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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名青少年为取乐从路边向车辆掷出混凝土块,导致邢丹遭遇不幸的消息,还在耳边,安徽又出现类似事件,老实的16岁初三男孩小波为好玩,在天桥上朝高速路的车扔石块,一轿车内的男婴被石块砸死。(江淮晨报4月23日)
有舆论还在分析石块砸死人,颇有些蹊跷,这种分析本身,就是一场悲剧。有基本科学常识者,当明白,高速行进的车辆,遭遇一小块飞来的石头,就彷如遭遇子弹,那是十分危险的。而青少年学生,以“向车扔石头”为乐,发生在我国义务教育普及率高达99%的今天,更暴露出我国教育的严重缺陷。
记得我在上农村上小学时,这种情景也经常发生。在上学、放学的路上,有学生就拿着路边的小石头朝拖拉机扔,相互比看谁扔得更准,当然大多时候,这种行为被拖拉机司机发现,司机停下车来抓这些捣蛋鬼,抓住就狠揍一顿,但大家并不吸取教训。
朝车扔石头的孩子们,感受着击中车子的“乐趣”,他们并不知道这种行为会带来多大严重后果,不知道这有可能酿成车祸,会给坐在车上的人带来生命危险。在他们眼里,行进的汽车只是一个靶子而已。
问题是,老师、家长们耐心地告诉过孩子们这些吗?告诉过他们“向车扔石头”这种做法,是会带来严重的伤害结果的吗?——学校是否在科学教育中,给孩子们演示过物体碰撞的结果?是否告诉学生,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不管是否击中汽车,因为这种行为会带来可以预知的严重后果,无疑是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而且,虽然汽车是物,但坐在里面的是人,朝车扔石块,就是朝人扔石块,这是故意伤害行为。另外,是否引导孩子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假如自己在车上,被他人用石头击中,会是怎样的结果,会有怎样的感受?是否将这类事件作为案例,在学生中进行教育?
有的学校也曾在教育中,给学生讲过人与车的关系,但遗憾的是,却采取的是不讲道理的方式,比如,在乡村学校中,学校要求学生见到过路车辆,马上停下,行注目礼或者敬队礼。这种做法,据说在乡村很管用,减少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但是,新的问题也随即产生,学生们并没有习得交通规则意识,倒是对挑战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很来劲。“向车扔石头”,就这样,给学生们带来敢于“挑战”的“乐趣”。这是没有正常秩序构建的结果。
不伤害他人,尊重每一个生命,做一个守法的公民,这是孩子上学的第一课,就应该逐渐培养的意识。如果孩子到了初中,居然还不明白向车扔石头的危害,不清楚这是对他人的伤害,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以违法犯罪的行为作为乐趣,而且,这样的孩子还在平时被认为是老实的孩子,这是应该引起全社会对教育的反思的。“向车扔石头”取乐,反映出在我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中,科学教育、法律教育、生命教育和公民教育,均严重缺失。这是需要全面补上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