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时评教育吴永麟 | 
					分类: 评论天下 | 
日前,山东省东营市一所警察学院特警班的未成年学生扈强(作案时14岁)因持刀捅死同学曾被判有期徒刑17年,后来因检察院抗诉,日前,扈强被改判为无期徒刑。此案的改判结果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观察者网》10-08)
 
未成年人犯罪杀人事件曾频频被媒体报道,他们因未成年而被轻判的结果让网民很纠结和唏嘘,本新闻中的14岁少年杀人被改判无期,对未成年人来说是一种教育警示,也是一个值得社会反思的例子。笔者在这里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青少年在其年满14周岁后犯罪,追究刑责有法律依据。据悉,不满14周岁的青少年,在其年满14周岁之后又实施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时,以前的多次违法犯罪记录,可作为刑罚轻重的参考。”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彭新林教授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若未成年人一贯表现差、屡教不改,以前有实施过多次违法犯罪记录的,当然可以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二、凶手屡教不改,杀人的手段十分残忍。据悉,2013年12月1日,14岁的扈强持刀将同学捅死。同年7月,他持刀将另外一名同学捅成重伤的案子还在鉴定期,距离上次事发不足5个月,扈强再次持刀将同学捅死。扈强说:“我当时就想割了他脖子动脉,就想让他死。这样我被抓后家里也不用管我,没有了我上学、就业、买房的经济负担,而我在里面有吃有喝的,家里最多给宗磊出个棺材费。” 这里是学生公寓楼一楼大厅,现场的血腥让人惨不忍睹。地上、墙上、窗户上……大片的血迹无声地记录着当时的惨状。
笔者认为,14岁少年杀人被改判无期,是一个对未成年进行守法教育的真实案例,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未成年犯罪并不是法外之地,即使在未满14岁时,犯下的罪行,如果屡教不改,年满14周岁后再犯罪,会从重判决。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