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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真理与邪教犯罪(2008-04-04 06:41:10)
标签:宗教 绝对真理 邪教 文化 分类:宗教
    前几天,俄罗斯有一个报道。一群相信世界末日即将来到的人,躲在一个自己挖成的洞穴里。他们从2007年11月开始进入洞穴,计划一直要等到2008年5 月,世界末日过去之后才肯出来。最近天气变暖,雪水融化流入洞穴,他们很可能会被活活淹死。但是,他们拒绝走出山洞,他们威胁说,如果外面人进来,他们将引爆煤气罐。并且,他们还开枪阻止试图硬行闯入的救援者。俄罗斯的救援人员只好用抽水机,往洞穴外抽水。这种事情说起来让人哭笑不得。如果抽水都不行,强行把他们拉出来,也许还算侵犯人权,也许他们真的会引爆煤气罐。如果让他们享受自己的信仰自由和人权,也许只能事后收集他们的尸体。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新的邪教组织。

    人类历史上,各种各样的宗教层出不穷,其中有一些,被人称为邪教。既然有邪,那就有正。那么所谓“正教”又是什么呢?现在的一些“正教”,在历史上其实也是“邪教”。因此,历史上很多宗教的正、邪之分,其实是势力强大者对弱小者的判决。对于现代来说,世界上很多地方,宗教在世俗社会的作用不像古代那么大,因此,基于信仰自由的原则,对于不同的宗教,就不能轻易冠之以“邪教”的头衔。在现代社会,“邪教”一般是指那些导致残害生命的宗教。

    有几个近现代的邪教,令人毛骨悚然。例如美国的摩门教、人民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欧洲的太阳圣殿教,以及从中国转移到美国的法什么功等。他们展现给正常社会的共同之处在于,在教主洗脑作用下,对于信徒或信徒以外的人,随意剥夺人们生命的权利。但是,我们光看到邪教残害生命的灾难还不够,还应该深入了解一下这些邪教的共同本质。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让人们尽可能地避免落入邪教的控制。

    上述几个邪教确实都有共同的特点。第一,他们只信奉唯一的神,例如上帝、耶稣;第二,他们都宣扬世界末日,而且宣扬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第三,他们都痛恨私有财产;第四,精神领袖或教主都唯我独尊。在这几个特征中,除了私有财产外,其它几个都涉及到一个根本问题:他们自认为自己掌握了绝对正确的真理。当他们的绝对真理与现实不符的时候,他们便采取最激烈的手段与现实对抗。由于有了世界末日,那么,谁都难逃一死。如果世界末日即将降临,邪教指引的方法,不管是杀掉自己还是杀掉别人,名义上都是为了摆脱苦难,获得永生。因此,在所谓永生天堂的迷思下,他们都容易践踏现实的生命。

    绝对真理是一个非常容易迷惑人的概念。讨论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哲学问题。这里只说一下绝对真理的危害。由于相信绝对真理,与绝对真理不符的一切便都成为对立面;由于认定自己掌握了绝对真理,与自己意见不符的人便都成为敌人,或者是次等的人;为了捍卫和推行绝对真理,任何手段都变得高尚,为了“崇高” 的目的,可以不计较手段,即便是残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绝对真理的这种危害,不光在各种邪教那里得到体现,在社会的其它方面也经常出现。例如,基督教对于犹太教的几千年迫害,十字军东征等。当年法国大革命的时候,自认为掌握了绝对真理的革命党人,对异己分子大开杀戒,罗伯斯比尔最终也上了断头台。如今,美国自以为掌握了绝对真理,瞒天过海,强行攻打伊拉克,已造成至少200万难民。

    各种邪教组织的参与者,并不都是文盲。现代社会邪教组织的成员,有医生、律师、工程师、科学家等等。他们参与邪教组织,成为受害者,或者成为伤害他人的凶手,不是因为无知,而是因为接受了绝对真理的概念,并相信自己找到了绝对真理。这种精神状态,结合他们对现实社会的不满,立即使他们成为危险人物,而他们自己还觉得很幸福、很高尚。

    所有邪教组织都有精神领袖,一般称之为教主。这些教主首先都自命不凡,有的宣称自己就是上帝,有的宣称是上帝的亲戚、朋友,有的宣称自己与上帝有特殊的约定。其次,邪教教主都赋予自己拯救世界、拯救人类的“伟大”使命。他们之所以能够蛊惑人心,企图以自己的方式来改造社会,就是因为他们坚信自己发现了绝对真理。邪教教主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能言善辩,演讲功夫一流,煽动力极强。有人做过一个测试,在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不断重复的演讲面前,75%的人都会罔顾事实,接受人云亦云的结论。有些类似邪教的组织,例如传销机构,也充分利用了演讲对人的催眠作用。

    邪教对于现代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但是,现代社会并不具有事先判定邪教的方法。只要邪教的最终恶果还没有出现,它就不能被认定为邪教,而是一般都宗教。而所有的宗教都受到“信仰自由”的保护。在“信仰自由”的氛围中,所有新出现的宗教,理论上同已存在的宗教都是一样的,除了在传播范围上有所不同外,它们之间并不因为新旧而产生正邪的区别。当社会判定其为邪教的时候,常常都是残害生命的事件已经不可挽回地发生了。本文开始提到的俄罗斯邪教,如果不是被人及时发现,后果很可能也是一堆尸体。在这里我们也同样看到,如果把“信仰自由”也当成绝对真理,我们就没有理由禁止和取缔邪教。

    有史以来,杀人一般都被视为邪恶。但是,有几种情况例外。第一,法律授予的杀人权利。现在,随着全世界取消死刑的呼声,这种权利也在日益萎缩;第二,战争杀人。战争虽然有很多原因,但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战争的双方都相信只有自己是正确的。第三,为了宗教杀人。虽然在不信宗教的人看来,为了宗教杀人也是邪恶,但是,对于信仰者来说,信仰者都会共同认为,为了宗教杀人往往是崇高的。

    这些没有罪恶感的杀人行为的背后,都是受绝对真理概念的影响,都是自认为站在绝对真理一方的人,掌握和行使杀人的权力。绝对真理的概念越是强大,杀人就会越多。历史上的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对于有理智的人来说,有一个简单的判断方法:一种观念如果被强化到绝对真理的地步,离谬误就不远了,离灾难就不远了。这应该是我们事先判断邪教的一个有效办法。对于非宗教性的观念,也同样应该认识到,任何真理都有现实的生存条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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