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皮肤真好,白!
1月20日,奥巴马正式接任美国总统一职,我们的很多主流媒体把他称作“美国首位黑人总统”。然而,这种说法其实并不正确。众所周知,奥巴马的母亲是白人,出生于堪萨斯州,他的父亲是肯尼亚黑人,。因此,从人种构成来说,称他是一个“混血”人更为恰当,并不是“正宗”的黑人。
用“混血”这个词的时候,应该格外小心,因为从人种构成上来说,很多人都不是“混血种”。“混血种”并不意味着这个人的人种混合比例是50比50。例如,如果一个人的人种构成中,“黑人”血统占47%。“白人”血统占53%,那么此人也被称作“混血种”。被称作“混血种”的人,人种构成中的血统比例并不需要一定是50比50。
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一个人的人种构成中,“白人”血统占95%,“亚洲人”血统仅占5%,那么称她是“混血种”就不准确了。事实上,从人种构成来说,虽然她不是100%的纯种人,但是称她“白人”更合适。100%的纯种人确实存在,但这种人非常稀少。通常情况下,当我们使用一个术语时,它并不需要100%属实,它只要“接近”事实就可以了。但是,当事实与术语在历史上的常规用法的含义相差太远时,就需要选择另一个术语对相关事实进行描述。
现在人们可能会说,“混血种”等说法仅仅是一个形容人种构成的词,它们并不能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社会“身份”。这个论点是有根据的,因为一个人可能只有一种人种构成,但是出于文化、社会、个人等不同原因,他可能更喜欢被别人看成是另一个“种族”的人。从这方面来判断,即使奥巴马的人种构成是一半白人血统,一半黑人血统,但是他可能认为自己是一个“黑人”、一个“白人”或者一个“混血儿”。然而,这并不是把他称作“首位美国黑人总统”的理由,因为从生物学角度来说,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黑人。
假设奥巴马希望别人把他看成是一个黑人。如果这种情况确是事实,那么称他是“美国第一位被视为黑人的总统,但是从人种构成来看他并不是”更合适一些。反过来,假设奥巴马希望人们把他看成是一个白人,如果事实正是如此,那么称他是“美国第一位被视为白人的总统,但是从人种构成来看他并不是”更合适一些。如果奥巴马希望被人视为一个“混血儿”,那么称他是“美国第一位被视为混血种人的总统,但是从人种构成来看他并不是”更确切一些。在这三种可能情况下,只简单地称他是“美国第一黑人总统”就不正确了,因为正如上面的解释所说,他并不是一位真正的黑人。
事实上,这个辩论也可以延伸到另一个一直在大众媒体上广为流传的称呼上,因为奥巴马小时候有几年是在印尼度过的,所以媒体就将他称作“首位全球性美国总统”。但是这种称呼也不正确。事实上奥巴马从没有任何“全球性”生活经历;他的一生几乎都是在美国度过的。说一个人拥有“全球性”生活经历,意思是说他的一生是在世界各地度过的,并不意味着他一直生活在地球上的某一个国家。
即使词汇经常只是与事实非常“接近”,它们也是被恰当的使用,但“非常接近”并不是随意夸大或者滥用词汇,让它们完全失真,与它们所涉及的真实含义相差甚远的理由。当然,从政治学角度来看,有时为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和特定团体的利益,词汇的意思可以被完全扭曲。毕竟一个人面对这种情况时,可能只会说:“这是政治,傻瓜。”即使如此,大家根据这种情况说一个人出于“政治”原因,可以完全扭曲一个词的意思是一码事,但是说这个词的意思正确描述了它应该涉及的事物,与历史上的传统用法完全相符,即使事实根本不是这样,就是另一码事了。
这种争论好像纯属理论,但是它可能对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有很大的实际意义。设想一下,如果每个人都出于个人目的,突然滥用词汇,完全扭曲它们的意思后用于日常交流中,结果会怎样。如果现实果真如此,历史将不断被篡改,这个假想世界里的人随着时间推移,最终会变得精神不正常。(杨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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