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周文彬为何要通过微博自首
安徽省利辛县国土局胡集中心所原所长周文彬自称为考核过关,曾向有关官员行贿烟酒达5000元人民币,日前,忽然良心发现,做出了去纪委自首的决定。13号上午,他果真踏上了自首之路,并在去亳州的路上连续发了5条微博,报告其当时的心情。(4月14日《新京报》)
此事有三怪:一是为何要自首,二是自首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何必大张旗鼓,三是为何选择微博作为自首手段。恕我不才,在无法获知更多信息的情况下,权且做如是解读。
先说第一点。按我理解,周文彬之自首实为举报,他要利用手中掌握的真凭实据,检举揭发打压过他的上级。其直接动因是他于2009年被免职(原因不明),内心埋下了仇恨的种子。现在他是白丁一个,再不惧因行贿事发被摘乌纱帽,落得来个绝地反击,报一箭之仇。
再说第二三点。其实这两点都是相关的。周文彬当然知道微博威力巨大,微博不但传播迅速,且能产生强大的围观效应。当别人问他为何要通过微博自首时,他自己就是这么说的。现在看来,他确实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但往深处想,事情并没那么简单。
我从14日中国广播网报道的相关新闻中获悉,他曾经举报过单位领导,也向中央有关媒体递送过投诉资料。但报道没说举报是在被免职后还是之前。如果举报是发生在免职之前,那么可以肯定,他为此遭遇了打击报复,——在当下,举报者常遭被举报对象打击报复的事还少吗?如果在免职之后,则表明此前的举报很不顺利,效果也不好。这就是说,他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选择此种反常的举报方式,目的就是借助现代化媒体手段制造声势,赢得广大网友的支持声援,为自己及家人筑起一道舆论保护墙。
周文彬的精明过人之处正在于此,因为经验告诉他,凡是将腐败事实捅到网络上,必定能引起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高度重视,被举报对象很快会受到调查处理,而且在众人围观下(相当于一个无形的掩体),被举报对象不敢对其实施打击报复,确保其能全身而退。
现在,事态还在进行中,暂不好说这种非常态的自首或者说举报一定能收到奇效,只能说,此种反常手段并没多少复制价值,更不具备推广价值。要说此事的价值,就在它从反面提醒人们:当一个公民抱定与腐败分子拼个鱼死网破的决死之心,以自首名义实施微博举报时,他的内心一定充满了对现行举报渠道不畅、举报制度不够完善的极度失望以及对举报者常遭打击报复的极度恐惧。此案的意义庶几在此。
http://news.163.com/11/0414/01/7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