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方谈的蛮愉快。
一小时后,走出南洋中心,旁边的维多利亚港波光粼粼,丽日和风。
我对向雪怀说:大陆人长期处于封闭状态,我回去放一把火。
回到广州后,我报采访选题给《舞台与银幕》老总,老总不置可否,我欲转发其它报刊,无人感兴趣。
我与李海鹰、王文光、许建强、刘志文等作曲家关系相当密切,我向他们灌输CASH经验,他们很感兴趣,仔细问清每一个细节。
内地当时有音协,但那是废物,对流行音乐创作人只会打压毫无帮助。
其时音乐人的稿费特低,施光南“十五月亮”十六元的故事,是真实的写照。
我多次耸恿音乐人“起义”,向唱片公司争利益。
终于,有一天,他们真的“起义”闹事。
1990年的某一天,一班音乐人集聚在太平洋影音公司十楼商讨提高歌曲歌词创作稿酬事宜。
这一天,李、王、许、刘、解承强、张全福、毕晓世、陈珞、王刚、陈小奇等广东乐坛的名角腕儿悉数到会,列席的媒体代表总共四个,三公一母,羊城晚报黄兆存,南方日报江明、广州日报陈丹苗,还有我。
我在会上简要讲述了CASH的做法。
音乐人们七嘴八舌,都争着嚷“我们写一首歌才十几二十块,太亏了”。
那么,应该提价多少才OK呢?音乐人们心里没谱。开头有人说一百,接着有人大声说二百,声音越来越高,价码也越弄越高,竟然五百、八百到一千。
我晕。
音乐人十个有九个是非理性,神经质的,一旦疯起来,全无理性逻辑无言。
我望着组织者刘志文。刘时任太平洋副总,德高望重,是众人的大阿哥,说话有份量。
刘志文咳了几声,扯扯喉咙,淡淡然说:兄弟们别越扯越走样,要有个谱才行。
我趁机说:一百左右比较合适,以前是太低,但一下子升高,唱片公司还要有个适应过程。他们不接受,双方难下台。
终于,大家意见归一,定为一百元一曲或一词。
这是建国以来音乐人首次“起义”,打破过去词曲创作不值钱的旧框框旧稿酬标准。
这把由南方煽起来的火,及后蔓延到北京,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一年后,《愿你把心留》(晚秋》)曲版权卖给香港,许建强出的最高价是一千元(底线五百元),我向港方建议六千元,成交,创下全国歌曲版转让最高价。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