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生校园枪击案后,一则报道迅速冲淡了32条无辜人命的血腥和悲剧。报道说,该校师生将凶手赵承熙与死难者放在一起哀悼,放飞的气球、敲响的丧钟对于被害者与加害者都是同样的待遇,显示了对于凶残的宽恕,以及人性宽容的力量。与这则消息相对应的是另一则国内的消息,杀害同学的马加爵的父母决定,不要马加爵的骨灰,只当自己没有这个儿子。这两条消息顿时让人们有了一个对于宽恕的比较,也让人们探讨对于暴力的态度。
如果我们只把目光放在具体的个人身上,就很容易产生怜悯和宽恕。任何一个罪大恶极的人,都能找到宽恕他的理由,但是,如果站在全社会的角度,有些行为就是不该宽恕的。
对于赵承熙和马加爵,这两个人都肆意杀害无辜的生命。我们可以找很多理由为他辩护,也可以找到很多他们并不一出生就是坏人的证据,还可以找到他们各自亲人的悲伤等等。但是,事实是无法改变的,他们都确确实实剥夺了其他无辜者的生命。在生命权利高于一切权利的人类共识下,这种行为毫无疑问就是犯罪,是必须被谴责的。如果我们不希望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对于这种行为就应该毫不犹豫地谴责。
面对美国校园里将凶手和被害者共同祭奠的消息,我想做一个假设,如果赵承熙没有自杀,是不是该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对于这个假设,就事论事地说,可能不会有结果。因为,也许赵承熙真的精神不正常。但是,不管赵承熙是精神健全的还是有精神障碍,对于这样一个悲剧都不应该简单地以宽恕了结。否则的话,就等于给未来的赵承熙、马加爵们事先提供了一个定心丸。如果人们只是强调社会的外界影响造成他们走上极端,而他们个人都是该被同情和原谅的,那么,对于其他遭受社会不公平待遇的人,是否等于发出一个明显的信号:他们可以不通过正常方式解决,而有理由用自己的暴力方式获得解脱?社会理性的做法应该是,用这样的事例告诉所有人,即使你有一万个理由为自己辩解,剥夺他人生命都是错的。跨过了这个界限,所有的辩解都没有用。
因此,对于赵承熙、马加爵,人们首先应该做的是对于这种行为的谴责,这种谴责不应该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宽恕也有存在的理由,但必须在谴责的下面。如今,某种舆论把宽恕放在首位,谴责轻描淡写一带而过,这种态度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在悲剧发生之后,没有遭遇悲剧的人们,还活着的人们,用宽恕表达自己人性的博大,难道就不想一想那些不能再说话的死者?我很想知道,如果子弹和斧头落在今天高呼宽恕的人们自己的身上,他们是否还会这样说。
对于罪恶的宽恕是人性伟大的力量之一,但必须是有限度的。宽恕不该被滥用。宽恕作为人类伟大的道德力量之一,不该被庸俗化。失去是非善恶标准的宽恕反而是另一种犯罪,是对依然活着的人们,是对未来的犯罪。
赵承熙杀害了32个人,人们就主张宽恕他。如果他杀害了320个人呢?如果杀害了320万人呢?按照这种没有原则的宽恕理由,是不是911的凶手也该宽恕?希特勒也该和犹太人一起被祭奠?那些说着宽恕的人,面对他人的死亡,虚伪地感受着自己内心的高尚和伟大,是因为死亡没有落在他们自己头上。
美国大学校园对于赵承熙的宽恕无助于减少未来还可能发生的类似案件,反而可能已经为下一个校园枪击案事先提供好了借口。相比之下,马加爵的父母,一对中国的普通农民比他们更有是非观念。他们的行为向社会清晰地传达了一个原则:不管有什么理由,杀害无辜者的生命都是错误的,都是不可原谅的。马加爵的家人以实际行动表达了一个正确的是非观念。人们可以在自己的心里宽恕凶手,但是,社会的是非善恶原则决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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