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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麟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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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13岁的初一女生小晴(化名),通过QQ聊天结交一名47岁的男子文某,后该男子以唱K为名将小晴约出来,在车上将小晴强奸,并拍摄裸照相威胁,迫使小晴与其发生多次性关系。近日,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文某。(《新快报》03月20日)
据报载,犯罪嫌疑人文某搜索到以真实名字为网名、以真实照片为头像的被害人小晴。文某遂以假姓名与小晴聊天,极力称赞对方长得漂亮,询问是否有生活困难。天真无邪的小晴以为真的碰到知心大哥,很快便在网络上将自己的学校名称、姓名、年龄告知文某。多次聊天后,文某以唱K的名义约小晴出来玩,小晴答应了。在车上,文某采用暴力手段将小晴强奸。小晴又怕又惊,也不敢告诉父母和老师。文某利用小晴的害怕心理,将小晴再次约到酒店,并使用暴力方式再次强奸小晴,同时拍摄了多张被害人的裸照及二人性爱照片。此后,文某多次在网络聊天或电话里威胁小晴,如果不和其发生性关系,就将上述照片发至她的学校网站。小晴在文某的威胁下,共被文某强奸20余次。
笔者认为,这起悲剧的发生,发人深思。如果受害女孩的父母在亲子关系上教育到位,与孩子能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笔者认为可避免这起悲剧。父线要做孩子的朋友,要善于站在孩子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学会揣摩孩子的心理,做孩子的贴心人,多听孩子讲心里话,多包容孩子讲话幼稚的一面,让孩子乐于和父母交流。当孩子遇到什么难以启齿的事,孩子会和父母讲,父母会作出及时的自救行为,免于孩子再受到伤害。
如果父母能引导孩子阅读观看一些网络受伤害受骗遭强奸的新闻,并进行讨论,总结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但许多父母都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不是家庭的责任,父母只需提供给孩子物质与金钱即好,这是错误的,忽视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精神与情感世界,孩子走了歧路,会让父母后悔的。
其次,笔者认为,父母应带孩子参加一些合适的社交活动,在父母的指导下,孩子参加社交活动,可以增长见识,变得精明,心智会提高。
最后,13岁的女孩处于情窦初年的年龄阶段,进行性安全、防保护的教育很有必要。当前的一些地区,对于性教育,学校和家庭都难以启齿,性教育的真空让孩子无知、无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