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峰律师团队公开征集勤上光电(002638)投资者维权
(2014-09-03 21: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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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峰律师团队公开征集勤上光电(002638)投资者维权
事件起因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光电”,股票代码002638)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4
号)。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认定勤上光电主要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一)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
公司2008年至2011年与广州市芭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尚光电”)关联关系及发生的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
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董事长李旭亮,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时任总经理黄冠志、副总经理祝炳忠、财务总监毛晓斌、董事会秘书韦莉、监事黄灿光和贾广平。
(二)未依法披露2009年内销第二大客户公司
2009年度与内销第二大客户的交易情况未依法披露。
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董事长李旭亮和财务总监毛晓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时任总经理黄冠志和副总经理祝炳忠。
(三)澄清公告中否认与品尚光电存在关联关系
2013年2月28日,勤上光电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否认与品尚光电存在关联关系。
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董事长李旭亮,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时任董事会秘书韦莉、副董事长黄冠志、副总经理祝炳忠、财务总监毛晓斌和监事贾广平。
证监会决定:
1、责令勤上光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2、对李旭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并同时处罚了其他有责高管。
索赔条件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勤上光电作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13年3月26日之前买入勤上光电(002638)股票,并且在2013年3月26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向勤上光电等主体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勤上光电赔偿其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律师费用
许峰律师团队致力于推进投资者维权法律服务的市场化和专业化,参照国内外投资者维权法律服务的惯例,此次勤上光电案件的律师费用安排如下:
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投资者获赔后根据获赔数额收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用,如不获赔,分文不取。
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
地址:上海市欧阳路568号庐迅大厦23楼,
电话:13701612286,18817202286,
qq:408558028
电子邮箱:408558028@qq.com。
按照老规矩,我们接受投资者的来访,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来访之前请准备好相关案件的基础资料,并且与律师预约。
关于许峰律师团队的基本介绍:
■我们是专业从事投资者维权工作的律师,我们提供的是优质的法律服务,并且在公开征集案件中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投资者获赔后再按约定比例收取律师费,不获赔不收取。
■我们代理的64位ST东盛(600771)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共计获赔510万元,是ST东盛系列案中,代理人数最多、获赔金额最大的律师,该案2013年初被《人民法院报》评为“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我们代理的20位ST沪科(600608)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亦顺利获赔,该案2013年3月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2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审判十大案例”。
■我们代理的49位夏新电子(现象屿股份)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2012年顺利获赔,该案系中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成功后投资者民事索赔并且获赔的首例。
■近两年,我们还成功代理了新嘉联(002188)、中弘股份(000979)、江苏三友(002044)等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案,并顺利和解获赔。
■更早前至2007年,我们的成功案例还包括了投资者诉外高桥及普华永道虚假陈述案、投资者诉天一科技、银星能源、九龙山、海鸟发展、中捷股份、华盛达、中关村等若干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案并获赔。
■截至2014年5月13日,我们律师团队正在征集代理的案件及进展包括(相关征集条件可查阅许峰律师新浪博客或通过电话、qq等方式与许峰律师联系):
二、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000541,已有一百多个案件被法院受理)。
三、绿大地虚假陈述案(002200,目前首批11个案件已经提交法院)
四、宋都股份虚假陈述案
五、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引发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七、汉王科技虚假陈述案
六、上海家化虚假陈述案
七、宝安地产虚假陈述案
八、华鑫股份实际控制人虚假陈述案
九、恒天海龙虚假陈述案
十、紫鑫药业虚假陈述案
十一、上海物贸虚假陈述案
十三、水井坊虚假陈述案
十四、多伦股份实际控制人虚假陈述案
十五、美达股份虚假陈述案
十六、博盈投资大股东虚假陈述案
十七、宏磊股份虚假陈述案
事件起因
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董事长李旭亮,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时任总经理黄冠志、副总经理祝炳忠、财务总监毛晓斌、董事会秘书韦莉、监事黄灿光和贾广平。
(二)未依法披露2009年内销第二大客户公司
2009年度与内销第二大客户的交易情况未依法披露。
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董事长李旭亮和财务总监毛晓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时任总经理黄冠志和副总经理祝炳忠。
(三)澄清公告中否认与品尚光电存在关联关系
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董事长李旭亮,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时任董事会秘书韦莉、副董事长黄冠志、副总经理祝炳忠、财务总监毛晓斌和监事贾广平。
1、责令勤上光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2、对李旭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并同时处罚了其他有责高管。
索赔条件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勤上光电作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13年3月26日之前买入勤上光电(002638)股票,并且在2013年3月26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向勤上光电等主体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勤上光电赔偿其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律师费用
许峰律师团队致力于推进投资者维权法律服务的市场化和专业化,参照国内外投资者维权法律服务的惯例,此次勤上光电案件的律师费用安排如下:
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投资者获赔后根据获赔数额收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用,如不获赔,分文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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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
地址:上海市欧阳路568号庐迅大厦23楼,
电话:13701612286,18817202286,
qq:408558028
电子邮箱:408558028@qq.com。
按照老规矩,我们接受投资者的来访,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来访之前请准备好相关案件的基础资料,并且与律师预约。
关于许峰律师团队的基本介绍:
■截至2014年5月13日,我们律师团队正在征集代理的案件及进展包括(相关征集条件可查阅许峰律师新浪博客或通过电话、qq等方式与许峰律师联系):
二、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000541,已有一百多个案件被法院受理)。
三、绿大地虚假陈述案(002200,目前首批11个案件已经提交法院)
四、宋都股份虚假陈述案
五、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引发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七、汉王科技虚假陈述案
六、上海家化虚假陈述案
七、宝安地产虚假陈述案
八、华鑫股份实际控制人虚假陈述案
九、恒天海龙虚假陈述案
十、紫鑫药业虚假陈述案
十一、上海物贸虚假陈述案
十三、水井坊虚假陈述案
十四、多伦股份实际控制人虚假陈述案
十五、美达股份虚假陈述案
十六、博盈投资大股东虚假陈述案
十七、宏磊股份虚假陈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