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保障非户籍人口平等受教育权的长效机制
(2011-03-17 07: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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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14日召开的上海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传出消息,“十二五”期间,上海将以常住人口而非户籍人口为基数,并考虑各学段生源波动特点,形成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的机制。“十二五”期末,上海将实现学校教育资源的布局与人口分布结构相适应,基本满足常住人口适龄子女的教育需求。(东方早报3月15日)
这是上海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模式的重要转变,这一转变意味着,上海的基础教育,将不再以满足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子女的需要为出发点,而是将保障所有常住人口适龄子女的基础教育需求为发展目标。这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求学问题的长效机制,以及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8年,上海常住人口总量达到1888.46万人,比上年增加30.38万人,增长1.6%。其中,户籍常住人口为1371.04万人;外来常住人口为517.4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由上年的26.9%上升到27.4%。常住人口中,出生16.66万人,出生率为8.89‰;其中,户籍人口出生9.67万人,出生率为6.99‰。有关资料显示,外来常住人口以及出生人口数,有一步增长的趋势。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基础教育资源再以户籍人口为基数配置,必然出现配置严重不足的问题。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如果在学校(园)的设置、教师的配置上,仅仅考虑户籍人口的适龄孩子,那么,非户籍人口的孩子,在哪里上学、入园呢?而就是解决,也将由于没有长效机制做保障,而可能存在资源短缺、保障不力的各种隐忧。
“十一五”期间,上海在保障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子女求学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通过优先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等方式,实现了47万余名农民工同住子女全部享受免费义务教育,至2010年秋季开学,共有47.05万名农民工同住子女在沪接受义务教育。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事先没有将非户籍人口适龄子女的求学问题,全面纳入规划,在教育资源配置时加以考虑,教育部门在解决他们的求学问题时,就难免处于被动与救急状态。曾经有教育官员说,到了这些孩子要上小学时,突然出现在你身边,马上就要解决上学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国家规定的以“流入地为主、公办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的落实,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中的义务教育已经基本不成问题,但由于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一些地方政府没有积极性,这一问题也不时反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求学时,不时吃闭门羹,或被要求交择校费、借读费,要长远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省级教育经费统筹,探索经费跟随学籍走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而另一方面,则需要地方政府改变教育资源配置模式,主动考虑将非户籍人口子女,纳入规划。因此,上海的这一做法,值得在其他地方推广。
当然,从教育公平角度看,仅仅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的义务教育,还远远不够。根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还应进一步探索他们接受义务教育之后的当地升学问题。此前,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两会期间表示,将以上海、北京两地试点探索解决这一问题。为此,以常住人口为基数来规划教育发展,当不仅仅停留在学校资源配置上,还应深入到扩大教育公平的其他领域、其他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