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社会/纪实勒索欢场三陪女高官 |
勒索政府高官,欢场女罪名成立
兄弟我11月22日的日志,说的是香港三陪女许荣勒索政府高官X先生。最近,案子审结,主审法官陈庆伟认为女被告确曾以恫吓手法要X身败名裂,故裁定她两项勒索罪名成立,1月2日宣判。
(许荣)
法官强调,情人分手而索取分手费并不构成刑责,但在索款的过程中作出种种不成比例的恫吓,不当要求的勒索,却是干犯了刑事罪行。
法官表示,他不相信许荣曾为X怀孕。法官说,许荣的目的是要赚钱,解决楼房供款,她不可能让自己随便怀孕,阻碍赚钱机会。
许荣的律师一直坚持说,许荣是跟X唱双簧,是按X的指示扮恶索偿以瞒X太太。法官认为此不可信,因为是X高官主动报警,并须出庭作证,令报章周刊连载式报道本案详情——一件并不值得大肆宣扬的美事。
法官不接纳X自称到旺角唱K是为了纾缓抑郁,法官认为X应当非常清楚当日390元的收费是包括提供性服务。就是说,法官婉转地斥责了X,你去消费性服务就去,别去了还装清纯。
另外,香港媒体早已获悉X的真实身份,说X最近仍时不常出席公开活动或发表其部门意见,但由于法官下达了保密令,任何媒体都不敢披露X的真面目,连暗示性的字眼都没有。
前一篇:活活碾死二奶为何只判死缓
后一篇:平安夜,失身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