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的逗号,很逗,还很深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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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博文说到英国孩子滥用惊叹号(Exclamation Mark),其实这也不是小学生的问题,在说英语的人中间有不少人在写email或者短信时喜欢写一连串惊叹号,以至于网上有人解析超过一个惊叹号后其他惊叹号到底是什么含义(简单地说,超过三个以上都属于缺心眼子):
不光是惊叹号有好多人滥用,就连逗号(comma)也是很容易出错的。昨天的国际先驱导报上就有一篇题为The most comma mistakes(作者Ben Yagoda)的文章,文章中一开头给出这样一个例句:
I went to see the movie, "Midnight in Paris" with my friend, Jessie.(俺和朋友Jessie去看了电影《午夜巴黎》)
一般来说,这个句子中的两个逗点都属于误用。因为,如果一定要这样用这两个逗号的话,那么这句话隐含的意思是:《午夜巴黎》是世界上唯一的电影,这当然是荒谬的;而Jessie则是“俺”世上唯一的朋友,也未必确切。
所以这个句子的正确写法是去掉两个逗号,如下:
I went to see the movie "Midnight in Paris" with my friend Jessie.
如果您还不理解的话,请看另一个例句:
I went to see Woody Allen's latest movie, "Midnight in Paris," with my oldest friend, Jessie.(俺和我最老的朋友Jessie去看了伍迪·艾伦的电影《午夜巴黎》)
这个句子中的俩逗号用得恰如其分,因为《午夜巴黎》是伍迪·艾伦最新的电影,是唯一的;而Jessie是“俺”的老朋友之最,也是唯一的。
你的,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