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笔记》之六百九十二
风之子原创
今天要更正一个重大错误,我的。一直以来,因为受到那个贾宝玉看见薛宝钗雪白的膀子很冲动的细节的影响,以及贾宝玉在性方面的不检点行为,我以为贾宝玉和薛宝钗在婚后是有性的(参见拙文《贾宝玉薛宝钗的婚姻是无性婚姻吗》),进而认定刘心武先生以富察明义的那首诗来认定贾宝玉和薛宝钗无性是没有根据的。
在这里我要申明,我依然认为刘心武先生以那首诗认定贾宝玉和薛宝钗无性婚姻的论据是错误的(参见拙文《为刘心武红学研究纠正一个错误》),那首诗写的其实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儿时经历和感情经历,不是写的贾宝玉和薛宝钗,这个我依然肯定。但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到第七十六回,当我折过头来梳理八十回以后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乃至整个贾府和小说的走向时,我渐渐也觉得贾宝玉和薛宝钗应该是无性婚姻才更为合理一些。依据如下:
第一,我曾经推论过,至前八十回结束的时候,林黛玉十六岁、贾宝玉十七岁,薛宝钗十九岁了(参见拙文《红楼梦76回人物年龄及时间跨度》),即便,八十回以后,小说节奏加快,贾元春很快就难产而死,紧接着贾母死,那么,王夫人要料理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的事情起码也得一年以后,这是最基本的,也就是说,贾元春死和贾母死后一年左右,那个时候,林黛玉十七岁,贾宝玉十八岁,薛宝钗二十岁。为什么这样说呢?
1.因为如果按照重孝的话,贾宝玉,至少贾宝玉是要守孝三年的,三年之内是不能娶亲的,那么三年之后林黛玉十九岁、贾宝玉二十岁,薛宝钗二十二岁,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者说明白点,薛宝钗等不起;
2.贾府被抄也不可能等到贾元春和贾母死了三年以后。
第二,但是,这样一来,问题出来了,贾宝玉在贾元春和贾母死后这三年,怎么可能结婚的?
1.小说第六十八回王熙凤说贾琏偷娶尤二姐时曾这样说过:“国孝一层罪,家孝一层罪,背着父母私娶一层罪,停妻再娶一层罪.”虽然后面两层罪不会有,但前面两层罪,如果贾宝玉在贾母和贾元春死后三年之内娶亲是会有这样的罪责的,这是无疑的。
2.好在,还是王熙凤给我们开出了良方。第六十九回,王熙凤为了把尤二姐名正言顺的骗进荣国府,是这样跟贾母撒谎的:
凤姐听说,笑着忙跪下,将尤氏那边所编之话,一五一十细细的说了一遍,"少不得老祖宗发慈心,先许他进来,住一年后再圆房."贾母听了道:"
这有什么不是. 既你这样贤良,很好.只是一年后方可圆得房."
为何是一年之后才准圆房呢?因为当时是一个老太妃死了,还有就是贾敬死了。
3.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贾母和贾元春死后的这三年里,贾宝玉其实也是可以以“冲喜”的理由结婚的,但是,只能结名义上的婚姻,不能同房。
第三,如此,就清楚了,也就理顺了,那就是:
1.就在贾元春和贾母相继死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王夫人开始以林黛玉快十七岁了、又是外戚为由,商议林黛玉的婚嫁之事,其实她着急的是薛宝钗已经快二十岁了,等不得了;
2.这样一来,林黛玉就是死路一条了,紧接着就是林黛玉的自缢而死;
3.林黛玉死后半年不到,也就是贾母、贾元春死后一年左右,王夫人将计就计,以林黛玉死为由,指出贾府最近太霉了,要“冲喜”,确定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姻;
4.但是,这种婚姻,是结婚不同房的婚姻。
这就是贾宝玉和薛宝钗结婚问题的比较合理的解释。
第四,这样一来,贾宝玉和薛宝钗就注定是无性婚姻了,为什么?
1.于情于理(贾宝玉对林黛玉的情和薛宝钗的守(不同房)礼伤(林黛玉)情),贾宝玉和薛宝钗结婚,都只能是有名无实了,不能同房;
2.紧接着,贾宝玉和薛宝钗结婚估计不到半年,也就是贾母、贾元春死一年半、林黛玉死一年后,忠顺亲王的告状开始了,皇帝下令了,贾府被抄了,贾宝玉进狱神庙了,薛宝钗跟王夫人在一起,夫妻分开了;
3.狱中,贾宝玉依然牵挂林黛玉的棺椁,央求北海郡王将林黛玉的尸骸葬于查封的大观园桃花树下花塚之中(参见拙文《林黛玉之死的另一个秘密》);
4.等贾宝玉释放回来,经历过种种波折的他面对残酷的现实,终于大彻大悟了,决定出家(参见拙文《何谓贾宝玉“悬崖撒手出而为僧”》)了,注意,这个时候,依照礼法也好,忠于感情也好,贾宝玉依然不会与薛宝钗有性关系,直到出家。
这样一来,事情就清楚了,却原来,贾宝玉和薛宝钗真的是一段无性婚姻呀。这样一来,更显得贾宝玉的忠贞和决绝,也更显得薛宝钗的悲惨和凄苦了,这也为她后来回到薛家埋下了伏笔(参见拙文《查抄大观园暗示薛宝钗最终归宿》、《揭秘薛宝钗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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