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甲骨文字之二百零一:“司母戊鼎”就是“后母戊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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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
這條新聞中的“后母戊鼎”确实为教科书上的“司母戊鼎”。简介中说,后母戊鼎1939年河南省安阳市武官村出土,高133厘米、口长110厘米、口宽79厘米,重832.84公斤,是中国目前已发现的最重的青铜器,是商王祖庚或祖甲为祭祀母亲(即商王武丁之妻)所铸。其實2010年12月18日國家博物館網站就發表過權威解釋說目前專家多數認為應當釋讀為“后母戊”鼎。國家博物館網站的這一解釋無疑是認可了真理一定是掌握在多數人的手裡。
從“司母戊”到“后母戊”雖然是一字之差,但是牽涉到我的甲骨文字的破譯原則——甲骨文字的方向性問題。所以就很有必要考證一下甲骨文司和后的本字和本義的差別所在。司和后的甲骨文如圖:
圖中的這個甲骨文字專家們一般認定它是甲骨文眉字。其實它是不是眉很值得商榷。請注意這個字的字形是身體向左,而眉毛的方向也是向左的,就是說這個人的眼睛是回頭在看著身後。如果它表示一個人的眉毛的話,手向左邊,眉毛就應該向右邊倒伏。所以這個甲骨文字應該是回顧的顧字,其本義應該是向後看。該字出現的卜辭(前6·7·4)如下:
代表人的甲骨文字的局部改變導致本義改變的還有一個即和既的例子。從略。由此我得出一個甲骨文造字原則:
涉及人、畜和獸的甲骨文獨體字,其鏡像甲骨文字不改變本義。它和它的鏡像可以被視為同一個甲骨文本字。但是該獨體字如果出現局部的方向性改變,將可能會改變它的本義。
甲骨文司和后正是這樣的互為鏡像的兩個字,所以應該被視為同一個本字。它們的本義也應該相同。
有人一定會問:甲骨文司和后的本義是什麽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對我證明上面提出的這一造字原則非常重要。遵循甲骨文的造字原則,這樣兩個字應該得出相同的本義。
我認為:甲骨文后(司)的原始本字應該是后,司是后的引申義。理由如下:
甲骨文后字是一個會意字。它有兩個意符,從匕從口。這正是殷商王后的職能所在。從口,說明王后管理整個王室的衣食住行,也就是內宮事物;從匕——匕即女性生殖器,說明王后的另一功能和管理範圍——為殷商王室生兒育女,傳宗接代。這是甲骨文后的本義。也是甲骨文后字的造字動機。
王后要吃,還要管理吃;王后要生育還要管理生育。這個管理的功能就引申出后的引申意義——司。司的意義是從事、管理。后是名詞。司是后用如動詞時產生的引申義。
這個意義一直沿用到了東漢,出現在許慎的《說文》中:“司。臣司事於外者。從反后。”“從反后”的意思就是司和后互為鏡像關係。其實我們將許慎的定義回溯一步就是:“后。商王妃之司事于內者也。”司母戊(現在叫后母戊)就是這樣的一個商王妃。
現在回到本文開頭的那場無謂的爭論吧。司母戊其實就是后母戊,因為甲骨文司和后在殷商時期是同一個字。所以司母戊大方鼎上的銘文既可以讀作司母戊,也可以讀作后母戊。但是語言有一個最突出的特點就是約定俗成。既然從這隻方鼎出土以後,中國人已經叫了它82年的司母戊方鼎,一直叫下去更符合中國人的習慣。將叫了82年的“司母戊”改口為“后母戊”不是因為無知,但是實在是多此一舉。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后的本義:商王妃。主要管理后宮的衣食住行和生兒育女。名詞。當它用作動詞時,引申義為管理事物。后的鏡像甲骨文字是司,它們倆本是同一個甲骨文字的兩種表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