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被收容教养1年有多大意义?
(2011-09-16 09: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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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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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之子被收容教养1年有多大意义?
作者:吴永麟
北京市公安局通报:谩骂、殴打他人并损毁他人车辆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依照《刑法》规定决定对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对苏楠提请逮捕。(《南方都市报》09-16)
李双江之子被收容教养1年,对李双江之子的成长,对正面引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具有正面意义。
中国式家庭教育下的孩子,缺失对孩子开展责任感的教育,孩子的成长沦为“拼爹”式的社会竞争,沦为中国式妈妈的过度包容,孩子犯了错误,不愿承担责任,不愿面对惩罚,成人想方设法去保护孩子,包庇孩子,养成了孩子骄纵放任的性格,孩子不懂感恩,以自我为中心,缺失规则约束意识,这对于孩子的自立自强不利。自立自强、遵守规则与拥有责任感是一个人获得他人尊重、认同感的基本素质,失去了这些素质,将难以适应社会。
如果法律不这么判,很可能是一次对犯罪的纵容包庇,成为李双江之子堕落、人格扭曲的一个缺口,很可能会制造下一个 “我爸是李刚”的人间悲剧,对李双刚之子来说,判是一种拯救。
李双江之子谩骂、殴打他人并损毁他人车辆,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法律责任。这可以作为一次挫折教育来对待,挫折让人自醒,让人获得社会经验,让人明白需要遵守社会规则,如果李双江之子因为这次挫折明白了这些,注重自我约束,遵守社会规则,他从这么小的年龄就强化要求自己,自勉自励,乐于助人,热心公益,这对他的成长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他很可能会成长为一个了不起的,人们尊敬的社会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