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甲骨文字之三百十二: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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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沚本义文化 |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
《詩經》有:“于沼于沚”“湜湜其沚”“宛在水中沚”“在彼中沚”等詩句,其中的“沚”均解釋為淺水中的沙灘之意。例如“湜湜其沚”的意思就是淺水清澈得可以看見下面的沙。
其實按照該字的造字其本義應該是:水清澈得可以看見自己的腳趾。所以許慎說沚和渚渾言之都是指水中的小沙洲,析言之沚是水中的小渚。《爾雅》:“水中可居者曰洲。小洲曰渚。小渚曰沚。”
以上關於“沚”字義的解釋都是西周以後的記載。殷商甲骨文系統中就已經有了這個“沚”字了。卜辭中的“沚”字多見,字形也是一致的:
甲骨文“沚”,從散點水,從止(腳趾)。其會意是一隻腳在淺水中蹚水,水很清澈所以能夠看見自己的腳。其甲骨文本義是:淺水中的沙灘。參見《破譯92:沚 汓》但是這個甲骨文“沚”在卜辭中的應用卻很是耐人尋味:
卜辭1:“乎從臣沚侑[上冊下口]卅邑”(乙696)這是一期卜辭。內容是商王令“臣沚”擁有了“卅邑”,即三十個村邑。這裡的“臣沚”是人名,當是和商王朝關係親密的沚國國君。本條卜辭似乎是宣佈沚國建國的一道“聖旨”。臣沚得到了商王賞賜的“卅邑”,于是成為了沚國的國君。“臣沚”一名又見(前6·36·1)卜辭中有關這個沚國的人名還有“沚聝”和“沚戛”等。
從戰略意圖上看,商王朝設立沚國很明顯是爲了節制兩個敵對方國:土方和共方(共方為用字方便起見從胡厚宣說)。從卜辭內容可以看到,土方經常從沚國的東邊侵犯和騷擾沚國,而共方則經常從沚國的西邊侵犯和騷擾沚國。弱小的沚國不堪兩強方國的騷擾,就去商告狀。商王就“御駕親征”討伐土方和共方。
卜辭2:“貞:方允其來于沚”(前7·29·1)這裡的“方”是殷商對土方的簡稱。從這條卜辭內容看。土方侵犯殷商應該是經過沚國的土地。所以殷商卜辭說土方是“來于沚”。在卜辭中商王征伐土方和共方的時候也是先到達沚國的:
卜辭3:“丁巳卜。囗。貞:王叀沚聝從伐土方”(戩12·13)
卜辭4:“癸酉貞:王從沚聝伐召方……又在大乙宗”(京4395)
在《土方考》一文中我已經考證了“土方”是大禹治理山西境內的河流以後整理的一方土地。位于太原盆地。這裡是大禹後代盤踞多年的夏人的大本營。共方(學界有多種破譯)則是土方的同盟方國。應該和土方的太原盆地隔汾河以相望。土方和共方兩方國之間應該就是擁有卅邑的沚國。其地理位置大約是在今天山西省境內的交城文水祁縣之間。這個區域內的水文分佈正是一水五支流,形似一隻腳的形狀。這也許是“沚國”的另一重含義吧。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沚的本義:淺水中的沙灘。用于殷商同盟國名,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