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大师傅斯年说过:“余尝谓中国学者之言,联想多而思想少,想像多而实验少,比喻多而推理少。持论之时,合于三段论法者绝鲜,出之于比喻者转繁。比喻之在中国,自成一种推理式。如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前辞为前提,后辞为结论,比喻乃其前提,心中所欲言乃其结论。天之二日,与民之二王,有何关系?”(《中国学术思想界之基本误谬》《新青年》第4卷第4号,1918年4月15日)这里,傅斯年先生一针见血点出了中国学人的一种思维定势,习惯用形象的比喻代替严格的推理。作为中国人,本人的思维也难逃傅先生的所言的“推理式”,今天就用类似“天无二日,民无二主”的逻辑来揭示“非洲黑人‘不聪明’,中国作家不会外语”之间的联系。
“非洲黑人‘不聪明’”、“中国作家不会外语”本是两个不同的命题,不久前分别由两个外国学者所提出。第一个命题的发端者是因发现DNA双螺旋结构而获得诺贝尔奖的美国科学家詹姆斯·沃森(James Watson),而第二个命题的引入者是德国著名汉学家、波恩大学汉学教授顾宾(Wolfgang Kubin)。沃森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他“对非洲的前途天生悲观”,因为“我们所有的社会政策都基于这样一个设想:非洲人的智力与我们相同,但所有试验都表明并非如此”。他说,人们有一种自然的愿望,认为所有人应该平等,但“那些和黑人雇员打交道的人发现事实不是这样”。顾宾认为,如果要分1949年以前和1949年以后的中国作家的话,我们会发现,中国1949年以前的那些作家,他们的外语都不错。张爱玲、林语堂、胡适,他们都能够用外语写作。有些作家两种外语都没问题,比如鲁迅。但1949年以后基本上找不到一个会说外语的中国作家。所以当代中国作家不能够从另外一个语言系统看自己的作品,也根本没办法看外文版的作品。因此,中国作家对外国文学的理解和了解是非常差的。1949年以前,不少作家认为,我们学外语会丰富我们自己的写作。但现在的中国作家可能会说,外语只能够破坏我的母语。
那么这沃森命题和顾彬命题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我在非洲科特迪瓦的时候,有一次与美国使馆一位白人参赞聊天。我问他美国主管非洲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是黑人还是白人。他认真地想了半天,老实地回答我说他记不清楚。他解释说,他当然见过这位助理国务卿,只知道这是他的上司,没有刻意想到他的肤色。我接着问是不是在他的潜意识里是不是黑人一旦成为老板就成为主流社会的一员,不再是一般人心目中的黑人了?这位参赞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算是默认了。我于是恍然大悟:既然所有出人头地的非洲人往往不再被认为是黑人,那么剩下的黑人当然只有被指认为愚笨的份儿了。
读到这里,各位能否猜出我将如何证明“中国作家不会外语”是一个公理呢?我们先举几个中国作家的实例。著名作家余华的父亲曾经对余华上大学满怀希望,但1978年高考恢复考英语后,希望就更渺茫了,因为余华之前压根儿没怎么学过。据采访余华的记者描述,在说“英语”的“英”字时,余华“英”了半天,发音不准。已故著名作家王小波是懂一点英文的,而且还曾赴美留学。据王小波的哥哥回忆,“小波聪明,数学和统计学的功底比经济系一般学生强,一度想跟我在图兰大学数学系念统计,我帮他找教授,递申请材料,希望能申请到奖学金。对当时的中国学生来说,像图兰大学这种私立学校,虽然有名气,但是每年2万美元的学费足以让没有奖学金资助的学生望尘莫及。而且在这里,只有学英语专业才好找工作,也能偿还得起当初借的学费。但是小波的英文太差,最终没有得到资助。”另一位超重量级作家也在美国呆过,据他自己描述,“我到美国之后因为英语不行,就去和大量的中国人接触,这些人很多都是我过去在国内就认识的……我认识的一些作家现在也在美国生活,我个人认为他们在美国基本上都没有写出更好的东西,我感觉他们的语言和文字的能力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比如说我所认识的作家阿城,他在美国为了保持自己文字的纯洁性,在那里呆了八年也坚持不学英语,他的这个努力还算好,但是也有点过分艰辛了。而有的作家在美国干脆就干起别的事情了。”
请各位注意王朔“有的作家在美国干脆就干起别的事情了”这句话,虽然他没有明言,但是我们还是可以揣摸到这些“干脆就干起别的事情”的作家们或许是英语还可以。正如出人头地的黑人就不再被视为愚笨的黑人一样,那么会说英语的中国人既然有了英语这个生存技能和由此带来的其他机会也不会死守着作家这个行当,那么还在当作家的人自然都不会说英语了。
日前那位发表“黑人不如白人聪明”的沃森先生已经对他的言论表示了“表示毫无保留的道歉”,他说:“对那些从我的言论中得出非洲作为一个大陆在基因上低等结论的人们,我只能表示毫无保留的道歉,这不是我所想说的意思。在我看来,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认识没有科学依据。”
如果说黑人不比白人笨,那么中国作家是不是也可以学习点外语呢?未必。“童话大王”郑渊洁这样解释他为什么拒绝学习外语:“我是鼠目寸光的人,沾沾自喜不费吹灰之力就天生拥有的母语,优先拿出自己的全部精力用母语挣钱养家糊口。这个道理比较浅显,使用已经拥有的语言谋生,比另行耗费精力学习另一种语言要占便宜,这叫捷足先登。我使用母语已经能够养家糊口,倘若哪天我利用母语挣钱的能力山穷水尽,我自然会学习外语。但是问题来了,世界上每五个人中就有一个是说汉语的人,如果使用母语汉语都挣不到钱的人,说外语挣钱的能力会逾越外国人?概率不大吧。看到那么多人放着母语资源不用,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学习外语,我就窃喜。最好所有中国人都总动员学习外语,这样,所有汉语的盈利权就都归我了。特别是看到家长们不遗余力地让自己的孩子学习外语,甚至不惜以牺牲孩子掌握母语为代价,我就清楚我独家使用汉语挣钱的优势将持续到我的下一代,我的儿子也不学习外语,我甚至怀疑他是北京唯一不会外语只死守母语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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