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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清真寺旁长大

(2013-06-14 12:17:25)
标签:

穆斯林

清真寺

阿訇

民族习惯

清真标志

杂谈

    我的童年是在姥姥家度过的,姥姥姥爷是回民,住在清真寺旁的一条胡同里。我爸是汉民,我妈是回民,我的民族随我爸,童年生活习惯随我妈。打小一起玩的多是回民小孩,清真寺是最常去的地方,那里的回民从没把我当作外人,有人问起时,知情人就会说“这是景贤(我姥爷)的外孙”。印象中清真寺院里有块黑板,每天都会写一段话,例如“兄弟和睦”“公平买卖”,有间很长很大的房间,排满了水管和水龙头,是供“大小净”的。

 

    清真寺不止是做礼拜和阿訇讲经的地方,还是个穆斯林的免费接待站,远道而来的进了寺就好像回到家,被管事的问几句,就可以免费落脚吃饭了。孤寡老回民更是整天待在寺里,有个叫“八件”的干脆在寺里吃住不走了,他最有气势了,嗓门大爱骂人,我们小孩最怕的就是他了。回民过事后要定期炸“油香”回馈亲友,类似炸油饼的一种面食,在童年那可是美味,我蹭吃过不少。

 

    阿訇是回教穆斯林中主持清真寺教务的人,他们经过多年的学习,是很有宗教学问的人,讲经时能分别使用阿拉伯语和汉语,我还听到过英语,他们的品德修养得到了回民的信任,遇到兄弟分家产和买卖纠纷时,阿訇出面调解几句,往往就和谐收场了。印象中阿訇非常和善,从来也不生气,我们小孩最怕“八件”,最不怕的就是阿訇,他还给我们小孩讲过“如果掉进枯井中,身边只有大肉,为了活命是可以吃的,但不应该喝酒”。

 

    穆斯林不食猪肉,认为它是不洁的,甚至都不直言称谓,而将之称为“大肉”。这里的“不洁”并不是指食品卫生上的不洁净,而是一种民族传统认识。经常有汉民表示不理解,猪在圈里虽然肮脏,但宰杀干净后做成红烧肉,咋就不洁了呢?我会反问他们:整只的宁化县老鼠干,你敢吃吗?把生肉放在太阳底下晒,生出大团的蝇蛆,抖落在油锅里炸成金黄色,装盘勾芡后上桌,“炸肉芽”这道名菜,您敢吃吗?从食品营养学上讲,老鼠干和炸肉芽可能是比红烧肉更健康的食品,您为什么会觉得它们很肮脏恶心呢?

 

    经常听到有极端动保者聚众砸了狗肉店,但从没听说过回民砸了哪家排骨馆,回民对其它民族的饮食习惯是很尊重的,他们维护的只是自己的习惯而矣。我带我妈和舅舅们外出吃饭,门面上有阿拉伯文字招牌的才敢进去,这是清真饭店的标志,说明是穆斯林开的,这个清真标志在以前还是很规范的,它也欢迎外族人来品尝下回民的饮食,更主要的是给回民提供了可以安心吃饭的场所。但近年来清真标志越来越被滥用了,现在带我妈和舅舅们外出吃饭,见到有清真标志的饭店,我会请老人们在车里等候,我独自进店考察,问老板有没有酒和红烧排骨,被老板“请”出去后,才敢接老人进来。

 

    有人说,阿拉伯文又不是回民的专利,凭啥我就不能在门面上挂了?这话就有点不讲理了,这不仅仅是写几个外国字的事,而是具有特定内涵的标志,你把它搞乱了,回民就找不到地吃饭了,你卖狗肉可以,拜托甭挂着羊头来卖,好吗?回民进了乱挂清真招牌的饭店,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就好比你误吃了老鼠和蝇蛆,难道不恶心和愤怒吗?

 

    最近河南某地发生了阿訇带人封了乱挂清真招牌的汉人店的事,网上基本全是对封店者的批评甚至攻击。这些人没有执法权,他们应该通过正常途径反映,并通过执法部门来解决,私自带人封店是违法行为,我完全没有为此违法行为辩护的意思,只是想提醒下大家,乱挂清真招牌已不是个案了,有执法权的部门监管不力也是事实,在教育处理了这些私自封店人员后,能不能管管乱挂清真招牌的事呢?

 

    有人表示他会尊敬值得尊敬的民族习惯,言下之意是那些他认为不值得尊重的民族习惯就可以不尊敬了,那什么民族习惯不值得尊重呢?他给出的答案是“愚昧落后的民族习惯”。那反观汉族的民族习惯,在过白事时要摔盆、打幡、撒纸钱、放炮仗,这在外族眼中是愚昧落后的,但他若敢在坟地里不尊敬这些民族习惯,被揍就是活该的。尊重民族习惯,是没有前提条件的。

 

    “种族平等,信仰自由”这个深刻的人文理念,是经过了血与火的洗礼才得到的,傲慢的种族思想一定憋着什么祸事。傲慢源于偏见,偏见源于无知,参差多态才是幸福之本,换位思考多理解尊重他人,这其实就是在延伸自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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