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假和尚开房照杂谈 |
分类: 评论天下 |
“假和尚开房照”当事人系北漂歌手
作者:吴永麟
和女伴在地铁喝酒嬉戏,带美女去酒店开房,开微博自称“北京和尚兄弟”,在法源寺遭僧众围堵报警——近日,两名身着僧衣海青的“僧人”照片在网上迅速蹿红。对此,中国佛教协会称,两男子系假冒和尚,破坏佛教界形象,呼吁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新京报》04月13日)
据报载,昨日,北京福盛天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姜欣欣称,“和尚兄弟”两人真实身份是歌手,“高个”男子本名赵文博,黑龙江人。“矮个”男子本名任传坤,安徽人。”姜所说的这家公司是北京天乐华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他提供的判决书显示,2008年,赵与“天乐华语”签约由该公司开展赵的演艺事业,赵支付推广制作费15万元。之后,赵支付了10万元,但公司却未履约。双方对簿公堂后,东城法院判“天乐华语”返还赵文博10万元,并赔偿50万元。姜欣欣称,赵文博曾提到当初签约是听说该公司老板是修佛之人,公司里有佛堂,还有老板师父披袈裟照片,他感觉被欺骗了,说想用一种行为艺术的方式揭露和表现“假和尚”,引起媒体和佛教人士的重视。
这个事件,很明显是一起炒作,这样的炒作是侮辱佛门,伤害广大信众的行为,如此炒作,是可耻、可悲、可鄙的!
歌手的社会意义在哪里?笔者认为,歌手的首要意义,是给人带来情感的共鸣,让人受到音乐的陶冶,给人带来美的艺术享受。同时,歌手不能践踏社会的道德底线,应尊重信众的信仰。“和尚兄弟”两人和女伴在地铁喝酒嬉戏,带美女去酒店开房,这样的行为不是创造美,不是通过行为艺术披露真相,而是为社会制造丑陋、阴暗、扭曲、肮脏,此行为是调戏佛门信众的信仰,侮辱无辜的佛门弟子。
笔者不喜欢这样的歌手,因为这样的歌手让人恶心,他们的歌声即使再动听,但想到他们和女伴在地铁喝酒嬉戏,带美女去酒店开房,就如同吃饭时吃了苍蝇,让人很不是滋味,他们借此举来炒作,真的是下下策,此举是让人唾弃的!
为了出名,并不是什么都能炒,滥于炒作,造成社会公害,得到的将是众怒,被社会大众所抛弃,将会是穷途末路。当歌者沦为公众恶心的形象,是歌者的毁灭。因此,我们也需要知道,炒作有可能是一种自残,或是一种“毁灭”。
歌声是美妙的,是一种美的意象。当歌声中夹杂着苍蝇的味儿,注定歌声的恶心,注定歌者的“毁灭”。佛门有作恶者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之说,这两位歌者对于歌迷来说,会有何结果呢?会被打进歌迷心中的“十八层地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