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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有“封嘴浮尸”的报道,警方查证排除他杀后,再引来一番讥讽。我都自捆手脚了(http://t.cn/RAlbjKP),还要怎么样?这和我曾经科普的“反绑上吊的死亡方式”(http://t.cn/Rh9twKR)有异曲同工之意。
本来不想管了,但忍不住,奏是这么有社会责任感。
那么,我们以“在水面上发现一具浮尸,胶带封住口部”为命题,再来一遍科普。
警察蜀黍遇到这样的案件,究竟该如何确定死者的死亡方式(自杀、他杀or意外)呢?
1、调查部分
侦查部门的警察蜀黍在遇到这样的案件时,会对死者的身份最先确定,确定身份后,会对死者的社会关系等进行详尽的调查。一定是详尽的,请相信我,人命大于天是自古以来我们的信条。是否有矛盾?有仇恨?有被劫色劫财的可能?或者有自杀倾向?这些调查结果都会作为死亡方式判断的一个参考条件。
当然,尤其是在市区,全面调取监控和通信记录也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我们假设一个情况。一个有自杀倾向的人在没有接到任何通信的情况下,监控显示其深更半夜独自一人从住处走到入水现场。他杀的几率和自杀的几率如何呢?
2、现场勘查部分
现场勘查部门的警察蜀黍会对死者可能的入水地点或者监控拍摄不到的地方进行现场勘查和搜索,寻找是否有搏斗的痕迹。对死者的衣物进行检验,发现是否存在疑点。对死者生前的居处进行勘查,发现一些可能提示案件性质的东西。比如遗书。
3、法医部门
法医在这类案件的死亡方式判断中,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法医通过尸检,要先确认死者是溺死还是抛尸入水。溺死和抛尸入水的区别:http://t.cn/zj7gB6h
插播教科书上原话:溺死,多见于自杀和意外,罕见于他杀。
其次,法医要检查死者尸体,以发现有无损伤,尤其是胳膊、腿、颈部这些地方,看有没有约束、抵抗、威逼等损伤的存在。如果要强行把一个人弄到水里淹死,不仅要确认死者不会游泳、不会呼救,而且还得对他有约束、控制或打击。
如果死者在没有任何损伤的情况下溺死,则是自杀和意外的可能性就大了许多。再结合调查和现场勘查的情况,死亡方式的判断也就不难了。
既然这样,我想说,如果是“胶带封嘴”的尸体,那么他自杀的可能性就更大。
试想,想把一个青壮年的口部用胶带封住,再弄到水里淹死,还不留任何损伤,整个过程中受害人还不抵抗,那这只有神才能做得到吧。
这时候,神一样的问题又来了。
“你说的道理我都懂,那么他为什么要用胶带封自己的嘴?”
“他为什么要自杀?”
“他为什么要跳河而不跳楼?”
我很无奈的表示,真实的断案和推理小说是不同的,思想上的福尔摩斯做不得。
死者在自杀前究竟有什么心理活动,谁也不知道,永远也不会被知道。一个人有一个想法,一亿人就有一亿种想法,你怎么知道别人什么想法?
就像有些人自杀要穿戴整齐,有些人则无所谓;有些人自杀要选人多的地方怕自己尸体不被发现,有些人则选择一些偏僻的地方静静死去;有些人选择一种死法,有些人怕一种死法死不掉而做好多种准备。
在法医实践工作中,自杀者怕不能迅速死掉而造成痛苦,采用封嘴、捆手等保险方式,是很常见的。自杀者用一种方式没死掉,采用两种、三种甚至多种手段自杀,也是很常见的。
见怪不怪,少见多怪,多学习,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