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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房企压力进一步加大

(2014-06-04 16:53:40)
标签: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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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房企压力进一步加大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

 

房地产开发商又要头疼了。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暂行)》近日已经颁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将迎来一轮高潮。

 

行内公开的秘密是,土地增值税如果严格清算,按时清算,发展商的盈利将大打折扣。

 

【案例】如果一个项目综合成本为10000元/平方米,售价为30000元/平方米,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将为60%,发展商交纳的增值税将达到12000元/平方米。计算下来,项目利润只剩下8000元/平方米,发展商还要再交25%的企业所得税,即2000元/平方米,净利润只剩下6000元/平方米。股东分红再扣20%,即1200元/平方米,可分配利润最终只留下4800元/平方米。由此分析,土地增值税是一把“杀猪刀”,能把肥猪宰成瘦猪。

 

多年来,发展商对土地增值税是“能拖则拖”。包括上市房企在内的公司,都尽量延续交纳时间,并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差,继续扩张发展。

 

税务部门,也有难言之隐。房地产项目成本复杂,头绪多,专业性强,清算工作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再加上大多数开发项目没有什么“暴利”,只属于“微利”,清算到最后,税收实收额并不高。故不少地方税务部门就把土地增值税界定为定额征收,有的按收入总额的5%,有的按8%,有的按10%,简单结案了结。

 

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显然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推向严格与规范。

 

2014年1-4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下滑明显,同比下降达6.9%。广东第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达8.2%,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1.2%。

 

房地产市场萎缩,蛋糕越做越小。各地方政府长期依赖的房地产税收和土地出让金,在2014年可能大面积“缩水”。

 

作为地方税务部门随时可提取“金矿”的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在2014年的下半年大规模展开,将成为必然。

 

房地产开发商的日子越发艰难了。融资渠道收窄,融资成本上升,市场销售不畅,税务部门又来敲门。

 

多重夹击之下,倒下或退出的公司将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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