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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昨晚,创业板第一家退市公司被正式终止上市!背后特大造假案始末!

(2017-06-24 10:07:46)
标签:

杂谈

财经

股票

时评

分类: 财经

[深度]昨晚,创业板第一家退市公司被正式终止上市!背后特大造假案始末!

2017-06-24 投行事儿哥

 

大事记

2011年第一次申请IPO被否;

2012年二次上会通过;

2012年媒体质疑造假;

2014年1月登陆创业板;

2015年7月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6年暂停上市;

2017年终止上市。

第一次申请IPO

2011年3月,欣泰电气第一次申请创业板IPO。

根据发审委当时给出的审核意见,欣泰电气2010年4月收购了控股股东辽宁欣泰66KV及以上油浸式变压器业务相关资产,但收购后该项业务收入却大幅下降,同期辽宁欣泰也出现了经营亏损,进而对欣泰电气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基于这一原因,欣泰电气最终未获监管部门放行。

第二次申请IPO

欣泰电气所在地丹东市对公司上市一事颇为重视。据丹东市金融办介绍,负责欣泰电气上市的各中介机构责任人2011年8月23日齐聚丹东召开了上市协调会,会上共同研究了欣泰电气二次申报前需要整改的相关问题及上市时间表。

2011年11月,欣泰电气向证监会提交IPO申请。

2012年7月3日通过创业板发审会审核。

成功上市

2014年1月3日,欣泰电气取得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批复。

2014年1月27日,欣泰电气成功登陆创业板。

媒体质疑

早在2012年成功过会后,网上一篇名为《欣泰电气“技”高一筹空手套白狼》的文章,质疑公司涉嫌严重财务造假。

该文章文中指出,欣泰电气主营产品产量大幅增加的同时,其主要原材料耗用的数量却出现同比大幅减少的情况,这显然有违常理,违背了正常的生产和财务逻辑。此外,欣泰电气业绩表现平平,主营业务收益却逐年减少,负债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欣泰电气IPO募资的真实目的或许并非扩充产能,而是为自身“补血”。

证监局关注

2015年6月11日,辽宁监管局给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决定”和“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其中涉及信披违规问题。

警示函中提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披露不准确,包括2014年年报与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定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银行账号等披露不正确或不完整、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调查开始

2015 年 7 月 14 日,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正式开始。

造假坐实

在长达近1年的立案调查之后,欣泰电气在2016年6月1日晚公告披露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发来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上述公告披露了监管层对参与人员的拟处罚措施,同时欣泰电气的造假手段也被揭开。

暂停上市

因欺诈发行于2016年9月6日起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经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第77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深交所于2017年6月23日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后续事宜

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17年7月17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深交所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深交所指出:

欣泰电气是创业板第一家退市的公司,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公司。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

而且欺诈发行具有违法行为不可纠正、影响不可消除的特征,也不符合重新上市的要求。

欣泰电气将一退到底,无法重新上市。

另外,该公司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已对受害投资者先行赔付5.5亿,具体见事儿哥之前报道:

芝麻开门,时光机转到之前报道,嗖——

彩蛋——证监会认定的欣泰电气的主要造假事实: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解决欣泰电气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向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

二人商议后,温德乙同意并与刘明胜确定主要以银行汇票背书转让形式进行冲减。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期初冲回),致使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截至2011年12月31日,虚减应收账款10,156万元,少计提坏账准备659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0,156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虚减应收账款12,062万元,虚减其他应收款3,384万元,少计提坏账726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5,290万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虚减应收账款15,840万元,虚减其他应收款5,324万元,少计提坏账准备313万元;虚增应付账款2,421万元;虚减预付账款500万元;虚增货币资金21,232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8,638万元。

二、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欣泰电气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外部借款或者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期初冲回),导致其披露的相关年度和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3年年度报告》虚减应收账款19,940万元,虚减其他应收款6,224万元,少计提坏账准备1,240万元;虚增应付账款1,521万元;虚增货币资金20,632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2,238万元。

《2014年半年度报告》虚减应收账款9,974万元,虚减其他应收款6,994万元,少计提坏账准备272万元;虚增应付账款1,521万元;虚减其他应付款770万元;虚增货币资金14,767万元;虚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9,965万元。《2014年年度报告》虚减应收账款7,262万元,虚减其他应收款7,478万元,少计提坏账准备363万元,虚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2,944万元。

(二)《201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温德乙以员工名义从公司借款供其个人使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占用欣泰电气6,388万元。欣泰电气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事项,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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