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的第一个博克名人就是郑渊洁,才知道这家伙就是皮皮鲁的“父亲”,我听儿子经常提及这个名字,知道是一个没有被尘土掩埋的世界里的动人天使,于是对与皮皮鲁相差太远的光头汉子郑渊洁产生了好感。
接下来看了我的老乡潘石屹的blog,哈哈,才知道这个令我只闻其名不识其人的老乡,竟然十分博克,还有他的张欣。
也是因为老潘的blog,惊喜的点进了我最喜欢的文化名人余秋雨的blog。但是遗憾的是,余老师在“时髦”了一段之后,博克截止去年的10月17日,竟没有了下文。可能余老师觉得自己老了,没有太多的时间耗费在网络里,抓紧做点想做的大事吧……
用一句老话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如今的“名人”都在博克,真像一个大大的森林,鸟好多阿,品种自然世界第一,而那些看鸟的人也是世界第一。
我乐了,自己也想做一回鸟,不过是一只普通的麻雀,比起老潘、老余这样的国宝级鸟类真是逊色得要命,提起来比比都觉得头皮发麻,毛发直立,更不用说与金丝鸟般珍贵无比的徐静蕾比了,人家就是掀开羽毛的一角,都足以倾国倾城,我却是脱光了也未必引来看客,谁让我是麻雀呢,唉!
好在,国家开始知道保护小动物了,连小猫都受到保护,何况麻雀还多了一种会飞的技能。林子里(不管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林子)麻雀当然是最多的,最普通的,连会飞会叫的技能也是最大众化的,所以没有特别的优点让人们作为宠物观赏。命中注定,要成为一个:在森林里众多的鸟鸣中有我的一个音符,在众多的飞翔着的鸟中,有我的身影——麻雀!
这时我突然想到一个广播电台的广告语: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经飞过!
谨以此文作为酒风blog的开通寄语,献给所有的麻雀们!
酒风/2006年3月13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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