为了回乡探亲,我们兄弟四人与父亲一道,都不再出外理发,改由母亲操刀,把省下来的钱帮补盘川。母亲会裁衣,但不懂剪发,起初当然剪得不好,但为了回乡的路费,我们都不怕同学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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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以为香港因地少人多,楼价才这么贵。这种想法并不正确。香港有八成多的土地尚未开发,怎会连住人的地方也不够?关键是余下来的未开发土地,最好该如何利用。

 

政府常埋怨环保人士,说他们限制政府填海、砍树,还要保育历史遗迹,以至政府想增加土地供应也不容易。我觉得这只是一种推搪,即使不触及环保人士的禁区,香港也不愁没有土地供应。阻止政府供应土地的真正力量,是楼价下跌可能对经济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以致政府在这方面表现得过度谨慎。

 

我没有作全面深入的搜索,已想到有多处土地,可供住宅发展的需要。一是旧启德机场,二是原有的,已功能不多的工业区,三是地产商从新界村民手上买回来的所谓农地。

 

新机场启用了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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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政府是可以透过增加土地供应,分阶段把香港的楼价降低至一般中产阶层可以负担得起的水平。然而,近年由于有大量内地资金的流入,香港的情况已被扭曲,变成即使市场上多了供应,楼价也不易下调。

 

中国大陆只需有一部分富起来的人对投资香港地产有偏好,就可以打破香港的市场平衡。价格变动有一条够与不够的临界线,一如玩抢凳仔,如果十个人有十张凳,虽然仅仅够,也不用抢;但只要多了一个人,那就人人都有抢不到的威胁。市场的情况亦一样,只要打破了够与不够的临界线,竞争就足以令价格上升。

 

现时,香港人已因市场上多了一批内地买家而受到威胁,担心以后再也买不起楼。所以,我之前已建议政府,在批出土地时,需要一部份有限外条文,规定只能卖给香港永久性居民,以保障香港人的买楼机会,不至被外来资金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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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连写了多篇批评居屋政策的文章,但这并不表示,我认为政府没有责任,在宏观政策上,助市民安居乐业。我所反对的,只是非市场手段的优惠资助方式。相反,我认为,若非政府的房屋政策出了问题,以香港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香港人完全有条件住得比现时好。

 

据经济学家的观察,人类在生产能力比较低的时候,大部分赚来的钱都得花在食物上;经济再好一点的时候,才会花钱在住屋;再有能力的话,就会花钱去旅游,花钱去提升生活品味。以香港现时的经济发展水平,若在其他地区,当可以有更高的生活质素,但香港人却连安居问题都未解决。

 

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积,比同等经济发展的地区都要低,原因是我们买楼的钱主要是用来付地价,而不是付建筑费。若果政府土地供应充足的话,楼价中的地价比例就会降低,以香港人的赚钱能力,付钱去建造一间千余呎的单位应该并不难。深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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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复建居屋的一项主要理由,是社会上确有这种需要。有相当一部分人,他们已不符资格去申请公屋,却又买不起私人楼宇,他们渴望有机会买到居屋。谁也不能否认社会上有这种需要,问题是这种需要该透过甚么途径去得以满足?资助市民置业是否政府的责任?

 

住屋是民生的基本需要,政府在制订政策时,不可能不考虑市民在这方面的需要。香港已是一个相对富裕的社会,应有能力照顾社会的基层解决他们的基本住屋需要。政府可以透过兴建公屋,以较私人市场低廉的,基层可负担得起的租金,把公屋租予基层,以助他们解决生活的基本需要。

 

用这种方法,理念简单,资源运用得较为有效。收入符合资格的人可得到照顾,收入超出某个标准,就得交市值租金,或者自行置业,不用政府一直资助下去。政府就可以把资源用在更有需要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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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政客,常以建居屋可遏抑楼价为理由,鼓吹复建居屋。现实是居屋在这方面起过的作用甚小,原因是房委会在居屋的兴建数量上甚有节制,根本没有以遏抑楼价作为兴建居屋为目的。

 

居屋自1978年推出,至2002年搁置,24年间,私人楼价自三百余元一呎升至三千余元一呎,合共升了十倍。足见以过去的供应量,实在不足以对私人楼价起遏抑作用。

 

居屋虽然由政府透过房委会兴建,但政府却放弃自行订价去影响私人市场。相反,房委会为居屋订价时,只会跟随私人市场的价格浮动,只是为了买家提供一个折扣吧了。因此,只会出现居屋的价格随私人楼价高而水涨船高,而不会出现私人楼价因居屋订价低而水退船低。在这种机制下,推出居屋很难可以对私人市场起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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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调查显示:已买得居屋的人,都对买得居屋十分满意,并没有如坊间所说,有人埋怨受到此项政策误诱,作错了决定,因而蒙受了损失。我觉得这类调查没有多大意思,因为居屋业主基本上都是政策的得益者,能够以六折至七折的价钱,买入楼宇作十足享用,有甚么还好埋怨。至于有没有人因买入后楼价下跌而后悔,则视乎调查访问的时间,今天做调查所得的答案,与03年做所得的答案,当然截然不同。政府在决定应否复建居屋时,不能单看得益者的意见,还得衡量社会资源是否用得其所,看社会在整体上是否有得益。

 

我反对复建居屋的其中一项原因,是居屋的审批方法有漏洞,一定会引来经济学上所说的「寻租」活动。因为审批所根据的,只是申请者申请一刻的状况,但获批的得益却是永久的。即使申请者之后财政大幅改善,社会也不可停止这项住屋福利,或要求买得居屋的人退回部分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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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海啸后,香港的楼价只往下调整了不足半年,旋即又回头上升,令不少人又再担心,以后再也没有条件自置居所了。因应社会上这类担忧,大部分政党都认为政府应复建居屋。但我却不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

 

居者有其屋计划,是七十年代末,由当时的殖民地政府构思出来的,它的功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协助解决公屋的富户问题;二是安抚未有能力在私人市场置业的人士,尤以前者为主。

 

公屋中的富户,由于经济条件已获改善,本应交出公屋单位,予更有需要的轮候人士,不宜长期占用公共资源。但要富户迁出原有的单位,阻力极大;政府只好建居屋与他们换,以吸引他们把原有的公屋单位交出来。这种做法等如是以一种更大的优惠去换取一个较小的优惠,以橙换桔去益富户。富户要交出单位,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政府为了省却自己的麻烦,竟动用更多的资源去装点门面,这怎算是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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