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高考试点,有地区申请吗?
(2010-12-21 06: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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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针对“前一段时间有家长向北京市教委反映放开非京籍学生在京参加高考”的问题,北京市教委新闻发言人线联平16日时回应说,教育部规定高考以户籍为主要报名地点,北京市目前仍按照这一政策来落实安排非京籍学生的高考问题。今年在高考报名当中北京仍然按照这个原则落实。(新京报12月17日)
这无疑给渴望得到解决结果的家长一盆冷水——上月25日,9名在京外地家长代表及1名志愿者带着一万余名在京外地家长的签名,递交给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建议北京出台临时措施,允许外地考生在京报名,参加2011年高考。同时,呼吁解决外地借读生的高考资格问题。当时的媒体报道显示,有关部门已接收了家长的《呼吁书》。
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亮点”之一,也被列为今年教育部提出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点内容之一。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曾表示,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到的制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主要是指参加高考的办法。今年有望正式启动相关办法的调研,具体办法10年内可能出台。可以说,《教育规划纲要》的描述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的表态,让这一困惑教育公平的难题,有了解决的希望。
但是,调研是不是已经启动,却一直没有明确的消息。但最近接连传来的教改试点消息,却似乎传递了一个信息:异地高考这一教改试点,没有被列进十大改革任务,也无地方申请试点。根据报道,改革试点十大任务包括: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投入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从这10项改革任务分析,异地高考试点难以纳入其中任一项。而在2月16日,教育部已公布了第六批全国教改试点地区名单。(新京报2月17日)
另外,教育部曾有说法称,异地高考试点工作,由各地“自行提出”,经审批后实行。以此分析,不列进改革试点任务也可以理解。那么,有地方“自行提出”异地高考试点吗?如果没有任何地方提出,教育部门如何推进呢?
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点内容之一”提前夭折,笔者不敢通过这有限的信息妄自推断,尚需有关部门进行权威确认。需要指出的是,早在国家教改进行试点申请时,笔者就指出,像异地高考这样的改革试点,涉及地方既得利益(本地考生的实际利益),需要高考改革配套,还要协调与各地的关系(比如招生指标的划拨,试卷分数的折算),由一个地方“自行提出”来试点,是很难完成的,这需要国家层面的推进。是不是地方政府部门也认为此项改革错综复杂,所以不该申请、接手,不得而知。
不管这一改革试点,究竟遭遇怎样的困难,以笔者之见,都不能放缓改革的步伐,而应该从国家层面启动调研,并选择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地区,进行试点。不然,教育改革就将给公众留下不敢啃硬骨头、不敢动真格的印象,影响公众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信心。事实上,只有教育改革啃下这些涉及既得利益广泛、难度极大的改革领域,才有这次为期10年的教改的成功,才能真正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