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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诡的爱情和故事架构——读薛舒短篇小说《相遇》

(2019-03-29 17:48:07)
分类: 读书微记
吊诡的爱情和故事架构
——读薛舒短篇小说《相遇》

一和

《人民文学》是国内级别最高的原创文学月刊,称之为文学界的国刊并不为过。它所刊发的作品,在国家、省、地市级文学评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譬如第二届至第七届鲁迅文学奖,总计五十八部获奖小说之中,原发《人民文学》的中短篇就占了十三篇,占比超过两成。也就是说,原发《人民文学》的中短篇小说垄断了鲁迅文学奖五分之一强的获奖小说席位。必须点赞的是,二零一八年第二期,《人民文学》又为我们编发了一篇堪称奇文、相比获奖作品毫不逊色的短篇小说,这就是薛舒的《相遇》。
 薛舒是一位七〇后上海女作家,或许小时候听了、读了不少鬼故事,以至于她笔下的小说如此诡异。我不记得以前读没读过她的作品,但让我记住薛舒这个名字,则是她的短篇《相遇》——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我躺在床上倒序阅读当年第二期《人民文学》上刊发的散文和小说,读完《墨书》之后感觉眼前一亮,有一种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惊喜;读完《双族之城》收获一种恢弘、大气;读完《去年冬天在坎坎坎弄巴》觉得一种迷离;读完《诗与远方》后惊诧于作者的文字功底;读完《向三羊有过一只羊》之后顿觉心结不是小问题……然后读短篇小说头条《相遇》,又有一种讶异的悲凉之美,就记住了薛舒这个名字。百度了一下,才知道是一位上海的女作家。
倒序阅读文学杂志有一种益处:先读末条后读头条,阅读感觉会越来越好。但也有例外的时候,偶尔,末条会让你眼前一亮,头条会让你不堪卒读。闲言少叙,书归正传。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抽丝剥茧,看看薛舒这个短篇小说的诡异之美。

古今中外,叙写爱情的中短篇小说不少,但真正让我们过目难忘,从此牢记小说名字的作品委实不多。譬如德国作家台奥多尔•施笃姆的《茵梦湖》、苏联作家鲍•安•拉夫列尼约夫的《第四十一》、英国作家约翰•高尔斯华绥的《苹果树》……短篇小说方面,张爱玲的《色•戒》、汪曾祺的《受戒》、刘庆邦的《鞋》,都让我们百读不厌。
那么,薛舒的《相遇》,又有哪些让我们过目难忘的地方呢?首先是故事——它讲述了一个独出心裁的爱情故事:稍显木讷、其貌不扬的大龄青年周若愚,因为偏执地爱上一个名字,从而一厢情愿地爱上了一个已经死去的女人,他为她选择合适的墓地和花岗岩材质的台阶,照顾“她养的猫”,向她倾诉自己的苦恼,和她絮叨自己的婚事……但正像大多数相爱的人不能相厮守一样,现实生活中的他注定了最终必须离开,他来和她辞别,嘱咐她好好照顾自己,把他和她的名字雕刻在黑曜石挂件的正反两面,把黑曜石挂件拴在小黑的脖子上……或许有人会说,这不就是一个单相思的故事吗?错,这不是单相思,而是一个颇具生命力的一见钟情式的爱情故事。甚至,我们可以这样说,因为周若愚极具想象力的爱情,以及作者薛舒极具想象力和迷惑性的文字,仅仅是墓碑上一张遗照的林若梅得以再生。是不是这样呢?作为读者,读完这篇小说后,您不妨掩卷回味,无奈的墓碑雕刻师周若愚和温婉优雅的死者林若梅是不是活在您的心中?而这,恰恰是这部短篇小说的魔力所在——死人不说话,但因为这个死去的她被痴情的周若愚赋予了真挚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所以,林若梅得以在读者的心中复活。
《相遇》中周若愚和死人谈恋爱、和活人相亲的故事,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聊斋志异》中的《聂小倩》:聂小倩是一个美貌的女鬼,生前只活到十八岁,死后葬在浙江金华城北的古寺旁,不幸被妖怪夜叉胁迫害人;浙江人宁采臣暂居寺院,小倩受妖怪指使前来谋害,却被宁采臣的正气打动,便以实相告,助宁采臣转危为安;宁采臣不负小倩重托,助她逃脱魔爪,并收留她侍奉母亲和久病的妻子;小倩勤劳善良,因长期接触活人,逐渐犹如常人,宁家人亦绝口不提她的身份;宁妻病逝后,小倩成为宁采臣继室,指点宁采臣除掉前来报复的金华妖怪;几年后宁采臣考中进士,小倩生下一子;之后宁采臣又纳一妾,小妾、小倩各生一子,三个儿子长大后都成了有名望的人。
巧合的是,在《相遇》九成以上的篇幅中,作者薛舒也像“宁家人”一样有意、无意地隐蔽了林若梅死者的身份和周若愚墓碑雕刻师的身份。当然,《聂小倩》和《相遇》是完全不同、完全没有可比性的两部小说——前者写的是鬼和人之间的婚爱故事,是现实生活中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后者写的是一个人和一个死人的名字一见钟情的爱情故事,是现实生活中完全有可能的事情。
现实生活中的一见钟情不就是这样吗?你看到了一个女孩,或者遇见了一个男孩,突然之间就没来由地爱上了她或他,并且从此不能忘怀。从本质上讲,这和《相遇》中的主人公周若愚爱上林若梅的名字和相片并无区别。
有所区别的是不同年代的两位作家对小说人物关系的处理——薛舒比蒲松龄高明之处在于,她始终没有让林若梅复活,也没有像网络作家那样让周若愚穿越到林若梅生前,但却最终以自己对周若愚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的成功叙写让林若梅活在了读者心中。
说到爱情的诗意、浪漫、唯美和纯净,就不能不说说汪曾祺老先生原发于一九八〇年第十期《北京文学》的短篇小说《受戒》和刘庆邦先生原发于一九九七年第一期《北京文学》的短篇小说《鞋》——这两部短篇都是叙写爱情的,都带给了读者一种诗意的、唯美的、纯净的阅读快感。从这个层面上讲,《相遇》略显次之,有刻意为之的痕迹,不像《受戒》和《鞋》那么自然而然,但这不等于说《相遇》缺乏诗意、唯美、纯净的感觉。应该说,独属于薛舒的这个爱情故事,非但给了我们诗意、唯美、纯净的阅读快感,而且还有几分谐谑的成分融合其中,譬如小说中有关丁军芳和“马虎配”的叙写,就让我忍不住想笑。尤为难能可贵的是,小说主人公周若愚挚爱的林若梅或有可能是别人的女人,也就是说,周若愚对林若梅的爱情有可能是“第三者插足”,但作者薛舒却有能力把周若愚“一个人的爱情”写得纯净如水,这就不能不让人叹服了。或许,这应该归功于这篇小说独到的叙述技巧。

英国作家E•M•福斯特说过:“故事是小说的基本面,没有故事就没有小说。”同为七〇后的新锐作家朱山坡在《短篇小说没有问题》中也写到:“短篇小说不仅要讲故事,还必须尽最大努力把故事讲清楚、讲精彩。作为小说家,职责就是要讲好故事,讲好的故事。通过讲故事,把人生的百态、内心的丰富、人性的复杂、时代的变化表现出来,给我们的阅读带来审美震撼。”但怎样把故事讲得精彩,恐怕就离不开叙述技巧了。而薛舒的短篇小说《相遇》,无疑就是最注重叙述技巧的一个,并且秀出了“人生的百态、内心的丰富、人性的复杂、时代的变化”,并且给我们的阅读带来了“审美震撼”。
那么,在这篇小说中,作者究竟又动用了什么样的非常态叙述技巧呢?
薛舒这个短篇,你首次阅读的时候,会被作者刻意营造的恋爱氛围所蒙蔽,会觉得小说主人公真的在和一个姣好的女人谈恋爱,直至临近卒读,才发觉自己上当了,才发现他是在和一个死去的女人谈恋爱。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在九成多的篇幅中,作者薛舒有意或无意使用了迷惑读者的障眼法。这有点近似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但又不同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甚至,我们可以这样说,在《相遇》中,作者像一个坏孩子一样,一边在暗示读者,一边又在蒙蔽读者——小说甫一开始作者就在暗示小说主人公周若愚和他钟情的女人林若梅的真实身份,同时又在刻意遮蔽周若愚、林若梅的真实身份。
是的,在这篇小说中,作者就是一个坏孩子。这个坏孩子成功地把相声中的包袱、调侃等元素巧妙地融进短篇小说创作之中,并且收到了模糊视听、诱引读者的绝佳效果,并且让这个吊诡的爱情故事最终有了一抹喜剧的亮色。
先说包袱。百度百科对这个词语的解释是:包袱是相声术语,指的是经过细密组织、铺垫,达到的喜剧效果。毋庸置疑,《相遇》中九成以上的篇幅避而不谈小说主人公周若愚和林若梅的真实身份,这是最大的包袱。而为了在恰当的节点揭示周若愚墓碑雕刻师、林若梅死者的身份,作者薛舒可谓用心良苦,不惜大量动用暗示、模糊、蒙蔽等手法:
“林若梅就从来不问,这就是周若愚喜欢和林若梅说话的原因。”
“周若愚每次见林若梅,都是坐在她家门口的这块花岗岩上。”
“每次他离开,她都不会送他,可他的后背能感觉到林若梅看他的目光,微笑的、平静的,带一丝慈爱,还有点恋恋不舍。”
“林若梅家门口就有一株,清风拂过,无数粉白花瓣落下来,铺满了门口的三级花岗岩台阶,没有人来扫。”
“林若梅从不反驳他,唯一坚持的就是,她不迈出家门一步,他也没被允许进人她的家门,门口的台阶就是她待客的地方。”
“对这些石材的名字、品质、用途,周若愚烂熟于心,那是他的专业,也是他的职业。”
“唐小姐穿着一套很正式的深色套装从外面回来,她刚去天崇园出席了一场新住户的人住仪式,她还戴着白丝手套,撑着黑绸阳伞,这使她看起来既庄重又假惺惺。”
“两个星期过去了,不知林若梅是否已住进天崇园,周若愚在最新分布图上找了一遍,没有她的名字。”
“他做的这份不讨女孩子喜欢的工作。”
“尽管布局图上没有林若梅的名字,但他还是认为,她要落户,一定是在他推荐的那棵樱花树边。”
“布局图上没有林若梅的名字,肯定是唐小姐没有及时更新,现在他可以确定,她落户在了他推荐的宅邸。”
“周若愚有些自欺欺人,可他真的喜欢那个名字,他甚至希望,林若梅是他独自拥有的,不是那个人,而是那个名字。”
“入夏开始,天崇园的住户都喜欢闭门享清闲,直到初冬,他们才会忙碌起来。天崇园最热闹的时节,是初春和初冬,也就是樱花和菊花盛开的季节。”
“唐小姐看见了,总是笑周若愚:你应该找个女朋友了,去谈谈恋爱,不要总是和流浪猫混在一起。”
“可是她笑的眼神,不是一个恋爱中的女人的眼神。”
“不过,周若愚从不去想,自己常常进天崇园找林若梅说话,这是否有失伦理。他的确只是说话,说话而已,甚至他都未曾进过她家的门。”
这些语句都在暗示林若梅或周若愚的真实身份。
“似乎有点害羞,或者胆怯,他不敢直视笑盈盈地看着他的林若梅。”
“林若梅对此不置可否,她惯常于用微笑替代语言。”
“虽然这个平静生活着的女人对他的经常出现从不表示反感,但他依然告诫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彼此关爱并不等于相互占有。”
“不等林若梅回答,他就撑住膝盖站起来。”
“林若梅住在东区,比西区和北区更开阔,住所与住所之间布满香樟树的浓荫和应季开放的鲜花。”
“不过,林若梅会派小黑送他,一只矫捷而又安静的黑猫,她养的,聪明之极。”
“周若愚告诉过林若梅,不用扫,我关照过保洁工,别扫,这样我就可以坐在花瓣铺就的地毯上,多好!”
“其实,林若梅落户的位置,也是周若愚建议的。”
“他是林若梅的代言人,他主宰了她的一切,包括选址和装修风格。”
“为这件事,他想,他应该去天崇园找林若梅谈谈。”
“这让周若愚感到慰藉,他想,大概是他好久没去看林若梅,她想他了,派小黑来看看他,传递给他一些消息。”
“他发现,林若梅早就看见他了。她靠在门口,看着他,微笑的脸温柔而又慈悲,没有一丝怨气。”
“林若梅是个落单的女人,或者,在人群中,她是独立的,梅花一般,同一季开放,却一朵是一朵,不会拥作一堆。”
“所以,不等她表态,他就站起来,拍拍牛仔裤上并不存在的尘土,低着头说:好吧,那我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
“小黑替代她送他,一直送到林荫道的尽头。”
这些语句都在刻意模糊、隐蔽林若梅或周若愚的真实身份。
从上面采摭的语句中我们可以看到,每一次暗示之后,作者都会很快补上一句或几句模糊、隐蔽周若愚和林若梅真实身份的叙述性语言,这种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叙述技巧无形中增添了小说文本的神秘色彩。直到小说临近结束的第六章中间部分,作者薛舒才算明示了小说主人公周若愚和林若梅的真实身份,才算把包袱抖开了:“周若愚拿起刻刀的时候,发现自己做了那么多年墓碑雕刻匠,这还是第一次刻那么小那么小的字,比墓碑上的字小多了……不过他也知道,周若愚和林若梅,本就是阴阳两隔的,所以,他们的名字,一定是出现在一块石头的两个面上,知道彼此在一起,却永远不能见到,不是吗?”读到这里,读者才算彻底明白:哈,原来周若愚是一个墓碑雕刻师!原来林若梅是一个死人!原来天崇园是一个高档墓园,不是高档小区!
再说调侃。应该说,《相遇》并非一篇主题指向不明、晦涩、难读的小说。但因为作者动用了相声演员抖包袱的手法,所以,你必须重读才会有更多发现——从阅读层面上讲,这和我们解读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玫瑰角的汉子》、《小径分岔的花园》一个道理。那么,第二遍或第三遍阅读,你会发现什么呢?毫无疑问,你会发现作者薛舒不是一般的坏,而是天蝎座“头顶长疮、脚底流脓”式的坏——这个女人一边接二连三地误导我们的阅读,一边深情地叙写周若愚无望但却美好的爱情,一边肆虐地调侃周若愚的长相和婚姻,“肥沃、快乐的菜农、带着泥巴的大萝卜、马虎配”等语词更是将这种善意的调侃推向了极致,尽管这种谐谑式的调侃是必须的,尽管多数情况下,这种谐谑式的调侃使用的是小说主人公周若愚的视角和语态。如果你足够细心,你还会发现,在这种调侃的语态作用下,周若愚本身和周若愚身边的一切人事、物事,都多少带有滑稽可笑的成分。当然,这不包括周若愚一厢情愿式的爱情。
最后说喜剧因子。众所周知,相声演员抖包袱的目的是引爆笑点,使观众开怀大笑。可是,在作者明示周若愚、林若梅的真实身份之后,即使有“马虎配”垫底,你笑了吗?你笑不出来。为什么笑不出来?因为这个包袱太沉重了——墓碑雕刻师周若愚偶遇已故姣好女子林若梅并产生爱慕之情,但最终却只能选择辞职离开。换句话说,面对周若愚和林若梅无奈的辞别,即使再乐观的人,也只能哀叹,无法开怀。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说,作者设置这个包袱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读者深思,而不是开怀大笑。而这,恰恰是作者巧妙利用相声元素注入的悲喜剧因子——无法逃避的情况下,周若愚无奈割舍了爱情,选择了妥协、宽容、适者生存和庸常的婚姻,这让他的生活又有了多种可能。有可能,才有希望。

除了叙述技巧的可圈可点,在塑造人物方面,《相遇》也同样颇具特色。而这篇小说最成功的人物构造,莫过于带有符号特征的丁军芳了。
“丁军芳把一杯蓝山咖啡喝得忙碌不堪,她不时用一把配套的小匙使劲搅咖啡,然后端起杯子喝一口,银色的小匙伸进嘴里舔一下,再插进杯子继续搅。”
“手的肤色,是被母亲称为健康的黝黑,骨节突出,食指的第一节侧面突出得尤其显然,是常年使用劳动工具留下的茧,虽然是一双干瘦的手,但看起来很有力气,指甲缝里还嵌了一些疑似泥巴的污物,想必是从菜农赖以生存的土地中携来,黄黑的色泽,令周若愚想到‘肥沃’这个词。”
“丁军芳一说起蔬菜就没完没了,她用声音带着周若愚参观起她们家的蔬菜种植基地,从一架大棚走到另一架大棚。”
“他看着丁军芳那辆红色小宝马嗖一下从他眼前飞驰离去,快乐的菜农坐在驾驶座上,就像一整个还带着泥巴的大萝卜装在精致的雕花银盘里。”
在第三章中,作者集中、细致地刻画了小说主人公周若愚的第六个相亲对象——农村女孩丁军芳的形象。作者用三个生活小细节,在调侃中写活了勤劳、健谈、粗疏的丁军芳,一个是喝咖啡,一个是指甲缝中黄黑的指甲灰,一个是开车。这是极具张力、极具对比性的三个生活细节。您不妨开动脑力想像一下,假如坐在周若愚对面喝咖啡的是一位时尚的城市女孩,她喝咖啡的姿态会是什么样子,她的手指甲会是什么样子,她坐在宝马车里会是什么样子。这样一想,生涩、朴实、忙碌的丁军芳就浮现在您面前了。还有一个问题:假如周若愚的第六个相亲对象不是丁军芳,而是一位时尚的女孩,她和周若愚步入婚姻的概率有多少?
作者薛舒对丁军芳指甲缝的叙写是真实的,生动的。它让我想起来遍布城市街头的美甲店。相比上个世纪农村女孩用小桃红染指甲,美甲店的产品肯定会更优雅,更美。丁军芳是宝马一族,不会不知道美甲店和指甲油的存在。那么,丁军芳指甲缝里为什么还会有“疑似泥巴的污物”?答案很简单:丁军芳忙完蔬菜种植基地的活儿,没顾上去美甲店,就直接奔赴相亲地点了——我在农村出生,在农村长大,开过菜园,知道菜农离开菜园时指甲缝里的污垢是“黄黑的色泽”。但丁军芳又是一个爱美的女孩,所以,丁军芳只能自以为是地把咖啡喝得慢一些、优雅一些,没想到弄巧成拙,反倒让相亲对象周若愚心里不爽。
在农村生活过的人都知道指甲的作用。它是人体微小的一部分,又是一种非常便捷的劳动工具,可以掐掉蔬菜的根须或枯萎的枝叶,日常工作中具备刀子和剪子的功能。也正因为如此,劳动之后,污垢就会留存在指甲缝中,俗称指甲灰(不是灰指甲)。清除指甲灰有两个办法:一是用指甲刀一点一点剔除;二是动手洗几件衣服,在揉搓中完全洗掉指甲灰。丁军芳是一个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忙忙碌碌的劳动女孩,她的主要工作是种菜,洗衣服会用全自动洗衣机,没有工夫剔指甲,无暇光顾美甲店,或者说,还没有美甲的意识,所以,指甲缝里有指甲灰应属正常。可是,这个正常的现象,在唯美的相亲过程中,在崇尚优雅的周若愚看来,就有点不修边幅、不伦不类了。好在周若愚最终选择了宽容和屈从,若是他较真儿一点,和时尚女孩的美甲一对比,恐怕就只能拒丁军芳于千里之外了。至于丁军芳为何叫丁军芳,而非女性色彩更浓的“丁俊芳”,那是后话。
除了作者工笔刻画的劳动女孩丁军芳,还有一个“小说人物”形象特别突出——流浪猫小黑。在《相遇》总计六个章节、一万一千多字的篇幅中,关于小黑的叙写就多达八处、六百多字。
“小黑仿佛懂得主人的心思,周若愚说话的时候,它就趴在主人身边,和它的主人一样,它总是很耐心地倾听来客的倾诉。但只要周若愚一站起来,它就会躬身起立,尾随着他,一直把他送到林荫路尽头。”
当小黑在第一章结尾处出现时,所有读者都被作者欺骗了,以为这是“她养的”一只乖巧的宠物猫,直至第五章唐小姐开口说话,我们才发现这是一只流浪猫,才开始怀疑它和它的主人的真实身份。到第六章结束,这只流浪猫又幻化成了一只妖猫——周若愚和林若梅爱情的见证者和信使。
“周若愚把消息托付给了小黑……”
只有妖猫才能把周若愚的心意转告死者林若梅。至此,一只流浪猫的使命完成了。它不是宠物猫,也不再是流浪猫,而是爱情的信使。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对丁军芳、小黑情有独钟呢?这有两个原因:一是这两个“小说人物”和周若愚“一个人的爱情”密切相关,二是他们的象征色彩。
“周若愚把刻好的黑曜石挂件用一根早就准备好的皮绳穿起来,拴在小黑的脖子上,什么话都没说,只拍拍小黑的屁股。小黑一躬身,猛地弹跳开,嗖一下,冲出石料场,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向着街对面的天崇园飞射而去。”
在这里,和墓碑用料相同的黑曜石挂件成了周若愚爱情的信物,而流浪猫小黑则成了爱情的使者。“小黑……向着街对面的天崇园飞射而去。”这句话的寓意不言自明:在实利主义对情感领域强行侵入且无处不在的商品时代,爱情的归宿只能“像一道黑色的闪电”一样消失在墓园。有一句老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没有婚姻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从这个层面上讲,周若愚柏拉图式的爱情最终指向高端墓地,则不能说不是商品时代人的悲哀。

解读到这里,小说人物关系基本厘清了。接下来,我们聊聊当下的城市生活。
基本上可以这样说,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社会格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最显著的特征是劳动力价值大幅提升,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城市人口迅猛增长——改革开放之初城市人口占比不足两成,上世纪末扩大到近四成,二〇一七年底接近六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和大批农民进城定居,楼价节节攀升,物价居高不下,生活成本大幅提高,就业竞争日趋紧张,这对年轻一代无不构成生存压力,且压力山大。
我有一小兄弟,安徽人,十多年前北大毕业,应聘到一家上市公司做频道编辑,月薪八千多。工作五年,谈一同乡女友,租一小两居,裸婚。婚后妻子读博,小兄弟每天早上五点出发,八点到单位,持续三年。三年后,夫妻俩一合计,撤,回了合肥。
和我小兄弟拼搏八年无奈逃离北京相比,小说中的周若愚似乎更悲催。个子不高,学历不高,工资不高,三十二岁的大龄,还在经历着“无数次在母亲的逼迫下去相亲”,以至于他违心地告诉林若梅:“其实自己一个人过得挺好,不需要结婚……”在这种生存压力作用下,心灰意冷的周若愚选择了逃避。“人是需要给自己一所躲避的密室的,从干上现在这份工作开始,周若愚就这么想了。”他不是外地人,可以逃回老家,他只能逃避到墓园。墓园是什么?是死亡之所,是最接近摆脱尘世、逃离尘世的地方。周若愚找不到可以让自己逃离现实生活的“密室”,所以就到了墓园这个相对封闭的地方,并且把墓园打造成了自己情感的乌托邦和爱情的理想国。但遗憾的是,即使工作在墓园,周若愚仍然觉得压抑、窒息。
“每晚都做梦……梦里的周若愚不停地挖着地道,像一个越狱的逃犯,怀揣着一颗自由的心,惶恐而又亢奋地劳作着。那可真是暗无天日,每次眼看要挖到世界尽头了,土层越来越薄,只要再来一锹,阳光就会像从天而降的洗澡水一样喷洒到身上。他举起铁锹,用足所有力气捅向薄薄的土层。一声轰响,尘烟蓬勃弥漫,然而尘土落定,眼前却是一道新的的夯土层,厚实并且坚硬,像一座石头山挡在眼前。”
这个梦境是隐喻,它抽象地描述了周若愚精神的困顿和肉身的无处可逃。另一方面,它也说明商品时代人和社会难以分而处之,要想成为土行孙是不可能的。商品时代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由此呈现。
那么,周若愚到墓园工作之后,为什么还会觉得压抑,还要逃避呢?这有多重因素,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像所有青年男女一样,周若愚不甘沦落为商品被消费、被束缚、被绑架;二是困扰周若愚的婚姻问题悬而未决。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决定小说故事走向和价值取向的丁军芳出场了。
这篇小说的基点是恋爱中男女的名字,作者对小说中人物的命名可谓用心良苦。周若愚和林若梅这两个对应、匹配的名字就不用说了,咱们单说丁军芳。作者对丁军芳的命名同样别有用心。
丁军芳为什么不叫“丁俊芳”?这有三个原因:一是比照林若梅三个字,这个名字不能逾越林若梅这三个字所蕴含的文静和优雅,二是尽管“丁俊芳”女性化色彩更浓,但因为丁军芳肤色较黑、并非俊俏之人,若作者将其命名为“丁俊芳”,容易让周若愚产生反感;三是“丁俊芳”这个名字不具备丁军芳三个字所蕴含的字面意思:丁是姓,军是军队、军队编制单位,芳是香、花卉、美好的意思;军的群体特征决定了这是一个动静很大并且强势的汉字,而军和芳组合在一起,中和之后,既不再那么强硬,也不那么优雅,也就具备了作者所需的中性偏女性化的色彩;这三个字组合成一个女孩的名字,则预示着它既代表一个人,又代表一个强势的的群体,是一种个人不可抗拒的强势群体势力;而“丁俊芳”则只能代表一个弱势的俊俏女人或者一个弱势的个体生命。
“与一个女孩相遇,就是与她的名字相遇,和一个女孩相处,就得先与她的名字相处,名字是女孩伸向他的一只手,是他对她的第一把触摸……比如丁军芳,那是一个让周若愚没有抵触感的名字,当然,也没有脱颖而出的魅力,不冷也不热,不坚硬,也不柔软,当属中性。再比如林若梅,就是他钟情的名字,这名字,既有退让,又有恪守,既是柔和,又是沉稳,当然,更多的是一种不确定,似是而非的,飘逸的,带着一缕仙气。”
其实,小说中这段话已经诠释了丁军芳为什么必须叫丁军芳。
由此可见,一旦丁军芳成了“丁俊芳”,其女性化特征就会被强化,就极有可能喧宾夺主,其商品时代金钱至上的强硬姿态就会被弱化、软化,也就没有了此后周若愚屈从现实的无奈。也就是说,丁军芳必须是丁军芳,是个隐喻,是个商品时代实利主义的象征,它的强大足以让周若愚、林若梅等优雅的名字不得不屈从。
小说第二章写了丁军芳的职业和肤色,第三章写了丁军芳的手,但却始终没有正面描写丁军芳的长相。“这是母亲替他找的第六个相亲对象,之前五连败的战绩使母亲终于把目标指向农村。年轻的丁军芳以种蔬菜为生……天天在众多白色的大棚间穿梭劳作,可他们的脸色却不似白色的塑料大棚一般白。母亲说了,健康比什么都重要。周若愚完全认同母亲的判断,他准备去赴约,卡瓦咖啡馆。”这段文字说明丁军芳是一个肤色较暗的劳动女孩。这样一来,问题出来了:周若愚既然逃避到了墓园,并且构建了独属于自己的情感乌托邦和爱情理想国,并且丁军芳又是一个肤色较黑的女孩,为什么反倒赴约去了呢?答案很简单:精神之恋无法替代现实需求。也就是说,生存需求让周若愚不得不屈从。
“他不太适应丁军芳总是搅咖啡和舔小匙。还有,她那十个“肥沃”的手指头,让他既是敬重,又望而生畏。还有还有,一米六七的自己和她站在一起,好像比她矮半个头。当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赚的钱,只能买比亚迪……”
这一段叙写更有意思。在粗糙手指的丁军芳面前,崇尚优雅的周若愚竟然不由自主地产生了自卑感。它说明什么?它是不是暗示着个体生命对强势势力的臣服?同时,它也折射出商品时代人本身的渺小和人类情感的不堪一击。尤为高明的是,小说第三章写的是周若愚和丁军芳在咖啡馆相亲,但作者却闭口不提丁军芳长相丑俊,而是通过周若愚的视角,笼统地写了一句“丁军芳长得很像丁军芳这个名字”,作者为什么要刻意绕过丁军芳的长相,而独独细致描写丁军芳黝黑、骨节突出、干瘦、有力的手和指甲缝中的污垢?是不是丁军芳的长相必须这样做留白处理?是不是丁军芳的名字、丁军芳的肤色、丁军芳的手、丁军芳的粗疏和格涩远远要比丁军芳的长相更重要?答案是肯定的。
或者,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作者闭口不言丁军芳的长相:“之前五连败的战绩”非但“使母亲终于把目标指向农村”,而且让周若愚信心丧失殆尽,以至于产生了独身的想法。事情到了如此糟糕的地步,无论丁军芳长相丑俊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富裕菜农丁军芳和丁军芳一家对周若愚的认可(且不说这种认可是基于周若愚的才华还是他的城里人身份)能让他重新找回生活的信心,让他不再逃避,不再颓废、消沉、抑郁、孤独。从这个角度讲,丁军芳不仅仅是“第六个相亲对象”,她还是绝望中的一条船、一根稻草,她还是一种世俗的强势群体力量的化身,这种力量以联姻的方式轻而易举地就把周若愚从颓废、消沉、死亡气息弥漫的墓园拉了回来。周若愚重新对生活燃起希望,开始“忙于进一步了解丁军芳这个不柔软也不坚硬的名字背后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忙于适应他从未涉足的蔬菜种植领域……”丁军芳长相丑俊还有必要细致描述吗?丁军芳长得像不像丁军芳这个名字还重要吗?不过,由此可见留白处理对短篇小说人物刻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周若愚最崩溃、最绝望、最无奈的时候,代表一种新势力的丁军芳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尽管这只手黝黑、骨节突出变形、干瘦有力,并非一只恋人的小手,尽管这双手的指甲缝中藏污纳垢,但因为此时的他更需要得到这种新势力的认可,所以,周若愚最终以“不反对”的方式接受了“马虎配”式的收编。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节节败退的周若愚太需要这种新生活了,还因为人人心中都有一个魔鬼——活得像个人样。
至此,小说主人公周若愚的另一面开始展现。
“周若愚摸出钥匙交给唐小姐:你拿去吧,不用还给我了。”
周若愚割舍爱情、迎接新生活的态度如此坚决,这让我们不得不刮目相看。而此后小说有关黑曜石挂件和小黑的叙写,则让我们看到了历经失败后周若愚打开的心结:他不再奢求爱情和婚姻最终融为一体,而更趋向于将爱情、婚姻看成是两件相对独立的事情。周若愚爱林若梅,但周若愚并没有因此舍弃生命去寻求和林若梅在阴间相聚,而是在新生活来临之际毫不犹豫地割舍了虚妄的爱情。周若愚不爱丁军芳,但周若愚并没有因为看不惯丁军芳的土气而拒绝和丁军芳步入婚姻,而是以被动的方式主动地接受了“马虎配”这一事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现代男女在实利主义背景下精神和肉身的游离状态,而无处可逃之后,理智的无奈、模棱两可和肉身的屈从就成了他们最终的必然选择。
“人和人未必要在一起,两个名字相遇,就很好。”
至此,小说文本的价值取向也逐步浮出水面——无论现实多么让人无奈,令人无语,但现实终究是现实,自有其合乎逻辑发展的一面,消极的逃避不是办法,积极地面对,积极地发现现实中可取、可爱的部分,才是出路。

在阅读、梳理、解读《相遇》这篇小说的过程中,小说中的诸多元素都让我不可抑止地想起苏联作家鲍利斯•安德列耶维奇•拉夫列尼约夫的中篇小说《第四十一》,譬如《相遇》中的墓园和《第四十一》中的荒岛,再譬如周若愚和马柳特卡、林若梅和蓝眼睛、丁军芳和汪洋中的那条船……之所以由此及彼,是因为这两部小说有太多近似之处,而独特故事背景的营造和架构,无疑是这两部小说的最吊诡之处。
这两部小说叙写的都是“相遇”,近似之处在于两部小说的故事背景架构、人物矛盾关系构造、小说结局的顺势化处理,不同之处在于《相遇》的男主人公爱上了一个已经死去的女人,而《第四十一》的女主人公则爱上了一个最终被自己枪杀的男人。
从人物关系和小说结局来看,前者吊诡的架构是让相遇的男女一个活在尘世、一个长眠墓穴,最终小说主人公的爱情止于商品时代奇葩而又庸常的婚姻;后者吊诡的架构是让敌对阵营的男女双方流落到与世隔绝的荒岛发生恋爱关系,最终小说主人公的爱情止于战争中的子弹。从故事背景架构来看,两位作家不约而同均为各自的小说主人公营造了一个几乎与世隔绝、人迹罕至的生存环境,从写作层面上讲,《相遇》中的墓园和《第四十一》中的荒岛均属特定故事背景,也只有在这样独特的故事场景中,小说中的男女才有可能被动性产生恋爱关系,才最有可能产生吊诡的爱情。
但不管怎么说吧,作者薛舒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异样的、吊诡的爱情故事,这就好。
战争让女孩射杀爱情。金钱让男孩屈从现实。这是不同年代截然不同的两种价值取向和人生。战争年代革命利益至上、商品时代金钱至上的行为本质被相隔近百年的两部小说和不同性别的两位作家表现得淋漓尽致,不由我们不叹为观止。
所幸,尘世中的周若愚还有心、有能力去爱,这就好,这就值得大书特书。

(短篇小说《相遇》,作者薛舒,原载《人民文学》2018年第2期,《小说月报》2018年第4期、《作品与争鸣》2018年第6期转载)

一和居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至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二〇一九年第四期《南腔北调》
吊诡的爱情和故事架构——读薛舒短篇小说《相遇》

吊诡的爱情和故事架构——读薛舒短篇小说《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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