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中石化维持原股改方案是向公众投资者示威

(2007-12-21 10:12:45)
标签:

我记录

财富人生

证券/理财

 

              
    近日,两家倍受市场关注的上市公司S上石化和S仪化同时公布了各自的股改方案。两家公司的股改对价支付标准都一样,都是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股票。而且,这两家公司的方案是在一年之前遭到流通股股东否决了的,这次只是将原来的方案再重新推出。

    将一年前被否决的股改方案重新推出,这两家公司大股东的股改诚意令人怀疑。但非常巧合的是,这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都是中石化。如此一来,在对待S上石化和S仪化股改问题上,中石化的股改诚意就很值得考究。

    作为常见的做法,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被否决后再次重启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往往会听取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并对原来的方案进行修改,非流通股股东在对价上向流通股股东作出一定的让步。但中石化在S上石化和S仪化重启股改时这种“寸步不让”的作法,在上市公司股改时实属罕见,这不仅是对前次股改表决结果的不尊重,更是对S上石化和S仪化全体A股流通股东的不尊重。这种做法很难得到A股股东的认可。

    也许从中石化来说会感到某种“委屈”。根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援引WIND资讯的统计资料称,截至2007年11月,流通A股已完成股改的公司平均折合送股对价水平为10送2.87股,石油加工炼焦行业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平均对价水平为10送2.56股。而S上石化和S仪化推出的是10送3.2股的对价标准,已经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了,因而不排除中石化方面会认为,维持10送3.2股的标准就是很不错的了。

    中石化的这种比较是不妥当。一是股改对价的支付并没有固定的对价标准,对价的最后确定是两类股东讨价还价的结果,所以平均对价水平并不能构成对价的标准,有的公司10送5股,有的公司10送1股,有的公司甚至1股都没送,这些都很正常。所以,中石化没有必要拿自己的对价标准与市场的平均水平比,这种比较一点意义都没有。二是,在历年的利润分配中,S上石化和S仪化是两家不大注重给予投资者以投资回报的公司。S上石化每年都是“微积分”,通常是一股股票分不到一毛钱;而S仪化近两年更是奉行“不分配,也不转增”政策。因此,在股改的时候,流通股股东希望得到更多的补偿也是应该的。

    不仅如此,随着行情的演变,投资者提出更高的对价要求也是很正常的。2005年下半年以及2006年,股市行情处于底部或处于上升的过程中,很多投资者是低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标,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只需要得到少量的补偿也就足够了。但目前股市已进入高位,目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成本较高,不少持有S上石化和S仪化股票的投资者甚至处于套牢状态,因此投资者希望得到更多一点的对价补偿是合情合理的。作为中石化来说,在对价的问题上不能刻舟求剑。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中石化的垄断地位以及大国企作风,中石化在处理投资者关系问题上常常叫人病诟,以至中石化与投资者之间的冲突常有发生,如日前在S上石化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又再次上演股东大闹股东会的一幕。因此,在S上石化和S仪化的股改问题上,中石化也有必要拿出一份诚意来,缓和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而维持原股改对价不变的做法,是向公众投资者的一种示威,此举明显不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dd/nfrb/b03/200712210175.asp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