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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开发何时寿终正寝

(2007-11-12 08: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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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人生

房产/置业

大盘开发

分类: 地产时评:凡事麻辣烫一下
 大盘开发何时寿终正寝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早在先秦时代,中国的帝王们便喜欢“以大为美”了,更不必说后来的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泱泱大国的荣光,同样深深植入国民意识深处。这种民族文化沿袭至今,也反映在部分地方官员的执政理念上,好大喜功便是表征之一,宏大广场、摩天大楼是他们的心头爱。单就房地产业而言,大盘横行也可贴上这一标签。

 

这种担心绝非多余,自去年以来,开发商在土地市场的表现那是相当生猛。具体表现可分作两方面。一方面是大型企业圈地速度加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房地产企业竞争力研究报告》指出,目前囤地10平方公里以上的房地产上市公司不下10家,尤其以今年在香港上市募集资金过百亿港元的碧桂园为典型,它今年前三季度新增土地储备3700万平方米,增长200%以上,以年开发量200万平方米计算,目前高达450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足够其开发27年。众所周知,碧桂园最擅长的是大盘开发,而它新增的土地储备中亦以千亩大盘居多。

 

另一方面,主要表现在企业高价抢地,其直接结果便是制造各种“地王”。“地王”分两种,一种“单价地王”,大多是市中心极其稀缺的地块(多属商业用地),如今年成交楼板价超过6万元的上海南京东路“163”地块;另一种是“总价地王”,其主要特点是地块很大,其次才是单价较高,如今年7月以92亿元成交的长沙新河三角洲地块占地1177.8亩,10月以62.9亿元成交的天津津南区地块,占地273万平方米。而几千亩、上万亩的超级大盘也并不少见,尤其是在二三线城市。

 

大盘开发的好处远没坏处多,不仅不利于国家集约用地的政策,而且容易导致大型开发商囤地、区域性市场垄断、间接推高房价、诱引官商勾结、土地出让金滞缴等不良后果。但其生命力为何这般顽强?一个巴掌拍不响,因为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双方皆有利可图。大幅出让土地,地方政府可以在公建配套上懒省事、在财政收入上集中来钱、在招商引资中增加筹码、事情搞大了更容易权力寻租等,开发商则可以低单价拿地、中长期囤地、边开发边改规划、拖欠部分出让金等。

 

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真正抑制大盘开发,只有拿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说事,其中前者是工作重点。只有切实抑制地方政府大块卖地的冲动,才能从源头上予以清肃。目前一线城市出让大幅用地的情况已不多见,而中西部的二线城市和全国范围的三四线城市,依然涌现出很多上千亩的大盘,这跟当地政府急于吸引外地大型开发商有关。分析碧桂园新增的土地储备就可明白,其中千亩大盘位多于重庆、湖南、湖北、安徽、内蒙古等省市的二三线城市,在这些中西部地区,拿地的竞争程度远没东部中心城市激烈,而开发商与当地政府谈判时就能处于有利位置。

 

对此,国土资源部和九大地方国土督察局应有效发挥管理和监督职能,可以针对住宅项目划定具体的出让规模标准,比如占地规模一般控制在30公顷以下,超过者须经省级土地部门批准,超过50公顷的项目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超过80公顷以上地块严禁出让。而上述国土资源部所谓的“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有些模糊,事实证明,很多政策如果国家部委不加以具体界定,到了地方政府那里,也就只能听听“雷声”了,眼下关于紧缩房贷的“第二套住房”标准的争议,即是明证。

 

另外,还须进一步健全土地一级开发制度。虽然国土资源部曾出台规定,经过一级开发后的土地,必须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二级开发权的出让,但事实上仍然存着一级土地运营商开发大片用地之后,直接或间接地继续从事二级开发,这样客观上为大盘产生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我国的一级土地开发权大多被国有企业控制,部分政府色彩浓厚的地产开发企业握有很大的自主权,由地块的一级开发转向二级开发的过程中,相关操作环节透明度不高。中央和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应该严格限制大片土地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由一家或几家企业“通吃”的现象,也应杜绝部分地方政府直接向二级土地开发商出让“生地”的做法。

 

王志纲“城市运营”理论最火的时候,也是大盘最受欢迎的时候。在城市化起飞阶段,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来得轰轰烈烈些似乎也无可厚非。但时局变得可真快,“坚守18亿亩耕地底线”一道“铁令”,注定中国房地产业进入精耕细作阶段。是该和大盘说BYE-BY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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