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食色空间 订阅
相关博文
内容读取中…
推荐博文
内容读取中…
谁看过这篇博文
内容读取中…
字体大小: 正文
简单之极美味之极--无敌好味高升排骨 (2007-11-15 20:14:36)

 
人们常说,因为一个人而喜欢一个城市,或者,因为中意一个城市而喜欢那里的人。这话放我这,就可以改成:因为吃而喜欢上一个城市。所以不管别人认为广州有多吵杂,我还是十分留恋那里,原因就是,那是一个可以将食物化腐朽为神奇的地方,即便是很普通的材料,经过广东师傅的料理,都有让人食过不忘的功力。
 
但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搞明白,在广州吃过的所有排骨都是小小的,如果排骨也有尺码,就好比S码的排骨那边居多。到了北方,清一色的变成L码,或者更大些的XLL码,呵呵。
 
在20岁之前,一直不喜欢吃排骨。念书那会,屋里的姐妹有一个头高大的,每次从食堂打排骨回来,总是步履轻盈,一脸灿烂,不用说,那闺女是中意排骨的。N年过去,她却真的从一身婴儿肥变成清秀的排骨女郎了,慨叹人生嬗变的闲暇,也奇怪早前怎么没发现排骨居然也可以这么好吃的,呵呵。
 
排骨的滋味,在于它很坦率也很大气,暴露的优雅彻底,却不过分油腻,吃的时候,又可以光光的只剩一根骨头,没留半点咀嚼的麻烦跟拖沓,干净利落,绝不豁皮。
 
前阵在市场闲逛,遇到如此堪称M码的排骨,当即被迷到,直接拎了那扇,要求老板全部拿下,呵呵,真是不怕虎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吃友 取了其中一部分煲了汤,一部分红烧,剩下的这些做了高升排骨,所谓高升,就是:1酒、2醋、3糖、4生抽,材料加放步步增加。这个做法,非常简单,但做出的排骨味道奇好,软嫩香滑细致入味。那些如我当年不爱排骨的,不妨一试吧。 
 
1、主料:猪小排一斤半;

 
2、热锅温油,入排骨,煸炒2~3分钟; 

 
3、肉有些泛金黄色就可以了; 

 
4、加1大勺黄酒、2大勺米醋、3大勺白糖、4大勺生抽、5大勺水,佐料刚刚及齐排骨就可以;旺火烧滚,转文火焖30分钟左右; 

 
5、看汤汁收到挂住排骨就可以了,酥烂嫩滑,一吃就知道它这名儿真不是盖的。 

  
 

 

 

YOYO的食色略影 Entry link:

(单击图片可浏览详细日志)

 

 

 

YOYO在阿邦的汤粥总荟----靓汤美粥轻松做,分享美味好生活!

 

 

评论(0)| 阅读 (0) | 收藏 (0) | 分享 | 打印 | 举报
评论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匿名评论(无需注册)
验证码:看不清楚数字吗?点击这里再试试。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95105670 提示音后按2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