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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利益格局不破,择校乱收费难治

(2010-11-03 07: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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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11,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教育部表示,各地要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是教育部官方首次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教育部表示,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新京报112日)

 

    早在去年1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就取消了义务教育择校费、借读费,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择校费、借读费借“捐资助学费”等名义遍地开花——不少学生家长“被自愿”捐款。就在一个多月前,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还针对这种实际情况,考虑立法“规范”捐资助学费,拟在《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条例中明确,学校应当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向社会公布,学生根据实际标准进行缴纳。

 

    结合这样的现实背景,来分析教育部的《指导意见》,就难言乐观。事实上,关于择校费等乱收费问题,有关部门已经治理了多年,发布了诸多禁令,但至今这一问题,还严重存在。究其原因,治理择校费等乱收费,表面上看态度十分坚决,但实质上,并没有针对问题的根源。

 

    教育部在《指导意见》中称,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那么,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哪些人是收取择校生的获利者?谁来切断?怎样才能坚决?对于收取择校生的获利者,普遍的看法是学校。其实不然,在国家有关部门已严禁收取择校费等费用的情形下,学校能“顶风作案”,不是其胆子大,而是背后有人撑腰,这就是学校的直接上级管理部门,以及围绕择校的权力、利益链。可以说,在择校中,教育部门和权势人物是最大的获利者,于教育部门而言,可以通过收取择校费进行创收获得“办学资金”,从而减少对学校的投入,此前北京海淀区就曝出学校通知家长把捐资助学费交到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再和学校分成的新闻;另外,择校也是教育部门的宝贵资源,因为有择校,所以才有各方诸侯找上门来,这也就让教育部门感觉良好。于权势人物而言,择校非但体现权势的重要,也是现实的利益,前不久吉林省总督学贪污腐败被查处,其基本的敛财手段,就是批“条子”,而众所周知,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每到升学季,好学校的“条子”是堆积如山,这代表着多么庞大的权势与利益之网!

 

    谁来切断这些利益?从近年来的治理择校费招数看,几乎都是通过政府部门,而治理的手段,也大致相似,就是每到升学时,发通知严禁。这种靠既得利益者严禁自身获利的治理逻辑,能得到的效果,可想而知。最终,也就出现了“立法”规范择校费变身捐资助学费,教育部门帮收捐资助学费等教育景象。

 

    以笔者之间,如果真要坚决切断利益,应该赋权给老百姓,由老百姓来切断。择校费等乱收费有两大生存土壤,一是教育投入不足,且教育投入模式不科学、不合理,二是家长在学校的不合理收费要求面前,考虑到孩子的升学以及未来的求学,大多只有被迫接受。这两者都是因为受教育者地位低下,没有属于自身的权利。对于前者,监督政府部门依法保障教育投入,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应有社区教育委员这样的机构,该机构有权决定当地的教育投入预算,并要求政府部门按预算拨款,对于不履行拨款职责的政府部门及相关人员,有权问责,提请人大机构进行罢免;对于后者,要避免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应有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管理,在事关收费等学生事务问题方面,家长委员会有权知情、表达并参与决策。

 

    观察我国教育的管理和学校的发展,上述两大维护受教育者权益的机构的缺失,是根本原因。我国教育投入水平为何一直很低?我国办学质量为何一直难以提高?当下的家校矛盾冲突为何加剧?教育乱象为何不断上演?刨根问底,就在于行政机构所说了算。事实上,依照我国的现实国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并不如官员们说的那么难,之所以难,是他们想方设法,维持这种格局以谋求自身的最大利益,而在真正该作为处不作为。

 

    从教育部的《指导意见》中,我们读到的还是熟悉的过往熟悉的字眼,依照这些熟悉的招数,不要说三五年后择校费等乱收费得不到治理,恐怕这会一直是困扰我国教育发展的难题。其实,在我国《教育规划纲要》中,对政府对学校的管理以及学校民主管理,已有明确规定,即“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那么,为何不落实《纲要》,从解决根本的权力—权利关系入手,去改变当前的教育利益格局,打破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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