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酷爱《红与黑》,自云在他眼里,身边的人分为两类,读过《红与黑》的,和没读过《红与黑》的。按照他的逻辑,我也可以说,世上有读过《论语》的人,也有没读过《论语》的人。读没读过,无关考级和升迁,更不妨碍做人和过日子。其中有何区别,这也很难说。人是复杂的,简单到生活中最细微之事,也难免百般歧异。比如吃,有人无辣不欢,有人嫉辣如仇,所以古代有糊涂官因自己最恨肥肉而对犯法者惩之以吃肥肉的故事。犹有甚者,遇到有人非跟你说太阳是灰色的,而且是三角形的,你能拿他怎样?就此而言,读没读过《论语》,你完全可以说没有区别,尽管实际上可能有。
说到读,又是一锅烂糨糊。读而不懂,读而并不因此明白了更多道理,或者懂得了道理,却不遵守施行,更别提深厚其学养,陶冶其性情了。这些都做不到,好比猪八戒吃人参果一般,读了等于白读。有人不仅读过《论语》,还以此为生,讲学著书,你若据此认为该先生一定“读”过《论语》,那就太天真了。换了我,还是将其归入没读过那一类。理由就一条。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他如果读过《论语》,知道这段话,哪里还好意思满世界信口开河去?
从这里可以推出两点。第一,知易行难。知已属不易,但行,显然更难。大道理挂在嘴边,借以教训他人,要求他人,再便利不过,自己肯依理去做的,万中无一。不明理,尚可教;不肯明理,神仙也拿他没办法。偏偏世上不讲理的,十之八九是后者。第二,越是简单的道理,越不容易做到。简单的道理,妇孺皆知,可以说是常识。思想家憧憬和虚构一个美好世界,无须繁复的哲学理论,无须约法三千章,无须苦口婆心的教诲,只要尊重常识就够了。反之,那些深奥的、堂皇广大的、玄学的理论,一则距离现实太远,与“黎民黔首”无涉,做与不做,似无意义。二则道理既然玄奥,玄奥多半模棱两可。那么,做到和没有做到,也就说不清楚了。孟子讲过一个故事:有人每天偷邻居一只鸡,现在改悔,两天偷一只。虽然孟老夫子不满意,但毕竟有所改善。今后一只不偷,则善莫大焉。偷鸡这种事,改与不改,改了多少,一目了然。但假如一个人告诉你,他修行日进,已然彻悟,心中不仅“无我相、无人相”,连“众生相、寿者相”一并皆无。是真是假,如何验证?
人做一个好人,社会成一个祥和的社会,说起来,要求不高,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尊重常识。《论语》是一本朴素的书,所思至深而所言至简。比如说,我最佩服孔子这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够明白,够简单吧:你自己不情愿,不喜欢的,不要加在别人身上。在我看来,这根本不算什么要求。我不喜欢被人骂,所以我不骂人;我尊重自己,所以也尊重别人;我不愿意喜欢的东西被人劫夺,所以从不劫夺他人之爱物——然而在现实中,这个算不上要求的要求,凌厉果决的秦始皇做不到,流氓无赖的汉高祖做不到,永远自信的汉武帝做不到,下到一州之守,一乡之父老,直到一家之长,任何两个人以上的人际关系中的一方,不管有无权力和权威,也多半做不到。相反,常见的情形是:越是自己不能忍受和承受的,越是自己深恶痛绝的,越要加诸他人。
很多事,无需从国家和政治层面去探究,只从日常生活,从普通人身上,从自己身边看一看,就不难洞悉其本质。我有时想,政治学的很多伟大原理,揆之于家庭和其他社会结构,若合符节,那么,这些原理也许本就是由此引申出来的。儒家说修齐治平,修身齐家是治国平天下的基础,讲得真是太透彻了。大到经国治世,小到家庭和人际交往,看似云泥之别,背后的决定因素无二,都是人性。
儒家梦想天下大同,但从《论语》里看,孔子对乌托邦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热衷,他的乌托邦是复古。古是否真像他说的那么好,他是否真心以为好,我们不得而知,大约只是借事说事。救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所以《论语》中的隐士,在讥笑他不识时务的同时,又怜惜他,敬佩他。一个人怀着善意和崇高理想逆时代潮流而动,无论如何是值得尊重的,何况这徒劳中还有着几分悲壮呢。
乌托邦为理想而求整齐划一,孔子也许意识到了其中不可避免的悖谬。试想没有权力,如何“惩恶扬善”?
莎士比亚的戏剧《暴风雨》里,老好人大臣贡柴罗要建立这样一个乌托邦,在他的国家,“禁止一切贸易,不设地方官,没有文学,消除富贫之分和雇佣关系,所有的人都不作事,而且,没有君主”。这种梦话,立刻遭到两位深知权力之要害的篡位者安东尼奥和阴谋篡位者西巴斯辛的嘲笑。安东尼奥说得尤其一针见血:“他的理想国的后面部分把开头的部分忘了。”可不是吗,没有国王,没有官员,下令禁止这个禁止那个的又是谁呢?
托马斯.莫尔的书里,遍地宝石无人捡拾,黄金遭人鄙夷,只配用来做镣铐。黄金的镣铐也是镣铐,照样沉重,照样会磨破囚徒的脚脖子。乌托邦飘渺虚幻的世界,到底投下了暴力的影子。什么是恶,什么是善?标准谁定,谁说了算?莎剧《爱的徒劳》里,纳瓦尔国王以求知为上善,与臣下约定三年,节食少睡,远离女人,专心读书。他规定,任何女子不得进入其宫廷一里之内,违者割去其舌头。对相应的男性,也有处罚。这些严厉的措施,幸亏后来并没有实施——国王自己也身坠爱河不能自拔了。
纳瓦尔国王要把他的蕞尔小邦变成“全世界景仰的地方”,他的宫廷要成为“一个小小的学院,静静地研讨人生哲学”。听起来何尝不美,大可媲美《论语》中的先例:“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他的近臣俾隆就不以为然,反驳说:“一切愉快都是虚幻的,最大的虚幻却是费尽辛劳,到头来只落得一场没趣。你捧着一本书苦读,为的是追寻真理的光明,光明没得到,你的眼睛反而先失明了。”
你看,即使是读书这样天下一等一的好事,利己而又毫不损人,除了时间,无须投入任何资本,境域深广又纯洁如石上的苔藓,不闻喧嚣,无声色犬马之迷乱,即使是这样的好事,也不能强加给别人。喜欢,自己去做就好了。
孔子盛年,有诛少正卯的传闻,不知是否真有其事。假如有,他老人家未免太嫉恶如仇,也未免太不自信。当然了,他的不自信不是对自己,而是对民众。一个伪君子和一个君子,同样振臂一呼,得山鸣谷应的,未必是那君个子。大家相信的是言辞,而非本质。到孔子老了,对少正卯这样的“异端”,也许会换一种处理方式。《为政》篇里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这句名言,历来有各种解释,我学问不够,只好意气用事,认同刘鹗在《老残游记》里“别出心裁”的说法:不容忍与己不同的观点,本身就是有害的。乌托邦是一把双刃剑,认识到这一点,孔子大约能更“同情地”理解源出老子的桃花源式的理想呢。经过陶渊明,桃花源变成了避世的理想国。陶渊明的要求不高:远离兵火,摆脱压制,顺应内心,怡然自乐。孔孟讲天下大同,强调礼乐,强调德,然而我们知道,德是好东西,可惜只能律己,不能律人。德只对君子有意义,而君子基本上是一个理想,放眼茫茫,大海里的几根针而已。所以到最后,孔子不得不感叹,道不行,他要“承槎浮于海”了。
在《论语》全书的最后一条,孔子说了这样一句话:“不知命,无以为君子。”早先他已经说过,五十知天命。还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知命不是彻底消极,彻底放弃,知命是尽人事,听天命。须知儒者永远是自强不息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凡天下疲癃、残疾、惸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这是何等胸怀。不能兼济,起码还可以独善。古人不如今人长寿,五十算是高龄了,尽管孔子活了七十多岁。朱注引尹氏之言:“弟子记此以终篇,得无意乎?”孔子这些话,都有“最后的话”的意味。
这就是我再读《论语》后的一点感想。
2018年3月10日原载《财新周刊》,后有增补。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