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看兰评沈从文与张兆和之爱情,兰说:“两人在感情投入上的不成比例。沈老先生用了一生的热情却至死都没有捂热爱人的心,这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啊。沈从文在文学领域无疑是成就巨大的,但在爱情婚姻中,他是一个失败者。”
我不认为,沈从文在爱情婚姻中,是失败的。换一种世俗的眼光来看,沈从文,“一个从湘西走出来的乡下人,年近三十时被才被徐志摩推荐到了胡适主持的中国公学,当了一名教授低年级文学课的讲师”,而张兆和,“出身名门,大家闺秀,知书达理”。由此可看出,这两人门不当户不对,张兆和也是先看不上沈从文,后又“左躲右闪,最终还是嫁给了沈从文”。张兆和在这桩婚姻中一直处于被动,接受得勉勉强强,至于到最后,她有没有爱上沈从文,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果她不爱沈从文,却别别扭扭地与沈从文生活了几十年,说句实话,张兆和应该感到悲哀,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爱不爱枕边的那个人。
反观沈从文,对张兆和一见倾心后,便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情书攻势,搬来好友做信使当说客,甚至“不惜以自杀相胁”,一幅死缠烂打的样子。但沈从文疯狂索爱的行为却让我们感动,这是一个多么率性且狂野的男人啊。无论如何,最后沈从文还是娶到张兆和,并且爱了她一辈子。从初初见面到生命终结,他始终享受着热爱张兆和的过程,至死都还记得张兆和给他的第一份感动。他在这桩婚姻里爱得明明白白,付出得坦坦荡荡,他能爱他所爱,能为爱的人付出,他才是一个幸福的人。
再说了,张兆和长得漂亮,又知书达理,佳人配才子,沈从文心里多得意啊。
不过,感情这东西,谁又说得清楚,合适与否只有当事双方才知道。想起前日榕儿说:虽然和他相处九年了,还是觉得与他并不相衬。我当时还劝她凑合着过吧。如今,我的想法改变了,若是真的觉得不相衬,不要继续了,别别扭扭地过一辈子,还不如爱自己喜欢的。
土豆,一种普通的食材,可以炒着吃、拌着吃、炖着吃。把它切成条,炸熟,便成了时髦的薯条,洒点椒盐吃可以,蘸着番茄酱吃也行,橙汁薯条,当然也可以,全凭自己喜欢:)
橙汗薯条:
土豆切条状,沾上淀粉,入油锅炸熟。
把橙汁倒入锅里,加水淀粉勾薄芡,淋到薯条上。
PS:可选鲜橙汁,亦可选果珍粉冲的橙汁,我选用果珍橙汁,因为家中还剩一些果珍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