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1993.08.20)彻底的承包制是私产制

(1993-08-20 17:23:56)
分类: 五常谈经济

我不认为我的产权理论对中国的经济革命有影响力。我认为他们的领导人另辟途径,从不堪回首的经验中发现了产权的「新大陆」。不少人见到他们的经改政策与我文章内的建议不谋而合,就认为是我的「影响」,使我胡里胡涂地成为一个「意外英雄」。这可见对中国经济推断的文章大可随意下笔,说错了没有人记得,偶一命中,走起路来就十尺高、三尺阔也。

我不否认我的文章可能使中国的执政者对自己要走的路增加信心,但当他们在一九八○年左右在农村开始推行小规模的承包责任制时,我尚未发表《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那本小书。我当时对承包制不大了了,要到一九八三年我才恍然而悟,了解到完整的承包制是私产制,因为这制度可以有私人的使用权、收入的享受权,与自由的转让权。

当初,这三权——尤其是转让权——在承包制中并不明确。但到了八四年,不合法的、私相授受的承包转让,时有所闻,我就为之「拍案叫绝」。这是因为我老早就知道(见一九七○年拙作《合约的结构与非私产的理论》),有私人使用权与收入权不一定有转让权,但有转让权就在某程度上必然是三权俱备的。

中国八十年代初期的承包制对我的经济学思维有很大的影响。我意识到那与欧洲十七世纪的承包制(farm out system)很相近;在承包中交给政府的「上缴」,可算是租金;而在中国古时,交给政府的「租金」又称为「税」。有私人使用权、收入权、转让权,向政府交「税」——不是私产是什么?

很显然,比起共产制,承包制可以节省交易费用而增加生产活力。所有权并非私有——但这是不重要的。到了一九八六年时,我对工商业之非土地的资产没有所有权感到困扰,因为这些资产可以贬值,或被偷走,在责任的界定上,没有所有权就会增加交易费用。因此,我认为城市的工商业改革会比农村的改革远为困难。为了深入理解这困难,一九八七年我到北京去,在首都钢铁厂住了一个星期。此行使我意识到中国有另一个困难:国营企业不能接受私营竞争的压力,为求生存,国营企业也就要有垄断的权力,因而极力排斥、箝制同行的私营企业。

然而,在资产会贬值的承包问题上,那次北京之行使我大伤脑筋。因为当时在北京很多实行承包制的工业,政府要控制工资的增幅、投资的多少、产品的价格等等。前二者显然是基于资产会贬值,政府恐怕资产所值会因承包而急速下降,到后来「承」而不「包」也。

一九八七年末,美国买汽车的例子使我看到曙光。在美国好些地区,人们买汽车,向银行借钱,车子的所有权是银行的,但车子其它所有的权利都属于车主。汽车是会贬值的,车主没有所有权也行得通,车子仍然属于车主的,但车主要为车子买保险、供车会。

问题看通了,我就建议在工、商业上,中国要推行「彻底」的承包制。这是说,政府对企业估计一个资产净值之后,只要该企业能按期向政府上缴一个以低利率计算的资产净值百分率,政府就什么也不用管了。如果企业不事振作,付不起上缴,那么政府就收回成命,拍卖可也。

后来杨培新与厉以宁先后到港大作访问学者,前者是承包的倡导者,后者是股份先生。他们之间是君子和而不同。我对他们二人都很欣赏,但我不认为他们有什么不同之处。在他们访港大时与我的研讨中,我能更深入地理解中国的问题,也因而更能肯定我此前所发表的关于承包与股份制的观点是对的。

首钢之后,我就认为彻底的承包制是发行股票的重要基础,因为这制度使企业清楚地脱离了政府的参与,但企业往往因为过大而不可以独占,所以要用股份制来促成私营企业的运作。香港人所说的上市公司「私有化」是指独占,但没有政府持有实权的上市公司,不管股东多少,还是私产。私产是不需要独占的。

今天,中国的许多任务商业承包,还不够彻底,所以在某程度上仍然算是国营的。这些企业推行的股份制,其权力界定与正式私产股份制还有一段距离。但整体上说,它们是越走越近,私产股份制呼之欲出矣!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